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司法局20xx年民生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谋划

大名县司法局20xx年民生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谋划 一、20xx年民生工作开展情况:

1、编制启动了“六五”普法规划。从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酒驾入刑、交通安全、人身损害赔偿、外出务工等实用的法律法规入手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总投资1万元,1-12月共组织全县普法组织在大名府路、广场、集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8期。编制出符合大名实际的“六五”普法规划并与12月x日召开了动员启动大会。

2、健全了人民调解网络。投资1万元,建成1个县级人民调解中心、20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651个村级调委会。培树骨干调解员3000名。同时要求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天雄律师所、宏扬律师所、四家法律服务所等全县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案件务必落实“调解优先”原则。

3、深入开展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春节、春季建房、夏播秋收冬闲等矛盾高发期奔波在基层一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12月份共调处各类矛盾3580件,出动车辆近100车次,创先争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4、加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了司法所管理体制。已在20xx年x月理顺了司法所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利用国债资金116万元新建20个司法所。

5、创新社区矫正监管体制,实行了社区服刑人员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完善制定了严把“十个”关口工作

法,投资1万元配置了社区服刑人员数字化、智能化手机定位管理系统,效果明显。

5、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向乡村、社区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做为救助贫弱群体的法律保障,严格落实降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依托司法所建成了20个法律援助站,以贫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农民工维权申请必援,应援尽援。投资2.2万元同时在县公证处天雄律师所、宏扬律师所、四家法律服务所、20个司法所等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站,让群众就近就能得到法律援助1-12月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8件。

二、20xx年民生工作谋划

1、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六五”规划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创新方式,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其中重点普法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学生,掀起普法宣传教育新高潮。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教育相衔接,努力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从源头减少矛盾和信访隐患。

3、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司法所创建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前沿阵地”。

4、完善社区矫正管理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5、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审批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向乡村、社区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二

 

第二篇:屯昌县司法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屯昌县司法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 构建和谐屯昌”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制宣传工作

1、强化今年重点普法学法用法。今年“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年初我局就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屯昌县法制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有步聚、分层次地推进学法用法的普及工作;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针对普法对象因人施教,先后开展了今年普法重点“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侵权责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宣传;三是为认真做好普法书籍征订工作,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发了普法书籍征订工作文件,为全县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认真做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人员法律意识。一是在全县继续推广实施法律进祠堂“五个一”工程,使全县农村议事活动的祠堂变成农民学法讲法的课堂,有力促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宣传。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为学生上了2至3节法制课,做到了经常性法制教育不放松;三是会同县委宣传部、综治办、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妇联等部门成立了普法宣讲团,进村、进学校进行讲课。

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送法下乡、挂横幅、张贴永久性标语等法制宣传,共在县城街道、各镇、各村、出版报500余期,放映法制教育电影86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35辆次,进行法律咨询52场次,散发宣传单10000余份,法制书籍5000余份。书写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标语(横幅)1400余份(条)。

(二)法律服务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公证岗位练兵教育活动,热情服务群众,并广泛宣传《公证法》

的意义和作用,并公布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坚持对军人军属、独生子女户、农村双女户和残疾人员的减免政策。今年至今共办理公证事项220件,#b@2合格率达100%。

2、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严肃查处乱设点、跨区域执业、收费不服务、违规收费等违规现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今年我县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家,承担刑事辩护28件,民事经济代理132件,非诉讼代理25件,接待法律咨询20xx余人次,为单位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积极参与法律下乡活动,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3、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新阶段。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采取了点面结合,全面铺开,法律援助更方便快捷。我们在全县8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5件,没有发生一起法律援助律师收费等违法违规事件,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800余人次。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几年来继续保持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促进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屯昌发挥了积极作用。

4、加大基层投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8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查漏补缺,使司法所都配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办公桌椅等等工具,并进一步规范了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书格式。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我局还下发了《20xx年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实施方案》。今我局还向省厅上报了新兴、南吕、南坤三个司法所为我县20xx年规范化建设达标所。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坚持集中教育整顿与专项整顿相结合。我局开展“创新服务年”教育专项活动,本着“有错必纠,无错加勉”的原则,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年初,我局就召开了全系统创业创新服务年教育动员大会,并下发了“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发放了调查问卷、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优化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构筑和完善县、镇、村(居)委“三级联动”帮教工作体系,层层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三包”和“四帮一”(镇班子成员、镇干部、村干部、家属)措施,成立安置帮教机构9个,建立帮教小组119个。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7个,解除

劳动教养35个,全部详细造册建档,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规范化,要求调解人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工作能力、有爱岗敬业精神,为使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储备跟上形势的要求,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我们上半年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对人员调解员进行培训。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和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努力,每年调委会都征定《人民调解》杂志,全县共征订170余份。为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我县8个镇共建人民调解组织119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2786人。全年各级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1件,调解率100 %,调解成功率98 %。

4、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全县社区矫正网络,在8个镇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地 动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这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也得到了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共有在矫人员69人,都能得到有效矫正。

5、“和谐平安屯昌”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外来外出农民工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打黑除恶及反邪教工作,及时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打击黑社会恶势力,切实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明确领导责任,落实责任到人,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从而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

(四)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教育学习,打造学习型队伍。一是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制定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学习达标意见;二是今年x月x日、2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到乐东、东方、儋州司法局进行交流学习,使我县司法行政干部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局积极配合省厅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力求提高干部素质,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基础设施薄弱。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严重影响了人

民调解、“两劳”安置帮教和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的开展,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法律服务领域比较狭隘。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法律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有些工作流于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力度不够。

(四)学习气氛不够浓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观念有待加强,特别是新进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统一全员思想,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并以活动为动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提高,努力在全系统中形成一个“奋发有为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完善司法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配套司法所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使全县司法所硬件设施明显改观。

(三)认真抓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公证要极力拓宽案源,同时注重社会效益。通过深化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致力所执业律师人员少的问题,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体系,制定《屯昌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条例》等一系例工作制度,确保今年法援任务的全面完成;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宽渠道,配合基层政府,做好“三农”服务工作。

(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使全县村级调委会达标率80%以上,全面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全县调

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时、公正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2、积极开展纠纷大排查。分类疏理,突出重点,不留隐患,不留积案,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3、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早发现、早预防、早疏导、早解决,不使矛盾扩展。

4、建立调解层级负责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

(五)抓好落实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继续抓好制度落实,做到一人一档,管理及时,帮教入心,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主动权。

2、积极创办安置帮教基地。县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

协商,在西昌镇创办帮教安置基地,这项工作目前正和县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充分发挥各级帮教组织作用,采取典型引路,“结对子”、“四帮一”等措施做好转化工作,使“两劳”回籍人员重新走上勤劳致富,重新做人的新路子。

4、根据省厅的安排,采取走去出,学习先进经验的方式,摸索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使该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

(六)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创特色、树品牌。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全县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以及社会治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抓好今年省厅要求普及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学法,加强与工作、生产、生活、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进行法制宣传。

3、举办二期以上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

4、抓好各镇法制宣传长廊建设,确保一部分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5、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主题教育新优势,服务大局,助推发展。

6、搞好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今年下半年努力再打造几个 “民主法制示范村”典型。

7、做好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一般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争取考试合格率100%。

8、继续抓好 “法律六进”活动和全县“六五”普法实施阶段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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