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1123关于美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于美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美好乡村,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也是深化落实中央精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适时开展一项民生工程。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美好乡村建设,该项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虽然目前各地美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策保障、规划设计、有序建设、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待解决,根据前段时间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强“美好乡村”建设各项保障工作。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苦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坚强决心,调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1、提供组织保障。组建美好乡村建设领导机构,负责美好乡村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工作,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加大政策保障。切实制定好美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新社区、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在美好乡村示范村创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耕、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3、给予必要资金保障。美好乡村建设单单依靠村集体和村民自己的力量来打造美好乡村,只能是“空中楼阁”。打造美好乡村绿化、亮化、美化的投入,交通、文化体育

等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仅靠村集体和村民自身力量是很难得到有效解决的。所有这些,都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能人志士鼎力相助,帮助解决巨额资金投入的来源问题。

二、要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地方政府要根据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科学建设。

1、要把超前规划的理念融入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中,推动镇村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相互衔接,高标准、高起点推进镇村规划编制,使其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现特色。

2、要减少土地浪费、杜绝占用耕地,避免不合理规划、环境污染严重及不符合生态原则的规划,高举生态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对环境的关爱和对自然的尊重。3、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设计。传统的村落是在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通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孕育而生的,集山、水、田、宅为一体,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秀丽的田园风光。美好乡村的规划与设计,应该充分尊重现有的自然条件与地理环境,达到山村有山村的特色、水乡有水乡的风格,平原有平原的魅力。避免出现“看了一村又一村,结果都像一个村,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的结果。

三、要稳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建设美好乡村是长期的任务、艰巨的工程,不可一蹴而就,必须遵循规律,把握方向,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在建设美好乡村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来逐步实施美好乡村建设。1、深入基层,真抓实干。要到基层、群众中去,多做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审视乡情、村情,订规划,做决策。要认真分析美好乡村建设的特点、重点、难点,了解广大农民的实际需求,从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用水难等关

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最容易见效的事做起。真心真意办实事,实实在在抓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2、分期实施,逐年推进。要有一年干好几件事的决心,也要有几年干好一件事的耐心。要先期建设中心村,大力扶持边缘村。充分发挥示范的引导作用,有计划、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要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综合素质。美好乡村建设的内涵是净化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素质,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村民素质、社会治安、文明风尚等软件建设,做到既有外表又富内涵。1、借助农村书屋,通过法律、农业等知识讲座方式,开展农村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2、通过送戏、送科技下乡及村民自发文艺活动等做法,深化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提升农村整体文明水平,丰富广大农民的文体生活。3、通过新闻媒体,农民运动会、歌会等形式多渠道提升农民素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新风尚。使美好乡村的建设成果得到保护和升华。

五、要坚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美好乡村建设与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是相辅相成的。1、美好乡村建设能为农村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带来新机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富裕了会使美好乡村建设变“输血”为“造血”,能长久发挥美好乡村的建设效益,还能促进农民自觉的推动美好乡村建设。2、美好乡村建设要坚持适工则工、适农则农、适商则商、适游则游,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着力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培育现

代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切实搞活农业经济,促进农民增收。3、充分利用城乡融合、美好乡村建设等优势,挖掘、保护和传承农耕文化,探索农家乐、休闲旅游、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等运作模式,拓展农业间接增收渠道。4、发挥生态优势,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森林、水域、土地等资源的保护,推进生态林、经济林建设,扩大生态农作物种植面积,探索农牧结合、洁水渔业等循环农业发展。形成在生态保护中发展经济,在经济发展中促进保护和谐局面;达到在美好乡村创设中实现增收,以增收支撑建设的互补效果。

 

第二篇:20xx0903基层建议:关于推进执法监督程序标准化建设的六点建议

基层建议:关于推进执法监督程序标准化建设的六点建议 近期,扬州工商局对本局执法监督程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逐项梳理了全系统执法监督现有的制度和工作标准,共计13项,并对该项工作的现状加以总结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监督的范围和责任不明确。“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理念普及成效明显,但在操作中易被片面理解,出现“法制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的趋势,部分地区为控制和避免履职风险,将法制部门推上一线,导致执法监督的“裁判员”变成具体执法的“运动员”,失去了原有的监督制衡作用。

二是监督界限重叠。法律监督、业务条线监督和监察监督三者内容交叉。如监察室的效能监察和风险防范监察部分与法制监督内容有所重复,导致多头监督、责任不清。

三是执法监督标准不统一。执法监督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未明确选择适用的原则性规定。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仅仅要求工商部门发现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时,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即可。而《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则要求“对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或者管辖的申诉,应当在五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处理。延期、移送等情况,应当告知消费者。”面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冲突,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二者之间选择。

四是执法监督空白。目前,如企业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档案查询、申投诉案件等易发行政争议领域的执法监督程序建设仍是空白。

五是法制员地位不独立。目前,扬州工商系统内共有法制员106名,本身就是由办案机构成员兼任,当案件任务压力与监督职责之间发生冲突时,权衡的天平往往会向案件任务倾斜,导致执法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针对上述问题,基层对执法监督程序建设提出以下6项建议:

一是明确执法监督程序规范的工作范围。鉴于抽象行政行为已经由上级法制部门或者司法、人大进行监督,而且已经有相对成熟的程序出台的实际情况,建议执法监督程序所规范的工作范围应限定在具体执法行为和不作为两大方面。

二是合理划分执法监督部门的责任。对于执法监督和监察监督的重叠部分,建议建立双方信息互通平台,实施双重监督,谁发现谁处理、谁处理谁纠正,形成综合合力;对于条线监督和部门监督的责任划分,应该明确条线和部门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在落实第一监督责任的基础上,由法制部门对执法监督的全局性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检查。

三是明确执法监督的事后监督和被动审查性质。行政执法监督是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必须使得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二者形成制约关系。这就决定了除行政处罚核审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之外,行政执法

监督不能越俎代庖,盲目地扩展到事前和事中监督上。实际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并不矛盾,一件案件事后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监督整改,对以后发生的同类型案件就是事前监督。

四是制定执法监督的常态检查和专项检查程序。定期检查需要发文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检查数量、检查通报、监督整改、落实责任等固定化的内容。专项检查程序则应针对的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目的是尽快纠正错误做法,应该相对简易,便于提高监督效率。

五是执法监督程序应对法律冲突问题做出原则性规定。由于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繁杂不一的特点,各单位和各部门已经形成了适合自己特点的监督标准,难以全部统一。但是,应该对监督标准的适用原则加以规定,如规章和地方法规之间出现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可以依据有利于保护相对人利益的原则选择适用。

六是明确执法监督的奖惩措施。执法监督权力和责任应该相匹配,建议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执法监督人员和优秀执法卷宗,同时通报最差执法卷宗和相应的执法监督人员,形成正反两方面的激励作用。(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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