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

二00一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

二0一 一年, 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市非税局和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理顺体制、发挥职能、强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在征管水平,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一年来,通过各执收执罚单位的不懈努力,完成非税收入 11239 万元。占同期小口径财政收入的 47.06 %,财政专户资金2673万元。非税收入己成为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新亮点。 主要作法

一,整顿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编码管理。一是清理整顿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编码管理。对符合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统一进行了计算机标准化编码管理,建立了规范的非税收入项目库;二是根据执收单位报送的单位基本情况,对执收单位统一进行计算机标准化编码管理,建立了执收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改进了本级预算外资金账务核算体系。根据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工作的需要,发挥电算化的优势,我们还改进了本级预算外资金账务核算体系,实现了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管理系统与收费票据管理系统的集成以及与预算外总会计核算系统的衔接,进而实现票据管理、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票据管理。改革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种类,改进票据管理

方法,建立以票证合一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主体、其他专用票据为辅助的非税收入票据体系。改革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非税收入的和因情况特别不能到指定银行交款的由执收执罚单位当场收取外,其他执收单位只能领购《正宁县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原有的所有收费票据一律停用,缴款时统一由代收银行向缴款人出具《非税收据专用缴款书凭证》。同时,通过银行代收的工作流程,使收费票据具备了信息功能,即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将执收单位开具的“纸质缴款通知书”转化为“电子缴款凭证”,使财政部门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即时监控到执收单位使用的每一张收据。代收银行及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的每一张收据,都通过银行代收即时、就地缴入了财政专户,财政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了对执收单位已使用收据的即时核销,真正实现了票据源头管理的作用,达到“以票管费”的目的。

四,强化制度配套,积极推动改革进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范围广、难度大,为适应信息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顺利推进此项改革,我局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先后制定了《正宁县财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非税收入项目代码编制说明》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概念、征

收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非税收据专用缴款书的使用和管理、账务核对等非税收入改革的若干政策规定。

通过开展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工作,一是在对各单位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过程中,取消了一批非法收费项目,清理了一批经营性收费项目,对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重新确认,在财政监督方面由过去以执收单位为监督对象变为以各收费、基金项目为直接监督对象,在规范执收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止乱收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违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直缴财政后,各单位原有的收入过渡账户一律撤消,从制度上解决了过去由于各单位自行收取款项造成的资金上缴财政不及时、坐收坐支的问题,保证了政府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在整顿经济秩序,规范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抵制乱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推进和深化了财政体制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财政的系列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政策应归口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都归集到了财政专户,杜绝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政府对单位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监督管理能力都得到了明显增强。

总之,一年来,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征管主体不明确。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仍延用以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模式,虽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但没有主体征收资格,形不成完善的征管系统。二是政策法规不明晰。非税收入管

理没有统一规范的法律依据,非税收入立项、定标、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没有统一规范的法律模式,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收入征收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三是征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政策素质不强,管理工作难上新水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020xx年x月

 

第二篇:二00一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

二0一 一年, 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市非税局和县财政局的

精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理顺体制、发挥职能、强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在征管水平,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一年来,通过各执收执罚单位的不懈努力,完成非税收入 11239 万元。占同期小口径财政收入的 47.06 %,财政专户资金2673万元。非税收入己成为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新亮点。 主要作法

一,整顿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编码管理。一是清理整顿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编码管理。对符合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统一进行了计算机标准化编码管理,建立了规范的非税收入项目库;二是根据执收单位报送的单位基本情况,对执收单位统一进行计算机标准化编码管理,建立了执收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改进了本级预算外资金账务核算体系。根据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工作的需要,发挥电算化的优势,我们还改进了本级预算外资金账务核算体系,实现了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管理系统与收费票据管理系统的集成以及与预算外总会计核算系统的衔接,进而实现票据管理、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票据管理。改革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种类,改进票据管理

方法,建立以票证合一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主体、其他专用

票据为辅助的非税收入票据体系。改革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可以当场收取非税收入的和因情况特别不能到指定银行交款的由执

收执罚单位当场收取外,其他执收单位只能领购《正宁县非税收入缴

款通知书》,原有的所有收费票据一律停用,缴款时统一由代收银行

向缴款人出具《非税收据专用缴款书凭证》。同时,通过银行代收的

工作流程,使收费票据具备了信息功能,即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将执收

单位开具的“纸质缴款通知书”转化为“电子缴款凭证”,使财政部

门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即时监控到执收单位使用的每一张收据。代收银

行及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的每一张收据,都通过银行代收即时、就

地缴入了财政专户,财政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了对执收单

位已使用收据的即时核销,真正实现了票据源头管理的作用,达到“以

票管费”的目的。

四,强化制度配套,积极推动改革进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

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范围广、难度大,为适

应信息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顺利推进此项改革,我局加快制度建设

的步伐,先后制定了《正宁县财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

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有

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政府性

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非税收入

项目代码编制说明》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概念、征

收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非税收据专用缴款书的使用和管理、

账务核对等非税收入改革的若干政策规定。

通过开展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工作,一是在对各单位收费项目

进行清理过程中,取消了一批非法收费项目,清理了一批经营性收费

项目,对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重新确认,

在财政监督方面由过去以执收单位为监督对象变为以各收费、基金项

目为直接监督对象,在规范执收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止乱收费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违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外资金收入实行直缴财政后,各单位原有的收入过渡账户一律撤消,

从制度上解决了过去由于各单位自行收取款项造成的资金上缴财政

不及时、坐收坐支的问题,保证了政府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在

整顿经济秩序,规范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抵制乱收费,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推进和

深化了财政体制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财政的系列改革奠定了基

础。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政策应归口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都归

集到了财政专户,杜绝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政府对单位非税

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监督管理能力都得到了明显增强。

总之,一年来,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

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

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征管主体不明确。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仍延用以前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模式,虽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但没有主体征

收资格,形不成完善的征管系统。二是政策法规不明晰。非税收入管

理没有统一规范的法律依据,非税收入立项、定标、票据管理和资金

使用没有统一规范的法律模式,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收入征收和

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三是征管人员业务

能力不强,政策素质不强,管理工作难上新水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

们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020xx年x月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

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

(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

乙方须在20xx年x月x日前全额到位。

3、20xx年x月x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

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xx年x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

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

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

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

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

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

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

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年日乙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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