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五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汇报

二OO五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汇报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

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 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75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x日-6月x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x月x日-12月x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x日-6月x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

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二○○六年x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时间:20xx年x月x日

根据《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及20xx年财政预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共计7900万元,包括了科技计划项目、华南现代中医城、装备研究院、产学研结合、专利、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6

个子项目。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4项原则,科学使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为规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局提出并坚持了以下4项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

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效应。

??建立制度。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参照国家、省科技项目、经费的相关政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6个子项目已在今年x月分别制定出台了资金使用办法,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职能部门权限、资助标准、审批流程、绩效目标、跟踪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

了详尽的规定,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不是政府施惠于企业,而是政府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应尽义务和重要手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紧扣全市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更好地贴近企业、服务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挖掘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性强的

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规范程序。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对于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均制定了详细的流程规范,例如“科技计划项目”的流程是:发布申报指南→企业申报项目→镇区科技办预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一个窗口、全年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拟定立项方案→项目公示→市专项资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批→发布项目经费安排文件,层层把关、多方面参与,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 ??强化监督管理。我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科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力争通过信息化手段,结合已有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一是实现信息化管理,可进行网上申报、远程评审、内部实时处理等,以提高效率、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方便企业;二是实现监督控制,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堵住漏洞、严格监

管。

二、突出重点,统筹使用,提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贯彻市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求突破”的要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对于中山的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即投入1:1~2倍、产出50~100倍。

20xx年专项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

一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华南现代中药城、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家电创新中心等,引导和鼓励

一批效果好、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项目前来落户,充分发挥其服务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是实施科技强企支撑计划,重点放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现代电源和照明系统、汽车电子、射频识别技术等,扶持装备制造业、特色装备发展,以此来突破一批制约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品牌产品,促进一批高成长性企业上市。

三是特色产业升级和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专利产业化,尤其是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化。

三、上半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我局先后发布了《20xx年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xx年中山市共性技术平台(专业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xx年中山市科技强企支撑计划申报指

南》、《关于申报20xx年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均已启动。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方面,已安排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强企支撑计划)6项,资助资金760万元;拟立项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163项,拟安排资金995万元。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方面,已完成企业预申报和项目筛选,共选出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22项,下一步将进行项目辅导工作。在专利专项资金方面,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市专利奖评审,产生拟奖项目42项,已完成公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试点单位、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项目、专利中介机构支持、发明专利的奖励和资助等申报、评审工作均在开展中。华南现代中药城(健康医药产业基地)专项发展资金、装备研究院研发专项资、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3个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结合我局科

技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将于下半年陆续推出网上申报系统,正式面向社会接受申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技术职称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现有的市采购专家库中符合

评审要求的可选专家较少,不利于专项资金评审的正常开展。

2、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6个子项目,申报项目繁多,以科技计划项目为例,20xx年就有申报项目486项。按照《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组应由5名以上单数组成。而科技发

展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劳务费用年度总额只有32万元,评审费用比较紧张。

3、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从立项至资金审批流程周期较长,并涉及多个部门。企业从申请到取得扶持资金历时大半年的时间,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发挥。建议制定规范性的操作细则,

明确对各个相关环节的要求,加快报批的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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