中西生死观比较

(八)中西生死观比较1

邓晓芒

(20xx年11月4日在华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大讲坛的演讲)

我今天要讲的主题是关于生死观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是我们当代青年,我们在座同学这个年龄段应该关注的比较核心的问题,一个人一辈子得有一段这样的时间,专门把这个生和死的问题考虑清楚了,而这个时间恰好就是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时候,是最恰当的。小时候儿童时期还不太懂事,而现在正是要研究我这一生想干什么,想要什么的时候。很多哲学家都认为死亡问题是哲学最重要的问题,学哲学就是学怎样对待死亡。当然除了死亡,以外还有生活,如何对待生命,但这两个问题是相关的。你怎样对待死亡涉及你怎样对待生命。生死观我认为是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人格的问题。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那么我这次生命应该怎么过,这问题具有个别性。没有谁能代替他人生活,正像没有谁能代替谁去死一样,每个人都过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死都得自己去面对。不管你再知心的朋友,甚至在你临死之前,很多亲人在你身边,还是只能你自己去死,没有任何人能代替你。一个人面对死神特别能突出个人的孤独无助。每个人都有一死,那么在临死的时候,你对自己这一生是后悔还是不后悔?有的人一辈子没【280】有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到临死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不值,因为受到外界的种种干扰或束缚:这也是不能不做的,那也是必须要对付的,结果就这样对付了一生,最后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对死亡的问题,涉及我们对自己个人一生的总体的评价。“我是谁”,我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们讲只有“盖棺论定”了才能够决定。但是如果你预先想到这一点的话,那你就能决定你这一生的目标,自觉地支配你的人生。但我今天讲的不是一般的哲学生死观的问题,而是中西生死观的比较。 为什么要谈这个话题呢?这个问题对我们拓宽在生死问题上的视野有极大的作用。我们作为中国人历来继承的那一套对待生命和死亡的观点,当然是有它的传统文化的影响根据。那我们现在再把西方的生死观也拿来讨论一番,检查一番,做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上更自觉地决定我们这一生应该怎样度过。总的来说,中国人和西方人都要面对生死,但态度上有一种根本的区别,我通过我的一些考察,把它归结为有如下的不同之处。

比如说对待生命、对待生活。中国人通常把个人生命看作一种手段,用我一生去达到某个别的目的,比如说为了历史,为了“天下”,为了家庭和种族等等;而西方人一般则把个人一生当作目的,看作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快乐,它不是用来达到别的目的。因为西方人讲究个人主义。从古希腊开始,他们那种社会环境所形成的希腊人的性格就是强调个人。因此,中国人把人生看作一种义务,而西方人则看作一种权利。当然在道家那里是不用义务来规范人生的,所以他们也淡化生死问题;在儒家那里则必须把自己的个人生活融入集体的义务中去得到规范。这是对人生观总体上的一些区分。

对死的方面,中国人将死亡看作是向群体生命的过渡的一个环节。我死了以后,我有我的儿子,子子孙孙是一个家族式的链条,我则处于其中的一环。个人死了,他这一环就结束了,向下一环过渡。而西方人通常将死了以后看作是个体生命以另外一种【281】方式延续,比如说灵魂不灭,死了以后还以另外一种方1 取自邓晓芒主编:《中西文化比较十一讲》,湖南教育出版社 20xx年版,第280—311页。

式继续活着,或者到上帝里,或者到地狱里。中国人要用自己的一生为这个世界留下一点什么,西方人则将死亡看作是对个人生命的一个凝聚点,就是因为有死亡,所以我要把我的一生当作独立的,好像原子一样,跟其他人、群体、后代、前辈都没有什么粘连。中国人要追求死后的一种不朽,这种不朽是历史的不朽。“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就是历史。人死了以后若能流芳百世,这是中国人梦寐以求的。而西方人对这个东西不太感兴趣,或者说无所谓。在不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这个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灵魂不朽。这些是一个大体上的差异。

下面我们将这些差异展开来讲。

首先,我们来谈在生命观上中国人和古希腊人的对照。古希腊人也连带上罗马人。我们在古希腊神话中,曾听说过这么个故事,即一位国王在森林中打猎时抓获一头怪物,据说这怪物最有智慧,能预见未来,知生死。于是国王问他:什么是最好的事?那怪物回答说:最好的事情就是不要生下来。国王又问:那次好是什么呢?回答:次好就是生下来以后尽早地死掉。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为什么不要生下来,或生下来就尽早死?前提就是人生不幸,而人生应该是幸福的。如果人生没有幸福就不要生下来,不要在世界上活:后面隐藏着一个价值观,就是说只有幸福的生活才值得过。这是一个反面的例子。

正面的例子,比如说《荷马史诗》里讲的阿喀琉斯。阿喀琉斯是《荷马史诗》中最有名的希腊英雄,他在参加特洛伊战争前,有神谕说他如果参加的话,那他必死无疑,但是特洛伊战争只有他去了才会赢。于是阿喀琉斯在短命的辉煌生活跟长命的无聊生活之间选择了前者。他加入了特洛伊战争,去建立功勋。后来果然如此:战争打赢了,但阿喀琉斯因其脚后跟有一致命弱点,被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毒箭射中身亡。死了以后,希腊另一位英雄奥德修斯到阴间去看他,发现他在阴间当冥王,羡慕地说:“你很划算啊,你在人间获得辉煌,你在阴间还是冥王啊!”阿喀琉斯【282】却说:“我宁可在人世间当一个帮工,也不愿在阴间当冥王!”人世间多幸福啊,有战争,有荣誉,有美色,什么样的欲望我都可以去追求。在阴间,阴风惨惨的,连光明都没有,所以他宁可在人世间当一个帮工。

这是另外一个例子,就是说他认为人世间是有幸福的,他的一生是轰轰烈烈的,在人世间,哪怕他要战斗,有各种各样的担忧,有各种困惑,他都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人生是值得过的。这跟刚才讲的怪物所说的话好像截然相反。但是有一个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把人生当作一个追求幸福的场所。如果你认为在人间追求不到幸福,那么你就不要生下来;如果你认为在人间能追求到幸福,那么再好的死亡也比不上在人间的生活。由此可以看出,古希腊人把人生看作追求幸福,不幸福毋宁死。所以希腊人对待人生的态度是乐观开朗的。人们说希腊人是快乐主义者,他们成天都是不想未来,也不担心死亡,只追求现世的幸福,自由自在地寻欢作乐,以发展他们的个性作为生存目的。他们对祖先不太尊重,对历史毫不关心,他们把全部的价值都放在了此生。

再比如著名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直到今天还在讨论的哲学话题。苏格拉底经常找人辩论,特别是年轻人。他提高希腊人的思维能力,提高希腊人的理性,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就说他败坏青年人,不敬神明.于是就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他死刑。当时他的学生求他逃走,说已经买通了监狱里面的看管人,外边有人接应,也很容易。但是他不逃跑。不逃跑的理由是什么呢?很怪。他说我现在巳经七十岁了,正好是死的时候了。如果再过几年,随着年纪的增大,舌头也笨了,思维也不灵活了,跟人家辩论也辩输了,那时候再死,有损

于我的名誉!(笑声)而且像他这样一个讲究理性的人,有义务以身作则服从法律的判决,以这样的方式从容就死,可以树立一个完美的人的形象。虽然法律对他的判决不公,他仍然要服从法律,不要因为自己觉得这个法律判决不公,就以非法的途径逃避法律的惩罚。所以他说,在我今天这样的成就下,正是结束生命的最好时候。对于个人来说【283】就好像一场人生的戏剧,最后要落幕,要划上一个辉煌的句号。所以他最后对他的弟子们说:“你们到全雅典去问一问,有谁比我苏格拉底生活得更幸福!”可见他是把他的死以及他一生当作一个艺术品在那里打造,在那里雕琢。应该怎么死?应该获得最高的荣誉而死。所以他的死有人说是以身殉道,有人说是大义凛然,但其实他跟我们中国人讲的那种仁人志士还有所不同。他是立足于个人幸福,只有这样的死法,才最符合自己的幸福观。所以,他是个人主义的,虽然他对于国家法律抱着一种神圣的观念。

到罗马时代,情况有所变化。就是说人间的幸福,已经被压低到最起码的水平,人们对此已经不再抱很大的奢望了。虽然罗马时代是一个奢侈享乐的时代。但是也是一个充满着危机的时代。那些帝王、贵族、大臣们,享尽了人世间的欢乐,但是说不定哪一天就成为阶下囚,甚至是掉脑袋。人人都觉得自己命运难保,生死未卜。所以在罗马,诞生了三个不同的哲学流派,他们认为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精神上没有痛苦。这是当时对幸福的理解,就是“不动心”。

这三派,一个是斯多葛派,这一派的哲学家们主张一个哲人要做到“不动心”,怎么做到?就是要用一种坚强的意志克制住自己的情欲,对于情感的生活表示蔑视,用理性、用逻辑来规范自己的生活。这种理性和逻辑他们认为是世界的命运,所以一个理智的人要按照宇宙的逻辑、宇宙的理性来生活。“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总而言之你得走。所以不如愉快地走,按照必然性,按照命运的规律,去做我应当做的事,克制自己的感性的冲动,这样才能达到“不动心”。他们认为德行本身就是幸福。至于感官的幸福,他们认为那是微不足道的。所以这一派人被后人称之为禁欲主义,有点像中国人讲的“存天理,灭人欲”。但是这种禁欲主义还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幸福主义。他们认为道德本身就是幸福,这种对幸福的理解跟古希腊人不一样。

和它相对立的一派就是伊壁鸠鲁派。伊壁鸠鲁是一个感觉论者,他认为人生就是要追求感官的幸福。所以后来人把这派称为【284】幸福主义或者享乐主义。他要追求感官的享乐,但是他的幸福仍然主要是精神上的,肉体上当然也要没有痛苦,但是更重要的是精神上没有纷扰,不动心。伊壁鸠鲁本人是享乐主义者,但不是纵欲主义者。他认为纵欲并不是享乐,纵欲会带来痛苦。所以真正的享乐主义就是适当地享乐,要适中,要有一点节制。当然不像斯多葛派所讲的那种节制,节制到没有任何感性的享乐。他主张适度地节制,以便更多地享乐。那么这两派在人生观方面,用同一个“不动心”升华出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观。

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他们也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风格。斯多葛派的创始人芝诺,据说他活了七十二岁,最后是上吊死的。他有个弟子,比他活得还久,活了九十八岁,最后是绝食而亡。(笑声)也是自杀。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按照他们的理论,整个世界是由逻辑、由“逻各斯”控制的,这被称之为命运。整个世界是逻辑构成的,那就很简单了!我们所看到的大千世界,五彩缤纷的现象,在斯多葛派看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唯有现象后面的那些逻辑才是真理。而逻辑翻来覆去变不出什么花样来,不过就那几套规律,所以他们有一句名言叫做“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后来基督教也吸收了这样的说法。为什么没有新东西呢?看起来好像是新的,外表很时髦,冲击着人的感觉,但实际上背后是千篇一律。所

以他们认为人活在世界上,其实活到七八十岁啊,就够了,你已经把逻辑理解透了,那你活了一辈子就相当于活了好几辈子,就相当于永恒了。这个世界没有新东西嘛,永远都是这样周而复始,按照逻辑的程序,不断地重复,所以你活到了七八十岁,也应该活腻了,没有什么新东西,那还不如死掉。所以他们的自杀,是有他们的道理的,也不能说完全是失常。与此相反,伊壁鸠鲁就是另外一套风格,伊壁鸠鲁虽然主张享乐主义,但是由于他一生贫穷,所以他也享受不到什么东西。据说他死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差不多要死了,叫他的仆人来,放了一浴缸温水,坐在澡盆里面,要他的仆人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把那杯葡萄酒喝了以后就非常平静地死掉了。这是另外一种风格,他认为【285】他这一辈子很划得来,该享受到的,都享受到了。这是他们这两派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第三派就是所谓的怀疑派。怀疑派既不赞成斯多葛派的理性,也不赞成伊壁鸠鲁的感觉,他们认为理性和感觉都不足以把握真理。那么有没有真理呢?他们认为真正的真理就是不要对任何东西发表任何意见。(笑声)你如果想保持你的真理的话,不要做任何判断,你就能保持你的“不动心”的状态。感觉的东西动摇不了你,理性的逻各斯也吓唬不了你,你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们的代表人物是皮浪。这个人是一个很怪的人,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不信邪”,什么都不信。你讲的道理他一概不信。他活到九十岁了,人家认为他应该休息了,但是他还去参军!(笑声)跟随亚历山大去远征波斯。远征波斯的途中又不安分,他还去刺杀一个州长。(笑声)结果被逮住,就是这样被处死了。这个人确实是不信邪。有很多关于他的传说,比如说他跟弟子们在一起聊天的时候,突然就用自己的头照着墙壁撞上去,被他弟子拉住了。他就不相信这个墙能撞死人,(笑声)他就要试试看!(笑声)还有一次,他站在车道上,马车奔驰而来,他就站在那里不动,看这个马车能不能把他压死。(笑声)但也是被他的同伴拉开了。有一次在海上航行的时候遇到风浪,很多人都很惊慌,“这个船要沉啦!怎么办?”皮浪若无其事地看着船上一头猪在那里安静地吃食。他说,哲人就应该像这头猪一样,(笑声!)不为所动,这才是哲人的境界。所以这是一个不信邪的人。但他这个不信邪好像看起来非常冒失,好像很惨烈,要以性命相拼。拼什么呢?要证明他的怀疑,要证实他的“不动心”。所以他的“不动心”实际上还是这个心在动,他总是在求知。他这种怀疑实际上是一种求知的态度,要证实自己的怀疑,你们如果不信我就去试一下。所以尽管不动心,但他内心有一种想要超越现实世界,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寻找真理的冲动。所以在怀疑派这里开始有一种西方精神的分裂,就是彼岸世界和此岸世界开始拉开距离。黑格尔把它称之为“苦恼意识”,就是开始有了灵肉相分。现实世界是一个世【286】俗世界,而彼岸世界是一个信仰的世界,是不可以用任何现实的东西来加以理解的。

与此相比,我们可以看看中国人。前面讲希腊人是一个“快乐的民族”,中国人呢?总的来说是一个“责任的民族”。中国人是讲责任的,讲义务,讲报恩的。中国人把自己的一生看作是一场责任。你生下来就已经有责任了。因为你生下来,父母就对你有恩哪!你就得报答,报答父母的生养之恩和养育之恩。你生下来,是父母的功劳;养大你,也是父母的功劳。所以你这一辈子就在这里头,你要报答父母的恩情。人长大了,到了父母双亡,守孝,这些都过去了,那么人的一生就在报恩中过了一大半。自己有什么想法呢?其实没什么想法。接下来的想法就是养育后代。(笑声)所以现代社会强调个体,强调个人的价值,这可以说是现代中国人的一种新的追求。但是中国人发现当我父母的恩报完以后,我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余地留下来,给自己去创造自己的成就。我唯一的事业就是养大

我的孩子。所以现代中国人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就是自己这一辈子没什么希望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下一代,把儿女培养成超人。(笑声!)这就是光宗耀祖了,这才觉得自己的义务已经尽到了。中国人一辈子就是责任。首先是报答父母的恩情,报答完了以后呢,就是要抚养子女,也是责任。这两方都是家族的责任,个人只是在这个责任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谈到自杀问题。中国人也有很多自杀的,好像有个统计说现在中国人的自杀率在世界各国来说,比例还不低。那么中国人自杀又有什么理由呢?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当然是表明自己的清白了。(笑声)这是中国人自杀很重要一个理由。我们经常说“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洗不清,那怎么办呢?去死啊!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已经想到死了,要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清白。我用放弃生命,来说明我没有干那件事情。而且大部分人也相信——他既然连命都不要了,那确实不是他干的吧。(笑声)第二个理由,是羞于见人。因为责任没有完成,或者是有伤【287】面子。所谓面子也就是责任,对别人的义务啊!没有尽到,羞于见人,赶紧死了算了。第三个理由,就是惩罚别人。用一死来惩罚别人,这在过去非常多,在现在也还有。一个人自杀了,按照现代的法律很难追究,只要你是自愿死的。以前古罗马有一条法律: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自杀,官方可以免费提供毒药。(笑声)西方人对这个东西看得非常的个人化。而中国人不一样。过去中国人有一个自杀的,那是要惊动官府的,要追究他为什么自杀。如果真的找得到线索,那么某个人就有责任,这叫“逼死人命”,是要判罪的。当然这个理由在现代刑法这个角度看起来是不充分的。你的死和生都是由你自己掌握的,人家能够逼你去自杀啊?人家如果不动手的话,你自杀那肯定是你自己的责任,这个你怪不了别人。但是中国人就有这一说,所以很多自杀的人往往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惊动官府,讨个说法。有时候官府也没有说法,那怎么办呢?中国人还有一说,就是死后变成厉鬼!(笑声)可以在另外一个世界来报复,可以制造一些灵异现象来吓唬你,让你不得安生,最后积郁成疾,暴毙。这是一种报复的手段。

这三条理由,我想是中国人自杀最重要的理由。很少是由于像斯多葛派那样,对幸福绝望,“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再没有幸福了,活着不耐烦了。活着不耐烦的时候就死,中国人觉得那很可笑。我们经常骂人的一句话就是:“你活得不耐烦了吧!”(笑声)实际上中国人没有一个是活得不耐烦的。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有耐心的,最有耐力活着的。“好死不如赖活”。这是中国人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余华有一部小说叫《活着》,写得很好。我曾经写过一个短评,主要讨论《活着》的作者前言。余华的前言说他要写《活着》的意图就是为了表明活着没有任何别的意义,它唯一的意义就是活着本身。这样一种观点当然很令人沮丧了。活着的意义就在活着本身,那跟动物有什么区别?动物也活着,它不追求别的意义,它就是活着。我原来看余华的《活着》一个很强烈的感受就是很悲惨,中国人几千年来,仅仅这样活着而已,没有任何幸福。人那样活着,仍然没有去自杀,很了不起!但是,也【288】很无奈!因为我们人生跟动物总要有些不同吧?人总有一些精神上的追求啊!总有些更高的追求吧!仅仅是追求着“我还没有死”,这个未免太低了。所以我认为余华这部小说的这个主题是启蒙的主题,或者是批判的主题,批判中国人这种悲惨的活法。没想到余华自己认为,人就是应该这样活着,要把所有意义都取消。我说作家有时候往往并不知道自己作品的意义所在,其实《活着》真正的影响还是批判性的。就是说人不应该这样活着!这样活着当然有值得钦佩的地方,就是说忍耐力之强,中国人世界第一!(笑声)在西方人

看来也许是不堪忍受的,中国人都能忍受。中国人心理最容易平衡,不管有多么悲惨的经历也能够忘掉,能够向前看,继续过正常的生活。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长处,不能不承认。但是这个长处也是我们的短处。就是说,你那么能忍耐,这肯定就要扼杀你的创造力、创造一种新的活法的能力。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在这样一种动物式的状态中活着,太悲惨了!我们中国人的忍耐力特强。你活的内容怎样、质量怎样都不管,如果你能享尽天年,这就让人羡慕了。所以中国人特别重视长寿。福、禄、寿,其中长寿是最平民化的,老百姓就是希望可以活得久,哪怕身边一个亲人没有了,我还活着,还可以值得高兴!像《活着》里面的福贵就是这样子,所有的亲人都死光了,他居然还活着,没事唱小曲儿,过得挺滋润的。(笑声)

对于人生,西方人比较关注的是:人的灵魂最终要有归宿。中国人关注的是死后家庭要能延续,家族能够光耀门第。中国人骂人最厉害的一句话就是“断子绝孙”。(笑声)《阿Q正传》里面那个小尼姑骂阿Q就是“你断子绝孙”!阿Q—听就觉得很不好受了。这是最厉害的一句话,断了香火。个人死了不要紧,你死了有你儿子给你烧香,(笑声)这还是值得安慰的。(笑声)为什么要生儿子呢?儿子可以保持你的香火,我们这一姓能够传宗接代,能够有人继承香火,这是最重要的。儒家也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关心的不是死,而是死后有没有后来人给他继承香火。【289】

孔子有一句名言叫:“未知生,焉知死?”生的问题还没搞清楚,人际关系的问题还没搞清楚,去探讨死的问题干啥?那是没用的。不要去想那些事了。这恰好印证了,中国人对死亡问题的忽视,就是中国人对个人忽视的表现。中国人对个人,特别是儒家,是非常忽视的。个人不要紧,死,是不成问题的,只有生才成问题。怎样“生”?怎样完成人生的义务?“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怎样“事人”?至于人死了以后有阴间,灵魂不朽,中国人这个观念主要是从印度传来的。像马王堆的帛画里面也有地上和天上之分,但是好像没有阴间。我们关于阴间的观念,完全是佛教里面来的。那么对这样一些观念,中国人通常是半信半疑的,而在知识界流行的是无神论。王充就讲:“人死如灯灭。”人生就像蜡烛点燃了一样,蜡烛灭了人就死了,没有什么死后的灵魂。从孔子开始,儒家就比较反对谈鬼神的东西,“子不语怪力乱神”。也讲“祭神如神在”。祭鬼神,你要好像有鬼神在那里一样。但是事实上有没有鬼神呢?这个东西他不讲,存疑。其实这是一种政治谋略,就是叫做“神道设教”啊!让老百姓相信有鬼神有好处,他们就会知道恐惧,有些事情他就会不敢去做。所以他主张统治者应该让老百姓祭鬼神,祭天地,这些都可以。要敬神如神在,其实是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的。

这是中国人对待人生的看法,最看重的是“留得青山在”:我家里有后人,我家里有几个儿子,那将来的香火要比别人都旺盛。当然,更高的考虑就是刚才讲的不朽。什么叫不朽?历史不朽。怎么样做到历史的不朽?《左传》里面有所谓“三不朽”的说法。哪三个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最高的不朽当然是立德。你作出道德的楷模,这就是最大的不朽。世世代代的人都会向你学习,你做出了榜样,该怎么做人,这是儒家最强调的。其次呢,就是“立功”。就是你这一辈子要做一些事情,留给后人,让后人得到你的实惠。你人虽死了,但是你留下的政绩,能够泽惠后世,世代人都能享受到。一享受到这个恩惠就想起这个人,那你岂不是不朽了吗?最后呢,当然是“立言”。那就是知【290】识分子了:著书立说,宣扬天命天理,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嘛。而所有这些影响都着眼于历史。历史上的人都能读你的书,都能享受你的恩惠,能推崇你

的道德,就是不朽了。所以中国人对不朽这个观念,是局限在历史中,而这个历史在中国人心目中就是家族史。为什么是家族史?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是一个血缘贯下来的,都是从炎黄延续下来的,有共同的祖先。所以我们大体上可以把中国人看作是家族中人,不是独立的个体,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用这个家族史上的环节来给他定位,他就在这个位子上。而个人呢,是暂时的,个人的死是不足惜的。主要的是要用自己的生或者死维系家族的链条。

对死亡的看法我们刚才讲了,中世纪西方特别关注这个问题。中世纪此岸和彼岸的两分来自于古希腊罗马时期。新柏拉图主义一个很重要的创见,就是世界是两重的,一是现实世界,那是感性的;一是理念世界,那是彼岸的,是真实的世界;现实世界是彼岸世界的一个摹本。这种思想在基督教那里,就表现为重死亡,认为死亡才是真正的生命,我们此生的这样一种生活实际是来世生活的准备,不是真正的生活。人的灵魂要去的彼岸世界是一个正义的世界,我们现实世界是没有正义的,是一个不正义的世界。而死后,好人上天堂,恶人下地狱,在上帝的正义审判面前,一切都是公平的,所以彼岸世界的生活是比此岸世界更值得过的。这看起来跟古希腊完全是倒了个个儿,古希腊人重视此生,此岸,重视现实的幸福,而基督教徒重视彼岸的“永福”。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是幸福,但是对幸福的理解已经不同了。

对于中世纪基督教来讲,死亡才是真正的幸福,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小说里面讲:某人临死之前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光明的世界。神甫在他临终时要为他进行忏悔,要引导他上天堂之路,这个时候他脸上就有幸福的表情。死亡恰好是另外一种更好的生活,我们现实的生活反倒是不值得过的。你没办法,上帝安排你非得过完一生,那就忍着吧。在忍着的过程中为来生做准备,你要积德,要做好事,要信上帝,那么上帝就【291】许诺你:在死后上天堂。你将会获得比地上的财富多得多的财富,而且天上的财富是小偷偷不走的,是虫子也蛀不烂的,是永恒的。所以天上的幸福叫做永福。死才是真正生命的开始。

所以基督徒对于人生的忍耐力也是惊人的。但他这个忍耐力跟余华笔下的福贵的忍耐力是完全不同的。福贵的忍耐力就是着眼于现实生活本身,而基督徒的这种忍耐力是着眼于他们将要去到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界。我们知道基督教在历史上遭到过迫害。特别是古罗马的尼禄皇帝,在迫害基督教的时候非常残酷。但是那些人非常驯服地让人赶到斗兽场里面被猛兽吃掉。他们面对狮子的利爪也不反抗,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将要到一个光明的世界去了,所以他们能够忍受。基督教认为人生在世必须为死后的幸福或者拯救做准备,那么生的痛苦就是你死后幸福的代价。他们在家族里面并不能得到心灵的安慰,只有追随上帝的灵,向往死后更高的生存,这才能够得到拯救。

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中国人跟基督徒完全相反。中国人把死亡当作在人世间有所作为的一种代价。人当然有一死,但要在人世间有所作为,要“留取丹心照汗青”!即拼了一死也要给人间留下最大的效益,最大的影响。所以中国也有很多仁人志士从容面对死亡,走向刑场,因为他相信他的行为可以给后世留下纪念,可以推动历史,做出贡献。至少在道德上能够彪炳千秋。“死”本身是个代价,要死,总要留点什么给后人。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根深蒂固的东西。比如说,古代的伯夷、叔齐,是被尊为圣人的。伯夷、叔齐就是武王伐纣的时候,他们作为商纣的臣民,坚持不食周粟。就是武王把纣王推翻了,他们却还是忠于他们的先朝,周朝统治下的粮食都不吃,跑到山上去吃野菜。后来有个放牛娃在山上笑他们,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山上的野菜不也是周武王的吗?于是他们就连野菜也不

吃了,便饿死在首阳山下。这是一个很著名的故事了。孔子非常赞赏,他说:“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如今称之。”民到如今还称道他们。为什么?道德高尚啊!“立德、立功、立言”,第一就是立德。忠于君王,哪怕他被【292】推翻,作臣子的到死都要坚守臣民的身份,所以在道德上让后人仰望和称赞。再就是立功,孔子讲:“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齐国当时是一霸,有一段时间,齐国在管仲的辅佐下,“一匡天下”,天下都要听他的。这就是“立功”,把齐国治理得非常的富庶、强盛,人民安居乐业,至今都感谢他。至于“匹夫匹妇'就是那些小人,孔子说他们“自经于沟壑,莫之知也”,为了一点小事,就投河、上吊死啦,这样的人,后来没有人知道他们,死了就死了,不如一个蚂蚁,轻于鸿毛。这是一个很强烈的对比。所以孔子讲:“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疾”,就是不愿意、比较反对和反感的就是“没世而名不称”,即死了以后没人提起。一个人死了以后,所有的人就不提起他了,就像没有过这个人一样,这个当然是君子所不为了。君子活在世上,要让人们有所震撼,要对人世有所影响,这就是孔子的观点。儒家要“恩泽于后世”,后世也是现实的历史,没有什么彼岸的追求。中国人都知道,死了以后,哪有什么来世啊?

再看道家老庄一派的。老庄一派跟儒家有一点不同,就是他们干脆否认真正的死亡,认为死其实只是一种幻觉,跟生前没有什么区别。庄子不是说“齐物论”吗?“齐物论”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齐生死”。“万物齐一”,万物都是一样的,生和死也是一样的。所以老子讲:“死而不亡者寿。”“死而不亡”,他把“死”和“亡”区分开来,“不亡”,就是不消失。为什么死了还可以“不亡”呢?因为回归了大自然。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死了之后,你这一堆原子并没有消灭,而是回归到大自然里面去了。它跟大自然融为一体,就是永生的了,所以不必害怕死亡。庄子在这方面说了很多话,“齐生死”,“忘生死”,“自外于生死”。就好像生死跟我无关,不关我的事儿,进入一种无古无今、不生不死的状态,这才是最高境界。据说庄子的妻子死了,庄子“鼓盆而歌”。人家说:“你妻子死了,应该悲伤啊!”他说:“有什么好悲伤的?人生本来就是一股气,聚集在一^起,就像人的背上长了~^个脓包一样。现在脓包溃烂了,平复了,‘气’散了,归之于大自【293】然,是好事嘛!值得歌唱啊!”气散为死,气聚为生,不必好生而恶死,不必要喜欢生,讨厌死!这些都是想不开造成的。所以这个老庄道家跟儒家是有点不一样。儒家还是执著于此生,重视人的生命,儒家主张“哀死而不必患死”,就是说死了固然可哀,但是“不必患”,就是不要怕。死是可哀可悲的,因为人有感情。儒家特别讲感情。道家是蔑视感情。道家认为感情这些东西都太狭隘了,大自然是无情的,把自己融化在大自然中,有什么生死之别呢?

但儒家认为人还是要重感情。亲人死了应该悲哀,但是不必怕死,悲哀是人之常情。所以儒家主张死了以后要厚葬,特别是父母死了要厚葬。一个人如果连给父母买棺材的钱都没有,那就是人生的大不幸了。所以中国人对葬礼是比较隆重的,因为大部分受儒家思想影响。道家那样不在乎生死的人有几个呢?竹林七贤里面有个刘伶,是个酒鬼。有一幅画就是画他在前面走,后面跟一个小童,背一把铲子,铲子上挂一个酒葫芦。标题就叫做“死便埋我”。走到哪里喝死了,就在哪里把他埋掉。庄子也有这种说法,问:“人死了为什么要埋掉呢?”人家就说:“为了怕被野狗吃掉啊!”他说:“你埋在地下还不是被蚂蚁吃掉?被野狗吃跟被蚂蚁吃有区别吗?”没有什么区别,死了连埋都不用埋。这样太无情了,太违背常情!所以有的人就想把这两者综合起来:儒家呢,太想不开了,何必厚葬呢?死了以后还要守孝,多麻烦;道家呢又太无情,于是有个人的父母死了,他

就跑过去大哭三声,然后没事一样地走了。(笑声)这样两方面都照顾到了。

佛家也是。佛家本来在印度,把死看作一种光明的追求,所谓释迦牟尼“涅槃”,这本是一句好话。“上西天”这本也是好话,是很光明的一件事,但是传到中国来以后,“上西天”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印度人是不怕死的。印度那些教徒,经常有人,当大象拉着圣车经过时,就投身于车轮之下,献身于菩萨,献身于神灵。据说释迦牟尼讲经的时候,有一次有五百多听众自杀,后来别人就说你这部经不能再讲了,不然你的听众都死光了。于是释迦牟【294】尼换了一部经来讲。印度人对死亡不恐惧,但并不是“齐生死”,恰好相反,他们向往死后的生活。但是在中国呢?已经把这个淡化了。死有什么可向往的?你不必怕死,但是也不必喜欢死嘛!就是把生死看淡点。 三派共同的特点就是取消死亡在个人方面的意义。儒、道、佛,都是忽视个人的。所以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都采取一种无视个人的态度。要么把个人看成家族式的;要么就把死亡看成非个人的,大自然的;或者是虚无式的,“色即是空”,生老病死都属于“空”,取消个人对生死问题的执著。这是中国的死亡观。

最后我们看看近现代西方对生死的看法。西方近代以来又有改变,就是说不再像基督教那样,完全把希望寄托在死后,而是把生和死合并起来看:生就是死,死就在生中。生是什么?生就是去死。生就是走在死亡的道路上,而且每时每刻死亡都可能来临。西方通过宗教改革已经把上帝从彼岸归于人心。上帝不再是死后才能见到的,上帝就在心中,所以彼岸世界、死亡变成了此生的一部分。新教徒往往有一种在生活中修道的思想,体现在完成上帝的使命,接近上帝,不一定要等到来世。所以上帝和彼岸成了人们生活中的良心。康德就有这样的倾向:上帝并不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一个什么神,而是我们人自己内心的一种寄托,一种假设。我们假设一个上帝,然后我们就按照这个假设来做一个好人。设定上帝对人的报偿使我们人可以持有一种希望,这希望其实不是为了获得真正的幸福,而是为了人在人世间能够有信心做一个好人。所以这样一种把生和死合为一体的倾向,使西方人更加深入地讨论了生死关系问题。死并不再是另外一种生,而是与存在完全结合在一起的虚无。存在本身包含虚无,虚无也是一种存在。也就是说,死亡就是一种生活。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生,每时每刻都在死,死亡就渗透在生活之中。时时刻刻都要想到“死”,这样就会有生的动力。据说蒙田有一天跟他的朋友在外面散步,突然想起一个事情,急急忙忙就往家里跑。他朋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追到他家里,看到蒙田拿笔在一张纸上面很快地【295】写着什么。朋友就问他:“你干嘛拼命地往家里跑?”他说:“我在路上突然有了一个念头,我想把它记下。”朋友说:“你回来记不就得了吗?跑个什么呢?”他说:“我如果不赶快把它记下来,我怕我这时突然死掉,那就太可惜了。”人随时可能死。我今天也劝年轻的朋友们,不要把理想放到未来,现在就要动手做最想做的事情。因为人随时可能死啊!如果不着手,可能就晚了。因为死亡随时可能降临。

到了现代,西方哲学更加把这个思想扩展开来,像海德格尔、萨特、波伏娃这些人,把死亡的意义放到根本的地位上。就是说,没有死的观念,没有死亡意识,就不知道怎么生活。波伏娃有一本书叫做《人都是要死的》。大家都比较熟悉她的《第二性》,对女权主义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对《人都是要死的》这本书注意的人不多。“人都是要死的”,通常认为那是人的有限性,当作是缺鸣,其实不是。这是人高于神的地方。神就不能死。斯多葛派早就说过:“自杀是人的特权。”动物不能自杀,神也不能自杀,只有人可以自杀。波伏娃就说,人的死亡使人高于神。为什么?她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当然是虚构的。说中世纪

有一个人从炼金术士那里得到一瓶长生不老药,他把药喝了之后果然从此不会死了。所以他就一直活着,活了好几百年。当他活到一两百年的时候就有点不耐烦了。(笑声)而且他永远是那个年纪,三十多岁的样子。他要谈恋爱啊,他每次谈恋爱都要说千篇一律的话,什么“永不变心”啊,“海枯石烂”啊,都是假的。女友都巳经满头白发了,他还是三十多岁,他明知不能白头到老,几百年来换了不知道多少个女友。所以他也得不到真正的爱情。他想干事业,也干过一些事业,帮助一个国王推翻另外一个国王,帮助人民起义,成功了,人家都说他勇敢,他自己清楚一点也不勇敢,无非是他不必怕死么!可后来也干腻了。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他的英雄主义而改变,无非就是王朝更替嘛!扶上来一个人也不见得就比另外一个人更好。所以他就越变越懒,总是想睡觉。有一次一觉躺下就睡了六十年。(哇!)醒来以后觉得这个世界还【296】没有变。(笑声)因为他有的是时间啊!他要干任何事情都有时间,他就不必急于去干了,所以他变得很懒。他总是可以往后推,没有任何干事情的冲动。因为他不死啊!如果你想到人生苦短,人只有几十年,我现在不干,以后就不能干了,那将爆发多大的创造力啊?人的创造力是逼出来的呀!特别是由死亡逼出来的。死期已近,比如说还有二十年、三十年就要死啦,现在不干就迟啦!那每个人都会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去干最大的事业,去干最想干的事情。但如果一个人不死的话,反正有的是时间,他干嘛去急着干什么事情啊?他不会想到去干任何事情,而且干任何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人如果不死的话,他的生活就失去了意义,他甚至没有生活的动力,他恨不得自己死!但是又做不到。因为他吃了不死的药,丧失了自杀的特权。所以他很羡慕那些有死的人,他们活着多么兴致勃勃,急急忙忙地去干自己的事情。

海德格尔也是这么说的:“人是向死而生的存在。”在人的生活中,死亡对他是一个“不可能的可能性”,是一个底线,但也是个目标。就是当人意识到自己是会死的,他就有了生活的目标,就能够对自己的一生加以筹划,加以设计。他最终要成一个什么人,全部由自己筹划,当然可能做不到,但不要设计那么高嘛!设计自己能够做到的,尽可能地把自己的能量、可能性发挥到极致。有死的人使人生成为了个体,成了有意支的“一生”。如果没有死的话也就没有什么“一生”了,跟自然现象差不多。但如果有死的话,那就有“一生”,这“一生”是自己计划的,可以用它来实现最大的可能性。而中国人呢,我们前面讲,它并不是把生死看作是个人的事情,而看作是身外之事。我的生不是我要生的,是我父母生了我。(笑声)你要是问父母为什么要生你,父母就会骂:你这混账东西!(笑声)但是这样的问题很合逻辑啊!当初出生不是我的自由意志嘛,怎么要由我负责呢?父母就会说:“我们生了你不是恩典吗?你不是应该报答吗?”有什么好报答的?(笑声)你们生了我,我有什么好报答的?我只不过被你们生下来了而已。所以这个“恩典”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但在情感上是成【297】立的。因为父母生了你以后,养育你,呵护你,使你免受伤害,建立情感。真正说得上有恩典的话,在这方面还可以说一说。至于生育这东西谈不上什么恩典,也可能是一次偶然机会,生下了你。(笑声)要感谢还不如感谢偶然性。(笑声)

但是对中国人来说,父母是有恩典的,生你就是对你有恩。生不是你自己的事情,是你身外之事,死也是这样。所以我们讲“生死置之度外”,不必担心,也不必害怕,来了就来了,死了以后,就当休息了。儒家特别强调死亡具有“息”的意义。“息”就是“休息”。很多儒者把这个“死”和“亡”用“息”来代替。张载说:“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张载是用“没”来代替“死”。“没”就是没有了。“存”也就是活着的时候,“吾顺事”,按照应该这样顺着去做事,但是

死了以后呢?就安宁了,休息了。因为死了以后摆脱了生的义务,生的义务是很沉重的。中国人对生的观念就是一种义务观,到死了以后摆脱了义务,那就是寿终正寝了。所以这就叫做“死得其所”,就应该放心了。否则的话就“死不瞑目”。所以中国人对于死亡也有一些说法,就是说要“正死”,而不要“横死”。什么叫“正死”?就是完成了使命,一生一世没违背自己的义务,做了该做的事情,那就是“正死”。其中没有受到偶然因素干扰,比如说活到了一定的年龄,我们讲“人生七十古来稀”嘛!活到六十岁就差不多了,就已经是“正死”。如果十几岁二十几岁还没有来得及承担义务就死了,那就叫“横死”,或者叫“死于非命”,不是“正命”而是“非命”。到了宋明理学,他们把道家的生死观跟儒家生死观结合起来,认为人生如果把身体融化入万物之理,那么虽死犹生。这吸收了道家一些观点,就是说,死就是生,没有截然的界限。死了以后,只要天道还在,理还在,生命就还在。因此,在中国人来说,骨子里怕的不是死,而是人世间的义务没完成。老子讲:“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认识到人和自然本来就是一体的,无所谓生死,那就不怕死了。所以中国人是不怕死的。死对中国人来说损失不大。中国人太多了。(笑声)死一个人简直太容易了。我们现在就是因【298】为人太多了,所以要计划生育嘛!

多年以前有一个电视节目,讲瑞典小学生的死亡教育,老师带学生去参观太平间,摸死人。赵忠祥做解说,说他不主张这样做,让孩子过早地知道这些事。确实,中国人很少想到死,中国人不怕死是因为不去想它。所以死亡对于中国人的个体意识也形不成一种刺激,对于人生的动力也形不成一种力量。中国人的生活,缺少像西方人那样的独创性,都是采取一种比较平和退让、顺其自然的方式在世界上生存。当然也有些人要干出一些事情,但是干出的事情都是前人已经做过的,前人已经有榜样的,天理和天道已经规定好的。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国人讲的主体能动性就是这个。“天行健”,所以君子才自强不息,也就是按天的运行那样去做,但是离开这个榜样,就缺乏一种个体的独立性。

总之,中国人的生死观,缺乏西方那种个体独立意识,也就缺乏一种自由的,个人的追求动力。如果把死亡看作纯粹个人的,孤独一人面对死亡,就会有一种恐惧,畏死,而且经常想到死,这在中国人的心目中都是一种不正常的心态,或是心理有毛病。一个人一天到晚老想到死,那不是有神经病吗?或者是怕死怕到这个程度?其实不是的。从哲学的角度讲,怕死是一种境界,畏死是生存的动力。在这一方面,我们要自觉地吸收一点西方的经验,对于适应当代的社会生活是有好处的。谢谢大家!

学生自由提问部分:

问一:

您妤,邓教授!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生,什么是死?生死的本质是什么?谢谢!

答:生和死,当然是对于人而言。我们通常说动物也有生死,植物也有生死,但是我今天讲的这个生死主要是与生命意识和死亡意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们经常讲:这个人的生活像动物一【299】样,意思就是说这人没有活过,没有作为一个人活过。我今天讲的生死主要是讲一个人的生死。人才有真正的“生”“死”。

而动物呢?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面可以用物理学的角度来观察它,它就是一堆原子嘛!它的原子聚在一起就是它的身体。它的原子散了,那就是死。对于它来说也有凋零也有诞生,但是它没有这个意识。所以我今天讲的主要是生死观,生命意识和死亡意识。

邓教授,您好!在您一本书里说,您觉得人活着就是要尽量地追求人生的可能性。但我觉得如果您在这里不对“人生的可能性”做进一步的规定和阐述的话,您的这句话是有歧义的。因为我觉得追求活着的可能性的这种人还可以分成两种,第一种就是从功利的角度来追求他活着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他追求的更多的是功名利禄。那我想问,从功名利禄的功利性角度来追求人生的多种可能性的话,这样的一种活着,又比您所说的余华的小说《活着》里的福贵好到哪里去呢?而另外一种,我想是否您真正想的,指人追求活着的可能性就是追求不断地扩展自己生存的时间和空间,而由此带来的进一步的精神的自由和激发人的创造力。所以我希望您能在这里为我们再一次重新阐述一下您所说过的这种人生的活着的可能性的追求。

答:我讲这个可能性当然是跟人的自由意识密切相关的。就是说人所以自由,就在于他可以有多种可能性,或者甚至于是无限的可能性。自由就在于人有无数的可能性,而且有些可能性是在他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的、发现的,或者是独创的,突然灵机一动创造出来的可能性。我讲的主要还是自由的创造性。至于功名利禄它没有创造性。因为人从动物里面走出来,世世代代的人都把功名利禄作为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当然也不能够指责他们,现在的中国人已经开放多了,功名利禄也是要追求的。我们现在讲:“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个物质生活【300】条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它也是万万不能的。所以它是一种必然性,即物质方面的生活条件是一种必然性。把它跟可能性区分开来,我强调的是人除了这些东西以外,还有没有别的特别是精神方面的追求。精神方面的追求才是真正的可能性,一种理想,一种奇迹,一种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可能性。只有精神才能承担这样一种责任,就是说在各种可能性里面我会想出一种从来没有人做过的,敢为天下先,做出一种创造性的举动,当然更多是在精神层面,同时也在科学技术方面,这就是一种可能性。人类已经有过、但是规在还没有被你发现的那种可能性,当然也可以说是一种可能性。但是这种可能性跟以前的现实性和必然性是拥在一起的,它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创造,不是你独自设想出来的。所以我指的这种可能性,更多的是受到现代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说法的影响,他们认为人的本性就在这里。动物虽然也有目标,也有追求的对象,但是它一^开始就是必然的,它只能如此,人应该超出这种境界。比如说我们对一个人说,他只能如此,他必然会如此^人不是这样的,人是不可算计的,你就偏偏想不到他会怎么样。这就是人的可能性,包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是一般人都算计不到的事情。谢谢!

邓教授,您好!可以这么讲:“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因为我觉得一个人把死都看透了的话,在生活当中应该会很有意义。我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安乐死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安乐死在文化界、理论界中炒得沸沸扬扬。但是在立法界中,安乐死被承认的国家不多,好像只有三个国家。请您为我们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安乐死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即使西方人对待死那么坦然,

安乐死还不能在立法方面比较顺利地通过?还

有第二个问题,当然,我个人是非常希望邓老师健康长寿,非常传统的。但是我也很想听听您个人对生死的一些观点。【301】

答:第一个问题,当然在西方是说得多啦。我觉得西方人所以对这个问题决定不下,反映出西方人的一种矛盾心理。因为它一方面涉及生死观的问题,这个我讲了,但另一方面它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问题跟人生观问题有相通的地方,但是也属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要求。比如说最大的障碍就是:如果允许安乐死的话,你怎么把安乐死和有意识的谋杀区分开来?你结束一个人的生命,究竟是按照死者的本来愿望,还是违背了死者的愿望?这个很难区分。有时候会造成一种假象。所以它的可操作性存在问题。我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下,安乐死基本上不应该也不可能作为一个法律上规定的东西。除非将来国家消亡了,或者私有制也消灭了,不存在财产遗产方面的问题了,那个时候也许能够。但是目前还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这个矛盾西方人还会保持下去。至于作为生死观的问题,安乐死的问题,我倒是觉得,至少对中国人来说,不应该过早地提倡安乐死。我主张人在那些即使是最难忍受的情况下,也要活完自己的生命,不要用结束自己的生命来逃避痛苦。这个可能也只是一种道德理想,就是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把“生”看作自己的责任,那这个人是道德的。我有点倾向于康德的观点,也有斯多葛派某些禁欲因素在里面。而且我认为中国人比较缺#这一方面。至于我本人的生死观,我刚才已经泄漏了一点,就是说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基本上还是比较重视现世。当然我认为应当从西方吸收过来的,是死亡意识。死亡意识首先是孤独意识,孤独和独立是不可分的。如果一个人老想把自己融合在别人那里,讨得一点同情,一点安慰,这个人是不独立的。没有孤独意识就没有独立意识,就没有独立人格,就容易把自己的问题,把自己个人的个性、人格放弃。所以我觉得中国人最缺的是这方面,应该吸收西方的观点。但是对待生命呢?因为没有彼岸的信仰,所以基本上我认为中国人能够接受的,恐怕还是中国的传统观念,当然还是要加以改进的。【302】

问四:

邓先生,您好!以前在梅州工作的时候,我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在向阳的山坡上,.很多当地人的坟墓从外形上看起来像一张藤椅。从它的方向看,它是和地面垂直的。这跟其他地区不一样。比如在我的家乡湖南,坟墓的样子像一个被窝,躺在地面上的。这可能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一种象征,就是死了之后就是一种新希望。请问邓先生,这里面有什么区别呢?谢谢!

邓教授:

中国人造坟,根据我的理解,它是面向后世,面向后来的人生,面向宗族的。比如说这个人的坟造得好,风水好,那么他的后代就兴旺发达,就可能有人作官。这在农村非常普遍。祖坟埋得好,那么后代就兴旺发达,有龙脉,或者什么旺气,可能你家里考上大学、当官的人就会比较多,所以要选风水。当然,我们研究向阳的方面,那肯定是属于风水了。为什么坟墓都要摆在那样的地方,坟墓选地方比家里住人的地方还要重要,因为它涉及世世代代,涉及子孙后代的运气。你刚才讲的这个区别我还没听清楚,是哪里的区别?

同学:

就是客家人的坟墓像藤椅一样,和地面是垂直的。而在其他的地方,则像一个被窝一样,是躺在地面上的。这是不是体现客家人他们是从中原来的,体现儒家文化的一种积极的人生观呢?就是他们死了后只是坐在那儿休息一会。是不是这样?

答:这里头的学问太大了,我们没有专门研究过坟地各像什么,各地的风俗可能不太一样。这个可能要问风水先生了。(笑声!)

问五【303】

邓老师,您好!您说中西生死观有这么大的不同,我想问一个问题:这样的不同,它的思想根源是什么?然后,这样的思想根源有没有更深的根源?

答:对!这就是个好问题嘛!这样可以把问题推向深处。思想根源归结为我刚才多次强调的问题,就是西方人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到现代,人们对待生死的问题总是从个体出发的。而中国人多半都是从群体出发的。它的区别就在这里。所以我认为西方的这种观念,不仅仅表现在生死的问题上,还在其他的问题上面。从文化心理方面,归结为西方人的个体意识。当然西方人也有群体意识,但是这个群体意识是建立在个体意识之上的。比如刚才讲苏格拉底为国,为法律,为雅典法庭的尊严而献身,但最终他是为了个人幸福。这是他的以个体为基础的群体意识。而中国古代恰好相反,也有个体意识,但是以群体意识为基础的个体。比如说孔孟讲大丈夫精神,讲“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这很个体!但是这种个体,是建立在群体上的个体意识。这样一种文化心理的颠倒式的结构,我认为是用来解释中西文化的差异的一'个非常根本的东西。至于问到这个结构从何而来,它们的本质依'据何在,我想最后我们要追溯到中国古代和古希腊文化双方不同的社会经济基础。古希腊文化的基础是建立在工商业经济上的,古希腊的手工业和商业,特别是商业,是古希腊人生存的命脉。而中国古代是农业帝国,是一个内陆的大陆型自然经济的社会。这样一种经济形态的差异就决定了西方人从古希腊开始就非常强调市场,市场的原则是等价交换的原则,等价交换的原则必须要个体独立。你卖的东西必须是你的财产,你不能卖别人的财产,你也不能卖公家的财产。所以古希腊人一开始源于商品经济一一古希腊地形比较适合于航海,而不适合农业,没有多少可耕地,所以他们的生活必需品都是从海外运来的,交易,包括他们做海盗,抢劫以后的金银财宝也要拿到市场上面变成生活必需品。他们的市场发达,那么在市场中就比较重视等价交换,比较重视契【304】约。契约经济也是由商品经济决定的。他们城邦的法律也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古希腊像伊壁鸠鲁以及智者派,他们都谈到法律是约定的。这个契约精神,约定的精神,延续到后来的《新约》、《旧约》,都是跟上帝立约。这个东西对西方很重要。“约”的前提就是两个个体,两个独立的主体相互约定。如果不对等,个体跟群体,比如说你的家里,你的父亲跟村委会订了个约,那个是不作数的。村委会是权力机构,它想毁约就毁约,你就没有这个权利。所以真正的契约是两个对等的个体才能够订立的。当然这种分析是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我觉得马克思在这方面的贡献还是不可忘记的。就是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到政治体制来解释意识形态、文化心理的形成。如果要追溯的话,恐怕最早要追溯到这方面。谢谢!(掌声!)

邓教授,您好!刚才讲到希腊人不关心历史,不关心后人,只追求快乐,我

们也可以看到希腊人的这种对所有事情的不关心、追求快乐,也演变成一种生活的散漫,而希腊也渐渐在世界上、历史上没落。我想问的是:您如何看待一个人的个人的生死观对一个民族、国家的影响?

答:首先,生死观、价值观是一个民族历史形成的传统性的东西,传统文化心理。当然反过来,它也作用于人们的生活方式,比如说希腊人重此生的幸福、快乐,而且他是个体,他没有那么多义务——家庭义务、家族义务,国家的义务当然要遵守,但是国家是契约建立起来的。我同意一个国家、城邦的宪法、法律,我才在那里生活。如果不同意的话,我可以到别的城邦去生活。正因为这个城邦的法律我觉得对胃口,我才活在这个城邦——他们有这个前提。所以对于国家的服务,比如说苏格拉底服务于雅典的公益事业,包括战争、参军打仗,非常积极非常能干,但是前提是,那就是他个人认可的,我愿意!在这种个体精神的鼓【305】下,西方发展出其他方面的,比如说政治文化,财产关系,家庭观念,再就是在科学方面的,希腊人的科学精神的起源,也跟他的个体精神有关。他们发展科学不是为了“科学发展观”,也不是为了“科学技术生产力”,他只觉得好玩,科学好玩。因为科学起源于“惊异”,一个小孩就知道对于外在物有一种惊奇感。“咦!为什么是这样的?”我把它搞清楚了,很高兴!他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所以他们有一种超功利的科学精神。这个我们到今天还没有注意到,超功利的科学精神,为追求真理而追求真理,为追求自由而追求自由。不为别的,也不为历史,也不为家族,也不为后代。这个对于雅典和希腊文化繁荣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今天看来,希腊文化包括希腊哲学,为什么它那么有魅力?就是欣赏这样一种精神,这样一种想象,这样一种创造,这样一种无拘无束。没有任何负担,没有任何外加的锁链。我们今天还向往着它。所以古希腊在一个时期之内,虽然它是后起的文化,但它远远超越埃及、波斯这些文化,可以说是古代最灿烂的文明之一。但是为什么县花一现呢?还是因为他们的地区,他们的体制,那样一种民主制在那个时代,在那样的生活水平、生产方式、生产水平之下,只能局限于一个很小很小的城邦。一个城邦,大家都认得。几千人一万多人,顶多几万人。那些公众人物在政治活动中间,那些演说的人都叫得出名字。所以它能够实行普遍的民主制。但是这种“小国寡民”限制了它的发展,所以它后来经不起像马其顿这些大帝国的挑战。这个历史发展趋势使它昙花一现,然后在更大范围之内,用希腊精神来熏陶,比如说马其顿,比如说罗马人,包括基督教里面也有希腊思想,也吸收了希腊的东西。所以希腊的文化,它的消亡或者衰亡,实际上是为更高层次的发展作准备。一直到近代文艺复兴,“回到古希腊”——实际上不是回到古希腊,是把古希腊精神扩展到现代民族国家这么广大的领域里面去。乃至于到今天我们发现西方文化发扬光大,我们要追溯它,还要“言必称希腊”,都要追溯到希腊去。所以它的衰落不像埃及。埃及衰亡以后没有什么贡献,我们今天没有人说埃及精神,【306】埃及好像没有多少精神留下来。但是希腊有希腊精神。希腊精神到今天还起作用,不能说它衰亡了就把它的作用给忽视了。历史往往不是直线发展的,而是波浪式发展的。(掌声!)

问七:

邓老师,您好!在我看来,如果将个人的幸福作为选择生与死的一个标准的话,可能个人会更幸福。如果将责任或负担作为选择生与死的标准的话,那么社

会更幸福。那么我想问一下,在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幸福之间,我们如何达到平衡?谢谢!

答:我想这两者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之内,比如在生产力比较不发达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之内,我们必须牺牲个人幸福,来成全集体的幸福。我们要放弃一些个人要求,甚至放弃个人的生命,来成全家族、家庭,乃至于国家的兴旺发达。这个是正义,是毫无疑问的。因为那个时候的生产水平、生活水平只有那么高,大家都在为温饱拼命地奋斗。我们可以说,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以后,中国人才第一次解决温饱问题。杂交水稻使我们中国人不再挨饿了,这是几千年没有过的。现在我们靠现代科技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回过头来看,我们就应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的文化心理结构。就是说,在大家都追求温饱的情况下,有基本的幸福,我们吃一顿饱饭就幸福,能够住上房子,就是幸福了,不受风吹雨淋就是幸福了,这是古人的标准。我们现在已经超越这个标准,要奔小康。那么除了物质上面的小康以外,应该有更高的追求。我的主张就是说,在现代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之下,我们解决了温饱问题,就应该尽可能地,全力以赴地追求精神上的超越,特别是个体精神上的超越。以往的精神主要是为了群体的物质利益和福利。我们讲儒家的道德理想无非是为了广大民众的民生,“哀民生之多艰”,“解民于倒悬”,解除老百姓的痛苦。所谓痛苦就是饥饿,流离失所,不能安居乐业。现在这个问题基本上已经解决,则知识分子的理想应该提高【307】一步,发挥每个人的创造力。这跟现在的要求也是相符合的,就是科技的发展如果没有创造力的话,那是绝对发展不起来的。你只能捡别人的现成的东西,你不能够有独创的东西。你的专利建立不起来。你只能有一点点属于你的创造性的东西,但没有普遍性的创造。我们不能满足于这一点!所以在今天,个体和集体的这样一种幸福,应该有了统一起来的条件。科学的发展,拼命去研究,当然最后结果对国家有利。但是我们本人应该有一种超功利的追求,就是“我喜欢”。我这一辈子只会干这个,我相信我能干出我的成就,就有成就感!诺贝尔奖就是这样子来的。诺贝尔奖绝不是说你这个发现带来多少经济效益,而是说这个东西很重要,没有人发现过,你发现了,它可以解决很多理论问题。所以诺贝尔奖是一种科学奖而不是技术奖。技术是可以模仿的,而科学需要创造性。除了科学以外还有别的,还有艺术,文学,还有伦理道德方面。现在道德沦丧,我们要有创造性,开辟出新的道德之路——除了精神生活,还有精神体制也需要创造性。所以在这方面,我们这个时代更多地应该强调个体,他的创造性,他的自由,他的兴趣,而把其他的东西建立在个体的东西上。我们建立一个国家,无非就是——用现代的观念看——保证最多数人最大的自由!最大的自由很重要就是精神方面,精神发展的自由。应该有这样一种观念,才能适应现代的社会发展。

问八:

邓教授,您好!您的书里从责任、孤独感、距离感都强调个人意识,就是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忽视个人意识,也对中国现在的作家的一些作品进行了评论,包括张承志。我特别想听听您对王小波这个作家的评论,还有您对刘小楓倡导基督教文化的这种现象的感受。

答:王小波的三部曲:《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黑铁时代》我都看过。

我觉得写得很不错。但是我有一篇短文,就是说【308】王小波的真正才华不在这些大部头作品上面,而在于他的杂文和短篇。这有点像鲁迅的才华,鲁迅没有写长篇,鲁迅是深有自知之明。他如果写长篇的话,恐怕他的成就就不会这么大了。这是我个人的一种观点。有很多人遗憾鲁迅没写长篇,我觉得鲁迅他的才华就是短篇,就是匕首、投枪,包括王小波也是这样,他就适合于写这个。但是鲁迅比王小波更适合写长篇一些。因为鲁迅有一种非常深的、非常沉痛的自我反思精神,他受俄罗斯文学的影响更多一些,而王小波受英美文化的影响多一些。英美这种呼唤人性的自由奔放,这种合理性,这种日常的健全常识观念,的确很尖锐。他的评论,嬉笑怒骂,一针见血,让我非常佩服。可一旦写成了长篇呢?当然也很好,但是全是这些东西连在一起,就觉得层次好像太单一了。真正伟大的小说家,他的长篇是有很多层次的,它让你对人性的挖掘,不是停留在一个层次上面,不'是停留在平面,而是一层一层不断地深入,像俄罗斯文学,托尔斯泰也好,陀思妥耶夫斯基也好,他们都对人性有不断的挖掘。我觉得这更适合中国人,因为中国人的城府太深,需要有一个人把他一层一层挖掘出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一个层面上面,不断地敲击同一个层面。王小波这三部曲给人看来——当然都很喜欢看,幽默、风趣嘛!但看完以后,你想一下还有什么?——缺乏一种沉痛感。王小波很少自我反省。他的作品都是调侃性的,你知道他那种思路,无非就是:你们都是高人,你们都是神仙,我是普通人。但是他很少像鲁迅那样地批判自己,而且把自己岿于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国民性,以及像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沉痛的反思,对人性的反思。我觉得在这方面有所不足。但总的来讲还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作家。

再一个就是刘小枫。刘小枫他想要用基督教来拯救中国国民也是一个老话题了。特别在20世纪90年代比较强调这个。在八十年代他强调诗化哲学,想把尼采和海德格尔引入中国,补充我们某些不足。九十年代的《拯救与逍遥》都是希望引进基督教的博爱精神,特别是天主教(他是瑞士巴塞尔大学神学博士),宣传一【309】种博爱精神。但这是他的空想性.就是说他的这个努力并没有得到预设的结果,特别是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后他就不再提了。他好像转向政治学、儒家的“公羊学”等等。我想他的转向恐怕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觉得基督教这个博爱的学说还是太空了。为什么会太空?他并没有反思。我帮他做一个反思,就是他对基督教的总结还是表层的。真正的基督教徒不认同他,认为他是“文化基督教徒”。我认为他骨子里是个中国士大夫。虽然他皈依了基督教,是基督教神学博士,知识很广,而且信仰也不能否认他有。但是想利用这种信仰来救国救民,治国平天下,基本上还是一个士大夫的境界。我认为你真的了解透了基督教的精神,就会发现基督教精神里面除了博爱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东西,它不是盲目的博爱,它是建立在个体意识、个人灵魂独立之上的博爱。就是说,你要有基督教那样的博爱精神,首先有个前提:个人要独立。人的灵魂只跟上帝发生关系,和他人都是间接的。西方人不是说:“愿上帝保佑你!”吗?为什么我不能保佑你,要上帝保佑你?就是我通过上帝来爱你,上帝是一切人和人的中介。至于父母家庭这些呢?当然,他们也是人,都要通过上帝和你发生关系。“一切人平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个人独立,每个人只有一个灵魂,这灵魂是他个人独特的,跟任何人没关系。这种独立精神我觉得刘小枫往往忽视了。比如说他在《拯救与逍遥》里面,那么蔑视鲁迅。鲁迅就是在中国要树立独立的个人,不管从尼采那里也好,或者从易卜生那里也好,总而言之,“首在立人,人立而万事举”。这是

鲁迅的立场。那么“人立而万事举”,个人独立以后必然会带来——比如说,对他人就没有这么黏糊了,对他人就有一点冷面了,孤独了。你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我个人问题要个人来解决。所以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所冷淡。但是这种冷淡是表面的,在精神层面上呢?他是关怀一切人的。但是对于身边的人,他没有那么黏糊。不像我们中国传统在家庭里面,在家族里面,在熟人关系里面,都要互相顾面子。鲁迅是把这个完全彻底断了,不讲面子。人就是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有自己的【310】独立性。刘小枫批判鲁迅的时候,恰好把这一层忽略了。他认为鲁迅没有心肝,是个铁石心肠。他没有料到,正好是这种铁石心肠,是对于“黏糊精神”的一种解构。在中国人与人之间必须是黏黏糊糊的,所谓的爱,就是我和熟人啊,亲情啊,互相之间抱团。把这个东西转化成那种博爱,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有本质的区别。基督教的博爱的前提是个人灵魂的独立,每个人在上帝面前是独立的,在任何他人面前都是独立的,你有你的灵魂,我有我的灵魂,我们分别跟上帝打交道,这就是个人的良心。这一点如果不确立,基督教精神在中国没办法真正地立足。所以我认为在中国传播的基督教基本上都是浅层的,农村不用说了,一个村子有基督教传统,本来就是世代信奉基督教,城里有些小青年也去信基督教,但首先要意识到这一点,基督教不仅仅是给人安慰,佛教也给人安慰,但基督教更多的是给人以承担,承担痛苦。它不是要人解脱,或者减轻痛苦,它是要人承担痛苦。承担痛苦你要有自己独立的灵魂,自己独立的人格。这一点是最重要的。谢谢!【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