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社区矫正计划

淡竹乡二〇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淡竹乡矫正工作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淡竹、平安淡竹、和谐淡竹,服务“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帐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注重审(诉)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审(诉)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格执行调查纪律,坚决防止徇情枉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再犯新罪现象。

2.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3.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

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4.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5.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6.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淡竹乡司法所

 

第二篇:20xx年社区矫正计划

仇桥镇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将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在认真总结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和谐仇桥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省、市、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我所社矫工作的开展。

2.加强对村治保主任与志愿者等义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

务培训。尤其是在社矫对象相对居多的村(居)委会,要将培训办到村(居)里,采用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加强相关人的工作责任感,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3.充分利用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待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我镇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集中培训,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评估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水平。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

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镇派出所及区司法局,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各项台帐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3.严肃社区矫正纪律。加强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思想汇报以

及请假审批等各项社区矫正纪律,对无视纪律、不服监管的社矫对象坚决按规定惩处,确保辖区内矫正对象都能自觉遵守矫正纪律,积极改造。

四、加强日常管理,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签一份接受保证保证书、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2.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防止脱管、漏管。

3.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

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

4.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仇桥镇司法所

二0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20xx年社区矫正计划

淡竹乡二〇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淡竹乡矫正工作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淡竹、平安淡竹、和谐淡竹,服务“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3.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帐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注重审(诉)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审(诉)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格执行调查纪律,坚决防止徇情枉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再犯新罪现象。

2.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3.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

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4.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5.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6.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淡竹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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