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2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二)

20xx年x月x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永远离我们而去了。这是一位出生于江西奉新,曾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xx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一名值得人们学习和致敬的优秀法官。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忠于家庭,当好儿子、丈夫和父亲的不同角色,尽心尽责照顾好家人,他与妻子相识相知相守的xx年,他热爱生活,在临走前的一天,还打电话给孩子以谆谆教诲。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用法律保护弱者,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这样说过。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方便群众诉讼;为了一位身患白血病的男童的医药费,他带领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开创了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为工作呕心沥血的精神。他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不畏艰难,亲自统领各项工作方案的研究和设计。【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的精神,也激励和带动着他身边的人经常是“5加2”、“白加黑”。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刚正不阿,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尚品德。邹碧华同志,一直以庭前庭前独角兽,时刻鞭策自己,独角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又称獬豸(xiè zhì),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是公正、勇猛的象征,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邹碧华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第二篇: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3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三)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x月x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光明日报20xx-02-27)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笔者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xx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