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管薪酬管理心得体会

银行高管薪酬管理心得体会

通过阅读《银行高管薪酬相差百倍 最低20万最高2285万》和《20xx银行高管薪酬图谱:低调上涨10% 过半薪酬延后支付》这两篇文章,我对如今银行业内高管薪酬的管理有了许多感想。

我国目前的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公司等垄断色彩浓厚的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过高,增加过快,问题突出。以银行业为例,高管人员的年薪待遇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已引起许多人的质疑。据20xx年年报的银行情况统计,截至目前银行业诞生了至少三位千万富豪,最高税前薪酬达到2285万元。高管人员的全面薪酬通常包括固定薪酬(含基本工资及其他福利),年终奖金和长期激励。本文对中国大陆银行高管薪酬的各部分展开讨论,并揭示在增加绩效成分的过程中所碰到的阻力。虽然中国大陆银行的市值在全球名列前茅,并成功地应对了给国外银行造成巨大损失的金融危机,但它们高管的年收入与海外同行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大多数中国大陆银行的资本结构均为国资占主要地位,而高管人员又由党委任命,给这些人员定基本工资水平就成为挑战性极强的工作。一方面,面对国外金融机构在人才市场构成的严重威胁,基本工资水平太低会影响人才的吸引,还会给反腐倡廉带来困难。另一方面,给系统内人员较高的基本工资又会引起社会不满,妨碍“收入公平分配”社会原则的落实。在国家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干预下,银行高管基本工资的增长或是降低就不再与各银行的真实业绩挂钩;取而代之的则是总体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府试图贯彻“收入公平分配”原则的力度。基于北美和欧洲发达经济体在绩效工资制度上所取得的经验,中国大陆的银行业在推广类似的做法,试图将高管薪酬与业务结果紧密相连。20xx年,中国银监会颁布文件,指导中国大陆的银行如何向高管发放奖金。根据文件内容,奖金发放必须与特定的风险管理指标挂钩,相应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年终奖金在全面薪酬中的占比因国而异。在中国大陆,文件明确了高管人员的绩效工资(含年终奖金)不得高于基本工资的3倍。然而,与澳大利亚、香港和新加坡的亚洲同行相比,这个比例显得非常激进。在20xx年,以薪酬水平前5名高管的平均薪酬为范本,三分之一的亚洲银行发放的高管年终奖金不到总体薪酬水平的一半。另外三分之一的高管年终奖金发放量与基本工资持平。虽中国

多数银行均已开始使用绩效指标来考核每年的业绩,并调整相应的奖金发放,但是,在中国大陆,由利息差支撑的盈利是否也能给高管带来大额奖金发放,我们却并不清楚。由于有50%的绩效工资应该进行延迟发放。延迟资体系的一部分,如果缺失了,就会潜移默化地促使高管在各业务领域对根据中国大陆各银行的年报,此外,过分强调年终奖金会促使高管人员追逐短期的盈利而忽略对长期风险的防范,而后者恰恰是银行和整个金融系统安全运转的罩门。

将年终奖金与风险时间轴相挂钩的方法之一是将一部分金额放入奖金代管帐户。举例来讲,根据相关文件,针对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得发放的安排可以引导银行的高管人员对长期业绩给予应有的重视,而非只着眼于短期的风险。这也可以防止银行向那些产能过剩、能耗过高的高风险行业作出信贷。长期激励带来的好处很多。首先,它有助于协调银行高管与投资人、相关方的利益。其二,在外资金融机构和其他内资银行狠命争夺人才的情况下,长期激励为国有银行最佳的公司治理方式。采用并披露激励计划的细节也能更好地吸引境外战略投资方的眼球。采用长期激励也给市场传递了一个信号,即国有银行正在学习接受全球布向高管人员及其他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通常长期激励计划的形式是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或是其他股权方式。成功应用该激励方式的银行通常以利等的配合使用最能发挥长期激励计划的作用。给予高管的长期激励授予额超过了基本工资的金额,在某些特例中,授予额超过了基本工资的3倍。在中国大陆非国有控股的银行里,如深圳发展银行,薪酬额前5名高管在20xx年收到的长期激励授予额超过了他们基本工资对国有控股银行,国资委规定了高管长期激励计划的授予额上限。但这更像是一个行政干预手段而非市场导向的建议,主要的用意还是在于控制社会收入水平的差距。

当然,除了货币型激励计划外,中国大陆银行的高管们也享受其他方式的长期激励,特别是那些国有银行的高管们,他们由政府任命,而非公开招聘。虽然货币型长期激励可以驱动他们为股东创造价值,然而他们出色的表现还可以让他们成为政府要职的继任人。这样的职业随着中国大陆银行逐步采纳绩效工资,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明确相应的薪酬构成,以及位。 的银行有所不同。除了要为股东和相关方的利益服务外,中国大陆银行的高管,从全球金融危机中所能汲取的教训与西方却应有所不同。前者及其董事会应该重新审慎考核发展通道不

会激励高管们为企业作出持久的承诺,相反,还有可能促使高管牺牲银行的长期利益来取得最快的成绩。在为这些银行高管们设计长期激励计划时,平衡银行的长期利益和银行高管的职业生涯规划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了。 结论 市场定由于中国大陆的银行业仍然由国家严格管控,用来考核高管绩效的指标与西方银行或是在市场导向环境中们还需要为自己在政府系统内的职业发展前景奋斗。给系统内的银行高管发放过高的薪酬有悖于“收入公平分配”原则,也无助于政府缩小贫富差距的努力。所有的这些都需要在审核银行高管绩效工资体系,特别是他们的年终奖金和长期激励授予额时,给予充分考虑。 刚刚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不同国家的银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而引起这样恶果的行为恰恰是高风险放贷和过于追逐利润,而其背后还有不恰当的薪酬设计。对于中国大陆的银行业高管的绩效指标,并制定长期激励计划以鼓励他们为业务创造高回报,同时用相应的计划来抑制腐败培养廉洁。

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不合理,说明这些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因此,要加快建立使众多中小股东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的机制。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外部力量强化监管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或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金融企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不仅有权知道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而且还必须获得众多中小股东的认可。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不合理,说明这些银行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因此,要加快建立使众多中小股东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的机制。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通过外部力量强化监管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或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金融企业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不仅有权知道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而且还必须获得众多中小股东的认可。

银行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过高收入,刺痛着许许多多低收入者的敏感的神经,特别是强化了低收入者的不公平感,加大了他们社会心理失衡状况出现的几率,从而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对改革的支持度。因此,银行等垄断行业高管人员年薪过高的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任其扩大,针对金融等行业高管人员收入过高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这些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收

入分配体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克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关呼着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关乎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第二篇: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心得体会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心得体会 根据省行开展“人人遵章、全行整改”的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全行开展的“遵章、整改”学习活动。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本人认真学习《关于在全行开展依法合规专题

教育活动和落实省行案件防范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我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案件高发的危害性。南海“光华”案件,顺德支行账外经营案件和省行去年通报的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今年分行对案情的通报,使我更加认析到当前内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处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版权声明:依法合规建设学习心得由中国人才指南网原创首发,作者:绩东一分理处周豪恩,未经授权禁止用作商业用途,转载请注明出处。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