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合同样本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

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

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的保养、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的规定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TSG/T18775)《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

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x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中心签订合

同。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月× 台),每月总计 元(人民币),

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度 □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

的时间和金额为: 每个月的5日前支付。

(二)支付方式: □现金 ■转账。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备注: 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第八条 乙方抢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利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给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机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1)上一年度的检验报告;(12)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

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抢修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按电梯、扶梯产品说明书所列安全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

5、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7、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8、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9、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公司维修工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

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要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不定期的进行客户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保养服务范围,但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甲方同意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仍可提供服务。1、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2、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它设施。3、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扶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后。4、上述工作在乙方完成之后,由乙方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金额出具票据,甲方应在票据送达之日起的5天之内付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任何后果。

(五)甲方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如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电梯检验检测前需要整改的项目,而甲

方没有配合整改,造成检验不合格的,复检费用应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若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确定。但因天灾人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如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三)保养时间:保养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进行,但特殊情况也需尊重甲方意见,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进行。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附则

1、附注:日常维护保养:即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

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日期:

 

第二篇:电脑维护合同 样本

电 脑 维 护 合 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上海伦格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电 话::021-62348488 传真:021-52060676 联系人 : 联系人: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9号102室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壹年。共需维护费用¥ 元(RMB)/年,自年月_ _日至年月_ _日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另议。付款采取先付款后维护方式,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以下方法之一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在服务费用未到账之前,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

1.全部一次付清;

2.按季度付款

二、上门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描述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 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各类外设维护 打印机、扫描仪

3.系统软件安装 WIN2K、WINXP等

4.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 Office20xx等市面常用软件

5.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 CPU、主板、内存、显卡、电源

6.电脑升级 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 各类显卡、声卡

8.查杀电脑病毒 各类电脑病毒查杀

9.数据备份 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器材及介质由客户提供)

10.各类网络维护安装 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简单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三 、 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需购买的所有电脑配件和电脑耗材,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采购权。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时。

5.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6.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维修,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代理商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7.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

四、软件维护范围: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

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甲方离乙方超过10公里,则响应时间为5小时,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每月上门次数不超过5次。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9:30-17:3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另外支付加班费用。乙方提供每月一次例行维护。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到乙方地址维护:

1. 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 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 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七、甲方单位的电脑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维护,则乙方只负责协议商定的电脑。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八、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九、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另签合同。

十、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上海伦格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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