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监察大队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队在局班子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局下达的20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规范排污费征收

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我队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排污费征收系统管理软件,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工作,并实现统一电脑开征单据。上半年一季度申报企业25家,其中,工业企业17家,三产企业8家,二季度未开始申报。截止20xx年x月排污费征收缴库数:共计征收49.664万元。其中,煤炭五统一征收1户,累计金额为:28.4781万元,本局征收24户,累计金额为21.1859万元

二、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xx年,我队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据市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规范省级审批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报送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安环监通[20xx2]6号)文件要求,我队对辖区内的重金

属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我县辖区内共有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和玉合矿业有限公司2家选矿厂,经现场检查:1、玉合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选厂未生产,矿山正常生产,尾矿坝坝体稳定,无沉陷,库区内无积水,修建有1条排洪沟,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尾矿库,选厂厂内建有6个沉淀水池,场外建有2个选矿废水收集池,选矿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事故应急池土地已征收,未动工建设。2、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选厂400吨/天正常生产,尾矿库内尾矿占库容2/3,建设有一条排洪沟,制定有应急预案。3、鸡场坡尾矿库:该尾矿库未使用,库区已覆土,库区内有排水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有应急预案。4、白桥尾矿库:该尾矿库未使用,库区已覆土,库区内无排水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有应急预案。5、砂岩尾矿库:该尾矿库未使用,库区已覆土,制定有应急预案。我局加强对尾矿库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应应急预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察

为切实抓好环境安全督查工作,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我队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检查频次,确保环境安全。一是根据汛期安全检查要求,对辖区内的尾矿库、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污染源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二是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对全市开展全市环境安全百

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安环通[20xx]30号)文件要求,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20xx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评估的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开展检查:对全县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对全县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对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督查企业按要求完成各项风险防范和整改落实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三是根据省市要求,对辖区内省、市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监督,督促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项目建设情况、投产情况、环保审批要求、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按时上报情况。四是结合驻厂监督管理方式,每星期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支队上报驻厂监督报告。五是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对辖区内11个乡镇医疗卫生系统进行调查,摸清普定县医院、中医院、康馨医院、精神病院及各个乡镇卫生院每年的医疗废物处理量及方式。六是根据安顺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安顺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安环通【20xx】26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有关核技术利用辐射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其违法行为立即查处。七是根据省环保厅下发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局对境内重金属企

业、污水处理厂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排查,并在网上填报相关数据

四、加大减排项目环境执法,继续做好“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我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项目执法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省环保厅关于上报20xx年污染减排项目的通知,我队已将20xx年度污染减排项目上报省厅, 20xx年度主要污染物具体约束性指标未下达。

五、积极处理环境污染投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

20xx年上半年来,我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人真履行工作职责,上半年共接到群众投诉8件,处理率100%。

普定县环境监察大队

二020xx年x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20xx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坚持以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局的整体工作思路,按照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二○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精神,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及执法能力

为提高我大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我大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立安全大讲堂,每周五由股室负责人讲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大大提升了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加强监察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我大队下设四个中队,分别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地面其他企业进行执法监察。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监察计划认真开展多项执法监察工作,检查中深入企业一线检查督导各个工序、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整改落实到一线,对于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在一线现场整改督办,不能整改的要求企业必须制定整改

计划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好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上半年共检查企业132家,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8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80余条,整改隐患280余条。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督促、帮助企业完善隐患排查各项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使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并按照“法人承诺制”和“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各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强对煤矿的监察力度,确保关闭工作顺利完成 煤矿企业是营子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小煤矿兼并重组的决定》(冀政[20xx]45号)要求,营子区政府大力推进此项工作,20xx年x月区政府对公告关闭的25家小煤矿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实施了关闭,我大队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了关闭工作顺利完成。对未公告关闭的承德市东风煤矿、营子矿区亨达煤矿、营子矿区西沟煤矿继续派专人驻矿督查,大队不定期进行巡查,防止违法违规生产。目前河北省安委办已于20xx年x月x日对这三家煤矿公告关闭,我大队将积极配合区政府对这三家煤矿实施关闭。

对正常生产的承德巨丰源煤炭有限公司、承德隆泰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明确责任人进行监管,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为重点按计划进行检查。每月对矿长入井带班

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做好各方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别制订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对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了防治水、矿长入井带班、提升运输、淘汰工艺和设备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汛期前对尾矿库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消防、公安、文教、建设等部门组成联合安全督查组,对全区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民爆物品储存企业、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以上单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警示标志、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安全距离等进行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了企业管理能力,有效的排查了各类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积极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六、加大处罚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大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4起,累计罚款10余万元。

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我大队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组织建立营子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定期组织专家为企业会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和服务窗口,我大队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行政处罚权力相对集中的特点。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营子安监局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收看反腐倡廉的录像,收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系列片,做到警钟长鸣。

20xx年上半年,尽管我大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取得的成绩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计划进行执法检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20xx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提高我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土

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将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采取了多项举措,切实把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及时查处了破坏耕地和园地实施建设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一、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以发放宣传

资料、开设咨询台、县领导电视讲话、短信群发、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好6.25土地宣传日活动,全面宣传国务院下发的15号令等土地相关法律条例,专门印发了全国土地日宣传册一万份分发到全县农户手中,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流动播放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一个月,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二、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是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要任务。

1、配强了执法人员,夯实土地执法基础

去年,土地执法大队只有五名(三男二女)队员,又肩

负局信访、综治、法规监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动态巡查的工作任务,任务多、压力大,现很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立和实行巡查责任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创造必要的条件。今年共招聘12名土地执法监察协管员,配优配强执法监察队伍。为执法监察大队配备了手持GPS机、摄像机、等专门用于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购买一些锤子、铁锹等工具,现场制止非法占地行为。

2、强化学习,形成依法管地、用地意识

对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

训,努力学习和掌握各方面知识,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同时,抓好县、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相关部门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3、廉洁从政,创建国土资源局的新形象

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硬任务来强化,切

实形成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健全网络,合理划分巡查区域,强化执法人员工作

职责

把真正热心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乡(镇)、村组有关同志

吸收为执法监察信息员,通过采用村级推荐、中队和镇政府审核、县局审批的方法,共选聘了139名村级国土信息员。对其进行了七天的轮训,明确职责和掌握业务后开展工作,在各国土所门前及国土局门前设立举报信箱,专门开通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有记录登记,接受群众举报。

局统一划定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努力做到事前预

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明确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乡

结合部实施每周至少二次全面的巡查,并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巡查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层国土所负责对所辖各行政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动态巡查。对全局的土地执法人员分别落实个人的巡查区域,落实每个人的巡查责任。

四、建立违法案件周、月报告等制度。各乡(镇)国土

所、土地执法大队巡查人员必须按照土地执法监察有关规定,将检查、巡查结果在每周、月底向局及时报告。报告及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绝不能隐瞒问题,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

五、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奖惩措施

行文下发了《上犹县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等八项制

度》,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国土所和县执法监察大队的重要指标。局依据《上犹县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违法发案率明显降低,形成违法事实、需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应当予以奖励;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造成一定后果,致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正确处理的,要追究巡查人员的直接责任,并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分。

六、部门联动、严厉执法,把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

状态

1、部门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执

法途径,加强国土监察和公、检、法、房地产、建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发挥各自工作职能优势,形成全县整治违法用地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向政府呈报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和《土地管理突出问题约谈问责办法》两个文件,落实土地管理的县、乡、村三级共同责任, 我县正式行文下发了《上犹县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了预防联合、执法联合、行政制约联合,加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联合乡(镇)政府和城建规划执法大队,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到快速处理违章

建筑上,力争把各种违法用地减少到最低限度。受理群众举报后,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依法调查取证,对正在实施违法建筑行为的要依法制止,当场下发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新建违章建筑。对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抢建违章建筑,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城建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强制拆除。在每次组织拆除前,周密计划,确保了“拆违”工作万无一失。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今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专

项行动,6月—10月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20xx年以来审批的用地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11月份对全县20xx年度发生的各种用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用地单位和个人积极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为20xx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打下良好基础。

今年,全县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经信息员和他人举报、巡查共发现违法行为160起,立案10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3起,通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8处(面积4200平方米),经县政府批准补办用地手续39宗,收缴罚款58.6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近140万元。

七、我县围绕“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本着依法

依规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全力以赴,圆满完成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接到省、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的安排部署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且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召开现场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此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同时,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两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

监察、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城建、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和粮食、环保、工商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国土局长兼任为办公室主任,抽调业务精干人员统一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覆盖我县的第二年,也是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二年,比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在省、市的指导下,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上犹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xx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合理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实行限时办结制,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为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县财政拨付了27万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财物保障。

我县全力以赴,抓紧时间,及时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向上级汇报,向上级及同行虚心请教,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外业调查、内业比对等工作,顺利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并且通过省、市卫片执法检查督查组的多次督查,相关上报数据也已通过了省级审核。

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监测图斑为

82个,监测面积为1450.5亩(其中耕地151.8亩),我县对所有图斑的土地现状、土地用途、审批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规范》的要求,对一些图斑进行合理分割合并后形成52个地块,核查数据如下:

(一)军事用地3块,面积81.6亩(其中耕地8.3亩);

(二)新增建设用地35块,面积1271.87亩(其中耕

地97.45亩);

1、合法新增建设用地32块,面积946.17亩(其中耕

地96.25亩)。

2、违法新增建设用地3块,面积325.7亩(其中耕地

1.2亩)。

⑴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中,在20xx年x月x日前已获

省批准1块,面积315.1亩。

⑵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中,已报批但暂未获批准2块,

面积10.6亩(其中耕地1.2亩)。

(三)临时用地8块,面积65.92亩(其中耕地42.64

亩);

(四)其它实地伪变化6块,面积31.11亩(其中耕

地3.41亩)。

根据核查情况,我县对违法用地及时有效地进行了整

改,根据处理权限,县工业园违法用地由省国土厅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已依法获得了省批准。另两宗小面积用地,一宗为公共设施用地,一宗为农村村民拆迁安置房用地,上犹县国土局均已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已组织材料报省批准,对照《规范》,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23%。

总之,我县在土地执法检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按上级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守土有责”使命,尽心尽力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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