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嘉祥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提高教育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确保年度省、市、县各级信息宣传稿件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学校专、兼职信息员及在职教育干部、教师。

二、考核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编发的信息(嘉祥信息、嘉祥政务信息);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县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省教育厅网站编发的各类信息;

(二)县电视台一台、二台、教育频道及以上各级电视媒体采用的电视新闻;

(三)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网站关于我县教育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报刊、杂志、网站包括县、市、省、国家四级,须为党和政府、各级教育部门、国家权威部门正式主办。

三、记分标准

(一)信息

县级2分(嘉祥政府网、嘉祥教育网);市级4分(济宁市教育网);省级6分(山东省教育厅网);国家级8分。

(二)文字新闻稿件

各类报刊、杂志(须有正式刊号)宣传,计分标准为:嘉祥信息、嘉祥政务信息、今日嘉祥计3分;济宁教育信息、济宁日报、济宁晚报、济宁教育及其它市级报刊、杂志计6分;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报、党员干部之友及其它省级报刊、杂志计9分;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及其它国家级报刊、杂志计12分。

(三)电视新闻稿件

(1)新闻稿

县电视台一台、二台、教育频道采用的稿件加4分,市电视台、市教育之窗采用的稿件加8分,省级电视台采用的稿件加12分,被国家级电视台采用的稿件加20分。

(2)专题片

县电视台一台、二台、教育频道播出的专题片加6分;市级电视台、市教育之窗播出的专题片加12分;省级电视台播出的专题片加18分;国家级电视台播出的专题片加24分。

一个宣传稿被多家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的分值计算。其它新闻媒体采用一次,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一篇稿件作者不宜超过3人,计分标准为:第一作者为满分,第二作者为1/2分,第三作者为1/3分。

四、奖励制度

(一)实行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学校专、兼职信息员积极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报传送信息及新闻稿件。每人每月上报和采用数量如下:信息类报送不少于10条,采用5条;电视新闻类报送不少于5条,采用2条;文字新闻类鼓励向上级新闻媒体多报送。

(二)纳入年度考核。将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底根据个人得分情况统计,评选全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作为评选全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上报数量和采用数量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实行奖励制度。对完成上报任务和采用任务的专、兼职信息员,实行采用任务超额奖励制度。任务之外每多采用一篇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具体标准为:信息类:县级每篇10元,市级15元,省级30元,国家级80元。电视新闻稿件、文字新闻稿件:

县级每篇15元,市级20元,省级40元,国家级100元。奖励以篇为单位,一条信息或一篇稿件作者多人者,均按一篇计算。奖励每半年一结算。

为在全县范围内大兴宣传之风,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凡在职教育干部、教师上报后采用的县级以上各类信息、电视新闻稿件、文字新闻稿件,奖励标准参照专、兼职信息员奖励制度执行(信息、电视新闻无采用任务限额要求)。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嘉祥县教育体育局宣传科

20xx年x月x日

附一:《嘉祥教育网》网络信息写作及报送要求

一、信息写作要求

1、信息写作的格式要求

字体为“宋体”,标题大小为“小三”、加黑,内容大小为“四号”,行间距为“1.5倍行距”。题目要求点明单位,如“×××镇×××学校×××事”格式,从题目中知道是哪个单位的什么事件。信息正文原则上300字――1000字。信息图片,用JPG格式,分辨率为800×600。无图片,将不予采用。文章统一采用第三人称方式,不要出现“我乡”、“我校”等字眼。

2、信息写作的内容要求

主题要有一定的高度或深度。选好角度,着眼要高,有推广价值、借鉴意义。内容上要关注新事例、新经验、新情况、新变化、新认识,要在全县乃至更大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信息报送要求

1、总体原则:报送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大事不漏报,无新闻价值的常规工作不要报。

2、信息报送以单位报送为主,各乡镇、县直各学校负责信息的同志统一将本单位信息

发送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管理后台,等待全县统一审核,严禁自行点击到教育网前台,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原则上只采用最近三天内的信息,三天前的信息不予采用。

3、各乡镇、县直各学校每天限报4 条信息,报送信息要体现新、实、快、精。以事件报送为主,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六要素”。

4、同一事件请勿重复报送。某个时段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调研、检查、表彰、评估等活动,已有单位报道的,其它单位请勿再报送,后者将不予采用。如从另外角度挖掘新闻素材,反映新的视角,视具体情况采用。各单位的例行活动,无新意或各校大致相同,请勿报送。

5、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材料要严把“两个质量关”。一是文字质量关。个别单位上报的信息错别字多,内容简短无中心,无新闻意义,甚或姓名、职务等出现错误。今后信息文稿错误超过两处不再推荐采用。二是图片质量关。图片质量要优,画面清晰,背景大方,突出中心内容,能反映文字主题,否则不能采用。

附二:部分信息、新闻报送邮箱(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报送精品,无重大新闻价值的信息不要上报):

1、今日嘉祥:jrjxgj@163.com

2、济宁日报:jnrbwhzm@sina.com

3、济宁教育网:jnsjyjbgs@126.com

4、山东教育报:xdjydb@sohu.com

 

第二篇: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各会员企业:

现将《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xx年x月x日前反馈市工商联办公室。

联 系 人:宋广辉

电 话:3199199 186xxxxxxxx

电子邮箱:lhsgslbgs@163.com

漯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xx年x月x日

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

考评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正面引导”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树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形象,提升工商联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1、考评对象: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机关各部室。

2、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信息宣传、典型报道和课题研究等。

3、计分范围:在《人民政协报》、《中华工商时报》、《河南日报》、《河南工商界》、《漯河日报》、《漯河商会》等中央、省、市级报刊及网站刊发的反映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的 -1-

信息、报道和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以单位或个人署名为准。

三、年度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工商联

1、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刊发稿件1篇以上。

2、在市级刊物刊发稿件5篇以上。

3、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宣传稿件100条以上。

4、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0条以上。

5、向市工商联报送调研报告、理论文章2篇以上。

5、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其它信息调研任务。

(二)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

1、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宣传稿件15篇以上。

2、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5条以上。

3、向市工商联报送调研报告、理论文章1篇以上。

4、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其它信息调研任务。

(三)会员企业

1、向市工商联报送信息10篇以上。

2、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2条以上。

3、完成市工商联安排的信息调研任务。

(四)机关各部室

1、办公室: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发稿5篇以上,市级刊物发稿20篇以上,在市工商联网站发布信息300条以上,《漯河商会》3期以上,视情编报《工商联直通车》,完成调研报告2篇以上。 -2-

2、会员部、经联部:在中央或省级刊物刊发稿件1篇以上,市级刊物刊发稿件5篇以上,在市工商联网站发布信息100条以上,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有价值的线索5条以上,完成调研报告1篇以上。

四、考评计分办法

年度考评采取量化计分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参加年终考评,否则取消考评资格。

1、在《人民政协报》、《中华工商时报》等国家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20分/篇,500字以下计15分/篇。

2、在《河南日报》、《河南工商界》等省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15分/篇,500字以下计10分/篇。

3、在《漯河日报》等市级刊物刊发文章,500字以上计10分/篇,500字以下计5分/篇。

4、向《工商联直通车》提供线索计5分/条,被采用另加10分/条,被市领导批示累计加10分/条。

5、各县区工商联、机关各部室向《市工商联网站》上传信息稿件计1分/篇(上传稿件质量较差的,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各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报送信息稿件计1分/篇,信息稿件被《市工商联网站》采用另加1分/篇。被《漯河商会》采用的,简讯计2分/条、信息计5分/篇。

6、报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计10分/篇(20xx字以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被中央、省、市、县(区)级领导批示分 -3-

别计100、80、50、30分;在中央、省、市级刊物(含《漯河商会》刊发或被中央、省、市级部门表彰的,分别另加50、30、20分/篇。

五、激励措施

1、根据考核成绩,每年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系统通报表彰。

2、各县区工商联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

3、各行业商会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奖励。

4、会员企业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5、机关各部室年终考核,按得分评出若干名,给予500元奖励。

6、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季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将各单位得分情况通报各单位主要领导。

六、考评说明

1、文学作品、学术论文、杂感随笔等非信息宣传工作范畴的文稿及其他网站转载的内容不列入考核计分范围。

2、同一篇目内容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刊发,获得不同级别领导批示或嘉奖时,考核统计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各县区工商联、市工商联机关各部室报送的信息数量 -4-

以市工商联网站后台统计为准,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报送的信息数量以邮箱(lhsgslbgs@163.com)记录为准。

4、各单位于下季度首月x日前整理报送上季度有关考评材料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市工商联网站》、《漯河商会》除外)。

5、市工商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考评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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