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相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2-02-27 浏览次数:

一、记录规范

1、会议(活动)记录必须有完整的结构。每次记录必须有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会议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不得随意取舍,只有全面反映才能体现会议记录的完整性。会议结尾换行空两格写“散会”字样,表示会议记录结束,之后不得补改。在会议记录右下方,由会议记录人签

名,以示负责。

2、会议(活动)记录必须真实。会议记录必须翔实,应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反映会议内容和进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对会议讨论发言、会议过程及形成的决议,必须详细、真实地记录;对有争议的问题、分歧意见、关键要害问题,应将争议、分歧焦点及有关人员的发言详细记下;会议形成决议、决定时,应将表决

情况记下;对有异议、弃权等情况要予以实录。

3、会议(活动)记录必须准确。会议记录一定要准确,应使记录层次清楚、语句通顺、表达准确、字迹清楚,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意。因此,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进程、决议等都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发言,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予以记录。

4、会议(活动)记录必须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会议记录人要按照会议程序如实记录,以反映会议全貌,不论是发言或表决,记录必须符合原意。记录时不是每言必记,而是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因此,记录人一面要仔细听,一面要正确判断,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概括地记,

或者不记。

5、会议(活动)记录尽量整洁规范。每次会议的记录人原则

上由同一人担当,速记会议应该记录的内容,若内容多来不及速记可用记录本以外的纸张草记,之后补记到记录本上,尽量做到

整洁规范。

二、保管和检查 1、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是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重要文字依据,是党建工作考核的必查内容,必须作为单位重要文档资料严格保管,长期保存。 2、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平时由党组织指定专人保管,年底统一送交单位文档管理人员整理归档。会议(活动)记录保管人员发生变动,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应按照文档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立卷、编目、装订、存档,并采取严格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措施,要严密会议(活动)记录的借阅、退还登记手续,谨防散失。 4、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情况定期进行审阅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和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的,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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