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1

精心锤炼 铸造品牌

前 言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律师制度恢复之初的一九八五年,是个久负盛誉的国办所。二000年十一月,参加全国律师执业机构脱钩改制而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合伙所成立时,全体合伙人形成一致共识,应十分珍惜国办所期间在广大客户中所留下盛誉,同时,不能躺在过去的荣誉中吃老本,而应该借助改制的良好机遇,进一步铸造志立品牌,拓展创造未来,力争使志立所在福建省内的律师事务所所中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优越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志立律师事务所既继承原国办所的优势,又富有创新精神,在创造品牌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具有本所特色的经验,通过铸造品牌,志立所每年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都稳步提高,现简要的介绍如下:

一、注重班子建设、弘扬团队精神。

(1)坚强的“灵魂人物”领导。

一个好的领导就是一面好的旗帜,选好领头人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志立所几年来的发展,得益于有了魏正主任这一“灵魂人物的领导”,魏正律师是泉州市政协第八、第九届委员,泉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副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廉政监督员,泉州市效能建设部监督员,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廉政监督员。一九九九年被中共泉州市政法系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律师,2001年被市局评为文明律师,2003年被评为福建省十佳律师。魏正主任的这些名誉,都是在志立所中取得的,这些名誉也是律师所的荣誉,魏正因志立所而出名,志立所也因为有魏正这样的灵魂式的领导人物而倍受当事人的关注。

(2)合伙人团结一致。

志立所十分重视领导班子的建设,自律师所改制以来,逐步形成了以四个合伙人为核心、以党员为龙头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该班子紧密团结,工作责任心强,民主作风好,处处以身作则,起带头模范作用,并能够积极带领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志立所党支部于二○○二年七月被评为先进“五好”党支部。

(3)弘扬团队精神。

法律服务合同都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签订,律师事务所是对客户服务的主体,律师只是合同的具体执行者。由于知识和能力的客观局限,如果仅依靠某个律师的个人能力和社会关系,其局限性越来越明显,显得难以满足日益强烈的综合化服务要求,为此,需要以整个律师事务所资源为依托,加强团队意识,树立全员服务观念,形成业务交流沟通、时间人员互补调剂等团队服务协调制度,整合全所资源,发挥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力量,克服传统的律师单打一服务,使客户能获得整个律师事务所全方位的服务。

志立所的发展速度令人耳目一新,根本的原因就是团队,团队的力量让志立所成为律师业中奔腾的骏马。面对泉州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分工不强的实际情况,志立所还是进行了一定的专业化分工,本所设置三个法律事务部,从事金融、房地产、商贸、财产人身保险、商标注册、企业承包、租赁、重组兼并等法律事务,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案件,并针对不同律师的专业特长进行适当的案件调配;碰到疑难、重大的案件,由疑难案件研究小组统一研究,决定代理和辩护方案;规定案件至少要有两个以来的代理人代理,法律顾问单位至少也必须指派两人以上担任。这些制度的规定,目的都在于发挥团队的作战能力。

针对年轻律师多的特点,志立所把培训看得异常重要。魏正主任认为,好的事务所应该是好的培训学校。要让客户信任,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还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志立所,魏正主任从自己做起,业务上手把手地教年轻律师做业务,互通有无。在魏正的带领下,所里的老律师都无私的帮助年轻的律师,让他们在干中学,在干中成长,不少年轻的律师已成为所里的业务骨干。为了加强业务交流,所里每月都有专门时间讨论案件;各业务部每周都要求律师汇报各自的业务。所里出具的法律文书,要经过层层把关,级级审查,力求每个细节的准确、完善。对工作精益求精的要求,培养出志立所的严谨作风。所里还经常组织律师到华侨大学倾听教授、专家的讲座,使律师在多方面得到提升。这些生动活泼的培训方式,不仅提高了律师的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还增强了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同感。进一步形成了团结一致做好法律服务的良好芬围。

三、注重诚信为本、树立品牌意识。

志立所的老律师经常教导年轻律师,案件没有办好是同时砸了三个牌子。首先是经办律师的牌子;第二是接案律师的牌子;第三是律师事务所的牌子。为此,律师十分注重培养每位律师树立品牌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

诚信是品牌本质属性和灵魂。在建立品牌的过程中,诚信服务贯穿始终。诚信是打造品牌的基本功,诚信是品牌的代名词,而品牌则是品牌的符号、象征和回报。律师,先要做人,而做人之本在于诚信,正所谓“人无信不立”、“人无信不知其可”。为此,志立所十分注重诚信办案,诚信立所。在这方面主要做到:

1、把好立案关。

志立所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时,注重建立和实施风险告知制度,让当事人在接受委托前充分认识到诉讼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中所存在的风险,从不为了能够接到案件而片面夸大或缩小诉讼及代理风险,让当事人在决定是否涉诉及委托律师有一个充分考虑的余地,从不对当事人作出包打官司的承诺。特别是对于没有把握胜诉的案件,一定要将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实客观地分析给当事人听,做到风险提前告知,使当事人消费得明明白白,这样也将有效地避免了日后纠纷的发生。

志立所基本上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规章制度、纪律检查制度和收案审批制度,统一适用规范的委托格式合同,明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内容,同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的案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实行一定的灵活性,更加具体、明确地规定了法律服务的内容、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等。对于收案审批制度,志立所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整填写收案审批表后,由主任签批后交由收案室统一收案,严格禁止无律师执照人员以律师名义承接案件,志立所原来有多名从司法系统退休的老同志从事律师工作,自从他们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后,他们中无一人继续以律师的名义对外从事法律服务。

2、诚信公示。

志立所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执业公示制度,做好“六上墙”工作,即将司法部规定的“六个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业务受理和执业规程、执业证号、投诉监督电话等上墙。依法接受群众的监督,将律师所的办案流程公布在醒目的地方,使当事人对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一目了然,这样能够使当事人更好地对志立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同时将福建省司法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公示于收案室的墙壁上,让当事人明明白白交费,这样更有利于当事人自觉、自愿地缴纳服务费用,也有利于加强当事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同时,当公示内容有变化时,能及时予以变更。

3、建立诚信档案。

首先,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机制方面建立了自我监督以及相互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自我监督方面是注重自我批评和自我检查,在相互监督方面是建立监督信箱和顾问律师制度,所里任何律师若发现某位律师出现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可以通过监督信箱向所务会及律师所主任反映,顾问律师一般由德高望重的退休律师充当,顾问律师若发现律师出现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可以直接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

其次,建立律师诚信档案,若发现违反诚信制度的律师,在档案中进行相应的记录,超出次数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初步建立了利益冲突审查机制。

在处理律师所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上,志立所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完善委托代理合同,基本上建立了文书资料交接、办案进度反馈等制度,对于一些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原件,志立所提倡律师只保存复印件,由当事人自已保管原件,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因证据保管不善而带来的纠纷,也能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及时、经常性地同当事人保持沟通与交流,向当事人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特别对于一些未能及时结案的案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清楚其中的原因,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同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勾通交流,尽最大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与同行之间的利益冲突上,志立所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和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合理收费,不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

三、注重人才立所,增强综合素质;

由于人是最具有能动性的动物,律师所的发展,人才最为关键,志立律师事务所在成立时就注重人才立所,十分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在民事代理及刑事辩护中以深厚的法学功底而著称。本所的律师大部分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还引进了具有大学讲师职称的律师一名,同时,积极引导年轻的律师踊跃参与各种培训班及法学论文研讨会。

社会不断发展,律师事务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更新,特别是我国处于发展中的转型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更是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每位律师要有不断创新的综合素质。几年来,志立所服务层次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立足传统业务、保持原来服务领域的前提下,志立律师事务所十分重视开拓新领域、新业务,目前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法律领域,包括金融、房地产、商贸、财产人身保险、商标注册、企业承包、租赁、重组及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本所在知识产权、涉外事务及网络侵权等新领域又有了重大的进展,本所承办过福建省首例网络名誉侵权案件(旗牌王(泉州)制衣实业有限公司诉泉州仕达斯制衣有限公司网络名誉侵权案),福建省首例涉外电影著作权纠纷案(陈世哲诉福建电影制片厂、香港树根影视制作公司电影著作权纠纷案),代理过全国首例国际域名侵犯驰名商标权纠纷案(福建省金鹿集团有限公司诉戴晓斌国际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代理过国际贸易仲裁案件,尤其擅长代理票据、担保、保险等金融案件以及房地产纠纷案件。志立所还为福建省最大的外汇套汇案以及金融诈骗案作过一审辩护(施文谈、刘良艺涉嫌非法经营罪、诈骗贷款案)。志立所能够办理好这些大量的新类型的案件,得益于平时注重人才立所,注重增强全体律师的综合素质。

四、注重服务质量,强化社会责任

律师工作作为服务,其服务质量直接反映了律师服务水准,决定着客户需求的满足程度。客户在审查律师法律服务时,首先要看服务的准确性,即是否规避了交易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法律瑕疵,交易利益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等。其次要看服务的效益性,即是否为客户决策嬴得了有利地位,获得最佳商机,实现了诉讼经济,整个结果是否损失最小,利益最大等。在看服务的及时性,即是否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措施等。其中,服务的准确性是服务质量首要问题。志立所十分注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在每个案件办理委托合同的同时,及时向当事人发放服务质量监督卡,待案件结束后由承办律师负责收回并登记归档,对于当事人反映的对法律服务不满意、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或服务质量差的案件,能够及时核实处理,并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发现确实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在对承办律师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于不存在上述问题、仅仅是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偏差的,及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对于个别律师偶尔出现没有按规定向当事人发放服务质量监督卡,或者在结案后没有及时回收服务质量监督卡的,一经发现,律师所的领导即友善地对经办律师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同时也告诫其他律师,以互相勉励。志立所注重服务质量,而抓好业务素质,又是解决服务质量的关键。为此,志立所律师在从业中,不忘刻苦学习、钻研法律知识和律师业务,并积极参加律师业务交流活动,本所律师魏正、柯双木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化构想》一文,被推荐到参加华东片区律师在黄山召开论文研讨会;魏正、柯双木所写的《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的法律思考》参加2001年参加泉州市律师协会论文研讨会,并被评为优秀论文,同时被推推荐参加福建省律师协会在闽清召开的论文研讨会;2003年志立所积极组织全体律师撰写律师实务论文,志立所提交了23篇论文,在全省律师中中位居第二,志立所被评为论文组织奖;同时,魏正、柯双木律师所写的《追究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诉讼程序及时效探究》被推荐到福建省律师协会在太姥山举行的论文研讨会,并被推荐到大会交流。

志立所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注意强化各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或者代理案件中的各种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志立所受聘担任数十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普遍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如泉州市公安局、移动通讯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中国银行、清蒙工业开发区等均是影响较大的顾问单位。本所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中,呈现出大项目和涉外案件越来越多、服务水平往高层次发展、办案效果越来越好的特点,深得社会各界人士的称赞。

譬如,在担任泉州市公安局顾问期间,为泉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审核了20多个高难度的技术合作合同,确保不出任何差错,为泉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建立作出了贡献。还为泉州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武装押运新业务的开展提供积极的法律帮助,为泉州市公安局保安公司起草各种新式合同。还积极接受泉州市公安局的邀请,参与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并为公安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授课;作为福建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模拟电话退网工作,由于模拟电话退网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而且,涉及客户十分广泛,没有及时处理好将会出现大的社会问题,由于事前做好充分的研究,将法律、道理准备充分,出现纠纷及时处理解决,并注意将法律、道理讲透,因而,保证了整个模拟退网工作的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任何社会动荡并保证了模拟网向数字网的平稳过渡;在担任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的法律顾问期间,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拒绝出具有损于国家利益的法律文书,并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娴熟的法律知识为银行提供优质服务,在泉州市名流企业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中,中国银行泉州分行采纳魏正律师的建议,使得4000多万元的贷款得到顺利回收,避免了损失,得到了省行领导的好评;在担任泉州市展览城法律顾问期间,发生涉及到500多户客户购房回购款纠纷,该案件所及标的近一亿元,涉及社会面广,处理不好将会引起社会动荡,泉州市政府特别重视该案件,专门派员参与到此案的调解处理,志立所律师作为顾问,积极寻找法律依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终于在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律师努力配合下获得了圆满解决;作为清蒙科技开发区的法律顾问,开发区的每项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的开发都有他的参与,确保了开发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建设。志立所律师针对开发区被欠债达4000多万元的情况,及时对有关经济合同分类整理,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或诉讼或催讨,或调解,经过他的努力,讨回债务人民币2000多万元,取得良好的效益,获得开发区领导的首肯。在为以上这些顾问单位服务中,由于这些顾问单位都是一些重要的国家机关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志立所每提供一份法律意见书或者修改一份合同,都倍感到责任重大,不敢有任何马虎。

总之,志立所在铸造品牌的过程中历尽了各种磨难,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志立所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在向前发展,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

2004年5月10日

 

第二篇: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事迹材料

广东XX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事迹材料

广东XX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成立以来便承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XX市司法局、XX市律师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得所服务村(社区)委及村(居)民的信赖。市局、市律协的考评人员在20XX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对广东XX律师事务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本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主办律师陈XX律师因在20XX年度台山市政法系统“三官一师”进基层工作中成绩突出,被中共台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工作者”。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初步形成1+法务秘书+非诉组的工作架构

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提高村(居)法律服务品质的关键。我所承担台山、开平等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后,结合农村实际需求,构建了1+法务秘书+非诉组的工作团队,为每个村(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统筹负责,由法务秘书负责收集村(社区)的相关法律信息,全天候与村(社区)的人员沟通,并且由非诉组整理汇总资料后,提出村(社区)法律服务方案。比如:我所担任台山、开平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及非诉组人员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主办律师每月至少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法务秘书与村(社区)的相关人员通过QQ、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全天候保持联系,村(社区)的相关人员及时反映相关法律咨询信息,法务秘书将这些信息汇总给主办律师及非诉组,以便快速启动相关工作流程。非诉组在与主办律师沟通后,根据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供主办律师参考,由主办律师向村(社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回访解释。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社区)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要提供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拓宽服务渠道,离不开村(社区)委及村民的积极支持。我所律师通过展示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羸得了村(社区)委及村民的信任。我所的林素贞律师,在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时,某些村(居)民在凌晨时分向其提出一些法律问题,林律师没有因该村(居)民在凌晨时分提出问题而不予解答,而是以女性特有的温婉气质,通过耐心、细心的解答赢得了村民们的尊重和认同。另外,林律师还主动将开平东升村、东乐村、爱民村的承包合同、租赁合同进行系统地审查,并在非诉讼组的配合下,拟写了法律分析报告并供各个村委会参考。另外,我所的陈XX律师、赵育强律师还为台山下川的各村村民们联合举办了以“送法下乡”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其中到到茫洲村委会的法律宣传是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的亮点。据悉,茫洲岛是台山一处未开发的海岛,主岛面积仅1.5平方公里,全岛常住居民400多人,这里来往交通不方便,岛上群众到大陆或镇上办事必须经渡船接送,渡船是岛上群众出入的唯一交通工具。岛上年壮的村民基本都外出谋生,剩下都是家中老幼。根据茫洲村委会的上述特点,我所律师克服交通困难,爬山涉水直接将法律送到茫洲村民们的身边。法律宣传的内容主要结合村民生活中容易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张贴法治漫画、以案说法的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用在外务工人员的真实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在外务工人员如何保留对自身有用的证据,如何寻求有关部门的救济,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最后还向村民们传授了如何增强辨别能力,正确对待各种社会现象,使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茫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稳亮对我所律师的法律宣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给予积极的好评!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目前,下川的各村村干部均意识到了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不仅公布陈律师、赵律师的联系电话,宣传和号召村民遇事可及时找我们的工作团队进行咨询。通过村委的宣传,村民逐渐有了“遇事找顾问律师”的普遍认知。

经过各村村委的宣传,顾问律师在当地已产生一定影响,除在律师值班处咨询外,很多村民会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咨询。比如,一位郑姓村民电话咨询关于部分家长租用或雇用报废汽车接送学生上学的问题,其通过陈律师的专业解答,了解到家长明知是报废的汽车仍雇用存在过错,汽车司机明知报废的汽车仍接送学生也存在过错,作为学校负责人的郑村民知道该情况后应及时将相关法律后果告诉家长。正因为有了像郑村民这样的村民们大力支持并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律师服务的渠道才大大拓宽了,村民也切实感受到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切实感觉到顾问律师是“身边的律师”。

三、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村委的各项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XX年9月间,我所陈XX律师与台山市川岛镇芙湾村、川西村一起商讨如何解决鹰洲滩涂承包事件,据村民反映,承包鹰洲滩涂的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依约缴交承包款,也没有按照约定动工建造海堤,严重损害了村民们的集体利益,因此村民们强烈要求我所律师介入处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起承包事件涉及了两个村民委员会,而滩涂承包合同的承包方为苏耀洪及陈姜枝,两人共同委托李文东签订了合同。可见,该承包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此我所陈XX律师先后到芙湾村民委员会及川西村民委员会深入了解1996年3月30日《滩涂承包合同》签订的前因后果,得知该《滩涂承包合同》的具体情况后,我所陈律师为两村出具了《解除合同律师函》,成功为两村村委会解除了与苏耀洪、陈姜枝签订《滩涂承包合同》,村委会因此对我所律师的工作给予积极的好评!

2016年开春以来,因下川川西白沙村因后山出现山体滑坡被省国土厅鉴定为地质灾害点,虽然经过前期治理后初步消除了白沙村的安全隐患,但每逢春夏的暴雨、台风季节,村民们均需要撤离到庇护场所,因此该村已不适合长期居住。川岛镇政府及白沙村委会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经多方论证及大部分村民们的同意,决定另择新址建白沙新村,在此过程中,某些白沙村村民不愿意购买新房,为此川岛镇政府下川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虎口婆心地劝说这些不肯购买新房的村民,但工作收效甚微。川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及时将该情况向我所法务秘书进行反映,主办律师陈XX立即前往下川,并于当日立即到白沙村进行调研,与那些不愿购买新房的村民沟通,以了解他们不愿购买的原因,最后得出村民们比较集中的一些观点:首先,大部分村民接受1400元/㎡的价格;其次,部分村民因自身经济困难不能购房,希望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经济帮助;最后,在选房的时候是否能够公平以及考虑村民们的正常合理要求。综合村民们的上述这些观点,我所以陈XX为主办律师的顾问团队积极思考各种情况,并结合白沙村的山体滑坡被省国土厅鉴定为地质灾害点的客观情况,建议川岛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立即采取紧急预案以保障白沙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随后出台了《白沙村新居房分配工作方案》,该方案依据《川岛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白沙新村房屋分配方案的指导意见(第2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村民们的合理建议,具体操作流程为先自行协商分配新房,后按“抽签顺序号”先后顺序抽签确定楼房,再按摇珠确定“抽签顺序号”,最后村民们缴清房屋尾款并签约。另外,顾问团队根据镇政府及村委会的要求,制作了“受领新房户”补助发放协议及“不受领新房户”协议等法律文书。

除此之外,我所还参与一系列当地政府及村委的各项工作,顾问律师参与这些工作有效提供了当地村(社区)的办事效率,同时亦为基层组织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村(居)法律服务无小事,大到村委和经济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小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妥善化解矛盾,引导村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广东XX律师事务所通过真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村民的诚心欢迎,也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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