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第9期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关于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

情况的督查通报

最近,县政府督办室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马府办函?20xx?220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工作进展不容乐观,全面完成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现将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水稻保险。目标任务38900亩,实际参保24914.31亩,完成目标任务的64.05%,其中:老河坝、民建、劳动、荞坝、苏坝、下溪、永红7个乡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袁家溪和大竹堡 - 1 -

2个乡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10%以下,建设和石梁2个乡完成率为0。

(二)玉米保险。目标任务147400亩,实际参保91529.56亩,完成目标任务的62.10%,其中:三河口、老河坝、荞坝、民建、劳动、苏坝、下溪、梅子坝8个乡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大竹堡乡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10%以下,建设和石梁2个乡完成率为0。

(三)能繁母猪保险。目标任务27523头,实际参保2055头,完成计划的7.47%,其中:荞坝乡完成571头,占下达目标任务的100%;石梁乡完成483头,占下达目标任务的85.94%;下溪乡完成1001头,占下达目标任务的82.45%;其余乡镇完成率为0。

(四)育肥猪保险。目标任务43642头,实际参保1073头,完成目标任务的2.46%,其中:荞坝乡完成1051头,占下达目标任务的35.93%;下溪乡完成22头,占下达目标任务的0.66%;其余乡镇完成率为0。

二、存在问题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一是乡镇在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向群众宣传解释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党和国家的强大惠农工程,没有积极鼓励群众参保,而工作重心放在了如何去完成目标任务,忽视了让群众主动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鼓励工作,甚至个别乡镇存在直接向村委会安排任务却不作任何宣传解释工作。二是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够,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目的意义和“保费低、赔付高”的惠农政策了解不透彻。三是部分群众受传统意识的束缚,存在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和主动 - 2 -

性普遍不高。四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有待加强。

(二)工作推进措施不到位。一是个别乡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重视不够,虽安排布臵了工作,但监督、督促力度不够。二是个别乡镇存在垫缴保费的现象。三是投保入保的资料还不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宣传,充分让群众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维护农业稳定和增强广大参保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的惠农政策,是政府对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的改革,从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群众旱涝保收、增收致富。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头,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确保8月x日前完成水稻、玉米的投保任务,8月x日前完成能繁母猪投保任务,12月x日前完成油菜投保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截至8月x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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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xx年省、市民生工程实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试 点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探索运用保 险机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为全县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各镇种植业保险综合投保率要求达60%以上,能繁母猪保险品种投保率要求在9 0%以上。通过宣传、动员,在确保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最大限度提高投保率,力争使所 有农民享受这项惠农政策。

三、参保方法

(一)种植业。鼓励各镇全年保费一次性测算收缴,分期由镇组织,以村为单位,向保 险经办机构集中投保,同时分作物报送农户投保清册(含电子文档),保险经办机构按户填 发保险卡。5月下旬-6月上旬,实施早稻、一季稻、棉花、春播玉米投保;7月下旬-8月中旬 ,实施双季晚稻、秋播玉米投保;11月下旬-12月上旬,实施油菜、小麦投保。

(二)养殖业。养殖业能繁母猪按《关于印发县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庐政办〔20xx〕125号)规定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镇要进一步 提高思想认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 农民自愿,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做好参保投保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要广泛宣传,与农民讲清“花小钱、保大安”的道理,千方 百计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切实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自主投保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种养大户、 龙头企业、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充分动员村、组干部力量,采取上 门宣传、专门解释、逐户征求意见的办法,对农户是否自愿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签字确 认,不能让少数群众错误认为农业保险是变相收费。

(三)开展规范管理活动。大力开展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展业承保和规范保险理赔 ”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理年活动,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各镇与保险经办机构要全面准确理解 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试点工作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做 到履责不缺位、不越位。二要规范展业承保。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委托代办手续,加强对协 保员的管理,协保员代办业务时,应出示委托方制发的协保员证件,严格执行“见费出单” 制度,农户缴保费后,及时填发保险卡,集中投保的,需附项目齐全的分户投保清单,并在 村委(居)会公示。三要规范保险理赔。各镇对辖区内农业种植业因灾遭受损失要及时上报 ,灾情要实事求是,数字要真实准确。保险经办机构要重约守信,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严禁无故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加强出险接报案管理,加快查勘定损理赔速度,严格执行 查勘标准,查勘报告应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受灾农户(或农户认可的村民代表)和查勘人 员要签字确认。公开理赔结果,及时以一定方式在村委(居)会公示。规范赔款支付,及时 理赔到位,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保险经办机构要承担起市场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 农业保险。各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设立镇农险服务所,充实基层人员,不断健 全保险服务网络。同时要发挥好镇、村协保员的协作作用。

(五)建立工作通报与考评制度。继续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投保期间,各镇、保险经办 机构每周五要向县农险办报送一次投保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全年农业工作综 合考核内容,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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