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15号会议纪要的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关于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的会议纪要》[20xx]15

号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情况汇报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7月x日,市长韩进在我局主持召开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会议。会议决定:1、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建立试点等形式,积极探索好的方法和经验。针对我市各区、开发区存在以长期租赁的形式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等问题,要研究制定统一规范化的操作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加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安全和质量。对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馨居”遗留的两栋房屋、一座猪场及坟墓拆迁的问题,由西山街办、古楼街办按相关政策迅速予以解决。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制定标准化操作程序。

一是为做好我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我们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规范程序和操作流程的设计工作,同时设立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服务窗口,接受市民的申请受理。二是为加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力度,加快解决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将住房保障与企业建设结合起来。三是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们为各区、开发区制定了以产权共建、长期租赁形式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配租和物业管理的标准合同,涵盖前期建设到后期管理全程操作标准,完善了基本制度,明确了各自责任,确定了资金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综合协调、加快拆迁工作进度。

为加快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馨居”建设进度,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指挥长,市房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指

挥部。目前,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馨居”建设拆迁涉及七里界村十组、十一组和五里墩村十二组、十四组等,共计完成拆迁119户,拆迁面积47260平方米。第一期拆迁安置房已分配入住,第二期拆迁安置房已动工建设。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馨居”已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把政策利用到位,把补助资金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整合,让保障性住房有效的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有效的促进项目引进。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最终受益对象永远是老百姓。

 

第二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0xx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布置我们的任务,想方设法保障资金到位,现已完成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的56%,接着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完满地完成今年的全年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今年续建20xx年了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项目共计:300套,15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4786.28平方米,285套。其中:149套已建设完成,并安排入住,136套正在建设当中,已下拨工程款1326.958万元。

(二)独龙江乡教师周转房总共建盖31套,其中新建10套,建筑面积555.02平方米,正在装修当中;改造21套,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已完工。

(三)今年将计划实施公共租赁租房120套、7200平方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将在县公安局、农业局背后等地建盖,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于今年x月份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并制定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我局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保障性安居房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设置住宅与房地产业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我局及时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分配过程中完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据统计,我县无房户有300余户,我局今年主要安排入住了60户,即:明珠小区廉租住房新建36套和原县委职工宿舍楼改建24套。

另外,丙中洛中学廉租住房20套、捧打乡廉租住房32套、丙中洛乡廉租住房16套、茨开完小廉租住房20套、丙中洛完小廉租住房32套、普拉底卫生院廉租住房9套、**县一中廉租住房20套,部分已安排入住。

四、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加强制度防控。为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我局认真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科学合理统筹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为了加快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局认真制定了《**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专户储存、分账结算,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低收入家庭的人群中。

总之,我局自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工作开展的力度,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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