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泗阳县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加强对我县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规范肉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县开展强化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动员,全面部署

去年x月接到市动监所相关文件之后,县动监所立即组织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召开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议,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的精神,会议上成立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祁长川同志任组长,刘须金同志任副组长,赵思捍、倪静、张艾等三位同志为组员。会议要求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自去年x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多次宣传《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利用节日期间在我县市民广场组织现场咨询会1次,印发各项法律知识小册3000余本,各类法律常识画报4000余份,现场咨询会接到来访者820人。这次宣传活动中还向群众公开县动物卫生监督举报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举报、投诉、咨询的渠道,拓宽了专项整治案件

线索来源,行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很大的成效,为我县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 落实任务、追究责任

辖区内定点屠宰场都派专人监管,监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驻场24小时实施监管,并认真填写监管记录。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对定点屠宰场的驻场检疫员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准时准点到岗进行检疫。

对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场和冷鲜肉超市的监管必须做到专人专管,负责监管的人员必须签订责任状,明确自己的职责,不得懈怠。

四、全面检查,重点整治

(一)农贸市场和肉类经营店的监管情况

我县有42个农贸市场和47家冷鲜肉超市,在市场检查中主要检查白肉及活禽的检疫情况,市场中白肉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病害、腐败变质肉,检疫票证是否齐全。确保做到“两证一花”齐全。禽类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齐全情况,以及对活禽的临诊检测。对冷鲜肉专卖店的检查中主要检查该店猪肉的调拨及复检情况。此次专项整治中,查处3起未附检疫证明销售猪肉的案件,并都下发整改通知书,未检查到病害畜禽产品上市销售。

(二)养殖场的监管情况

县动监所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日常饲养管理、防疫、疫病防治、

消毒及投入品等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情况,督促养殖场做好日常生产繁殖、投入品、检疫防疫、消毒、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记录。强调要求各养殖场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在检查中未查出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

(三)对屠宰场实施重点监管

我县境内现有4个屠宰场,众兴镇3个,卢集镇1个。对进场的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的认真检查,对无两项的生猪一律进行隔离检查,经宰前检疫合格的方可屠宰,不合格的坚决做到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屠宰场的卫生防疫条件进行整顿,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同步检疫及屠宰场自检工作,切实规范检疫证章的使用,并监督屠宰场对病害肉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害猪、注水猪的非法行为。

泗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高新区(新市区)农林水牧局开展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新市区农林水牧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安宁渠镇、六十户乡、青格达湖乡与3月x日正式接管了我区的动物防疫、监督和农产品检测等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和部署,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方面

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市农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高新区(新市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强化监测、果断处置”的防疫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责任制,强化 “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巡回补针、定期抽样监测”的防疫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综合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根据乌鲁木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的相关文件及紧急会议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生猪进行了O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蓝耳

病的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规范操作,做到了应免尽免,共免疫生猪O型口蹄疫23107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共免疫19647头。

2、春季防疫工作于3月x日正式启动,区兽医站严格按照免疫要求和免疫程序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养殖情况,及时制定了春防疫苗计划并及时分发到位,目前我区现有生猪存栏量27657头,牛存栏量5562头,羊存栏量8945只,鸡存栏量490820只,鸭存栏量2109只,鹅存栏量1124只,鸽子存栏量70955只,根据存栏情况领取牛羊O型双价灭火疫苗37500毫升,牛A型口蹄疫灭火疫苗24500毫升,猪O型口蹄疫29000毫升,高致病性猪蓝耳活疫苗25000头份,猪瘟疫苗18600头份,禽流感H5N1灭火疫苗198750毫升,新禽二联疫苗125000羽,区兽医站将根据免疫进度的不同阶段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多次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春防工作的开展进度,具体情况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

3、对新接收的安宁渠镇、青格达湖乡、六十户乡的基层畜牧兽医站基本情况进行及时了解,为了规范防疫档案及时提出具体要求。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面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四乡一镇兽医站、十三个街道办事处开展防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因做到应免必免,保

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在近期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厂和养殖户进行了督导检查,掌握全区开展的紧急免疫和春季防疫进展情况,同时了解饲料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对养殖户进行了有关违禁添加剂禁止使用的宣传教育。并对辖区内的奶站和养殖厂厂区内的消毒工作和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近期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展开拉网式的大检查,并在辖区各有关部门进行协助,通过专项行动促使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一个更新、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

2、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积极组织农产品销售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经营户认真学习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要求辖区内各大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制作并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营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绿色消费的宣传氛围,引导和鼓励辖区群众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3、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力度,确保投入品的安全使用。重点对北站农药、农资批发市场和宣仁墩兽药商店

进行了检查。一是查资格;主要查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委托书等;二是查标识;主要查农药标签、包装和标识物品等;三是查档案;主要查产品和品种的来源、台帐、生产经营去向和相关档案等;四是查质量;有无擅自扩大防治对象、冒用登记证号、商品名未登记或与登记不符、生产厂名与登记不符、登记证过期未续、无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剂型与登记不符、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农药农资、兽药经营户基本了解国家对农药农资和兽药市场的相关规定,未发现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农药农资。

4、对辖区的四大农贸市场、十家大型超市进行严格的农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各大农贸批发市场和各大型超市是否开展蔬菜、水果的日常检测工作,是否每天公示检测结果,是否索取蔬菜检测合格证,未认证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是否加贴合格标识,原始检测记录是否贴有#4@p,公示牌是否附有原始检测记录。畜产品、水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与东宝冷库出库证明等。检查中发现有少数超市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超市蔬菜检测工作开展不利,畜产品准入工作未有效开展。对这种行为我们给予了他们限期整改的机会,如若不改,我们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严肃处理。除次以外其他市场、超市都能认真开展农产品、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而

且部分超市工作态度认真诚恳,做到了严把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区农林水牧局检测站也纷纷行动分别对辖区市场、超市进行了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抽样检测。

四、日常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方面

为了有效防范和杜绝在畜产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国家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畜产品“瘦肉精”检测工作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抽检工作,自3月x日起组织人员对辖区生猪、牛、羊的屠宰加工和经营等环节,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抽检,并严格按照日报制,每日将开展 “瘦肉精”专项检测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上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是督促本辖区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屠宰企业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联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辖区屠宰企业进行了6次夜检,共计检测218个样,未出现盐酸克伦特罗等禁用物质残留情况,对存在的档案记录不详细、抽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整改,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及消费环节;三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内畜产品检测(监)点日常检测工作督导,加大对辖区内畜产品检测(监)点的日常检查力度,对天鹰屠宰市场检测点存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不规范的现象,对监测点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现场培训。

我区的畜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很多

不足之处,还有待我们今后进一步努力,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新市区农林水木局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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