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科十三五规划工作

沾益县民政局优抚、安置、双拥 “十三五”

规划情况报告

一、“十二五”优抚、安置、双拥、军休情况回顾

——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始终把双拥工作列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和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建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总体要求,军地携手、与时俱进,双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驻沾部队的全面建设。

(一)、全县有双拥工作机构38个,拥军优属服务组织130个,服务人员600余人,军民共建点33个,形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全方位覆盖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黑板报、宣传标语等载体,积极开展国防知识竞赛、入学军训、讲授革命传统和战斗史实等活动,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国防教育,确保国防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军民爱国拥军热情。

(二)、共为部队征集合格兵员900余人,实现了无责任退兵,被省、市兵役机关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三)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近三年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驻沾部队官兵,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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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双拥座谈会。共走访慰问三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企业工作的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974人,发放慰问金19.48万元。向驻沾部队赠送慰问金27.6万元;向驻训部队官兵赠送慰问品价值26万元。

(四)、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拥军办实事成效明显

县委、县政府先后筹措安排了1180余万元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用于加强驻沾部队正规化建设和改善官兵生活、工作、学习条件和训练环境;县委、县政府多次召集多部门协调规划了大坡乡境内300余亩土地帮助驻沾、驻训部队完成战备、训练等任务;盘江镇小后所划出1500余亩作为驻训部队炮弹落点。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使全县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规定,近三年按时足额发放3582名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共计3896万元;为 15名失业残疾军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79.2万元,同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低保资金19.59万元;并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共计18.37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心贫困重点优抚对象,为其排忧解难。近年来全县共为优抚对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6万元,发放救济大米4.43吨,衣被180余套;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临时困难补助116人,金额50.7万元。

(六)、发挥优势,驻地部队拥政爱民贡献突出

驻沾部队官兵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和作风,“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在认真完成部队训练和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积极支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主动做好扶贫帮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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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民、奋勇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近年来,驻沾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参加地方抗旱救灾共100余次,出动车辆20xx余台(次);捐款40余万元;捐衣被35000余件套。抢救财产价值300余万元。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建设5项;挂钩扶贫捐款15.2万元,捐物500余件;参加植树造林678人,植树20xx0余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动官兵500余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沾益社会的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优待、抚恤、补助工作

(一)、实现优抚政策落实率100%,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率100%,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率100%,重点优抚

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100%,退伍军人安置率100% 5个100%。

(二)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近三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79人,其中:安置回农村326人;通过“双考”、 “四化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53人,政策:退役士兵培训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多元化、退役士兵安置过程透明化、退役士兵选岗安置信息化。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49.3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二、“十三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推进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努力提升军地融合式发展的能力。巩固双拥模范成果,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巩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优抚政策,保持优抚对象和生活补助标准每年按15%比例增长,继续巩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成果,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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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加快沾益县级烈士陵园建设步伐,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有效 促进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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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优抚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来抓,与争创双拥模范区、推进社区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救助体系等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四到位一确保”,即政策到位、款物到位、发放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维护。

一、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体系

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是国家的有功之臣,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障对象。针对我镇优抚对象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政府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实现了五个百分百,即优抚政策落实率百分百,城市和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标准发放率百分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率百分百,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住院医疗保险率百分百,

(一)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规范优抚审批程序

近年来,为认真落实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我们每年都提前与镇财政所协调,确保了各项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人员,我们严把程序审批关,通过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使享受抚恤补助人员审批制度规范化。

二、动真情、办实事,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优抚工作面广量大,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的同时,更注重动真情,办实事,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切实改善和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一是提高了定抚定补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20xx年我们对全区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了解到他们大部分年老体弱,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按照当时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只有19xxxx,而当时南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达20xxxx。我们及时将调查摸底情况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凡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增加100xxxx的生活补助费,并将生活补助费、大重病医疗补助费、节日慰问费等共计2xxxx元列入每年的财政经费预算,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每年的四大节日,区四套领导班子亲自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并和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二是不断深化“爱心献功臣”行动。近年来我们除了全市性组织的“爱心送下乡”活动外,我区军休一所与溧水县在乡老复员军人高书文结队帮扶老兵帮老兵,每年定期上门看望慰问。去年x月,当他们得知高书文修善房屋需要资金时,主动捐款4千元,在所领导的带领下送到高书文手中,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六个军休所分别与我区xxxx街道的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定期上门看望,及时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困难。红山街道社区的军人家庭服务站与重点优抚对象签订了双保协议书(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抚恤和优待,保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了“你儿报效祖国,我为你儿尽孝”的帮扶行动口号,针对优抚对象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在

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优抚对象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三是政府买单为75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及生活状况进行了普遍摸底,他们中大部分与儿女分居、年老体弱,有的还重病缠身,生活自理困难。除节假日儿女能上门看望外,日常起居无人照顾。针对这些情况,为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我局利用万家帮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按照“社区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服务思路,为3xxxx75岁以上的享受定抚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安全保障、精神慰藉“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做到优抚对象情况“一口清”。针对我区优抚对象多等特点,为使我区优抚安置工作更加规范,我局下发了玄民字(20xx)18号文《玄武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类优抚对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各街道对本辖区的优抚对象自然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并作为考核内容。20xx年在后宰门街道烈属王桂兰老人100岁生日那天,我们与老龄委、妇联一起为老人过了百岁生日,家人和邻居都非常感动,感谢政府对他们得关心和帮助。

三、优抚经费管理规范化

我区对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执行政策、经费到位。财政局把优抚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及时按国家和省、市、区财政配套比例要求进行拨付。二是严格审批、发放到位。对享受定抚定补的优抚对象、享受伤残抚恤金的革命伤残人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标准分类造册,经区财政审核,实行“一卡制”,

由街道逐月通过银行个人帐户下发到本人。对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一次性发放数额较大的,为避免差错均由我局与银行协调,以存折或卡的形式统一发放,确保准确无误。三是加强管理,措施到位。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把优抚资金列入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街道严格审批发放手续。我局每年对优抚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多年来全区从未发现优抚经费被挪用、拖欠、截留、挤占等问题。

四、认真做好信访、来访接待工作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不塞责。对信访、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执行,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当场给予了答复,不能当场给予答复的,我们都在进行认真的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如:有一位81岁的老奶奶聂善娟多次来访,要求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政策待遇,可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我们对她儿子进行了解释,并将需补充的材料告诉他,可是由于年代太久,很多材料他们都无法提供,为了不让该享受政策的人没有享受,也不让不该享受政策的人享受政策,做到不错,先后到聂善娟老人家三次与老人进行交流,了解当时的情况,并多次分别到江宁方山街道淮原村委会,下关区民政局(聂善娟曾在下关区居住,并要求落实政策),浙江杭州(聂善娟提供的证人方志刚)进行了调查访问,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聂善娟同志的新四军身份不能确认,不能为其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政策,并给

予了书面答复。再如:后宰门街道的王金明同志多次信访,要求恢复其伤残军人身份,但在多次信访中提供的材料全部是复印件,有涂改现象,且相互矛盾,我们到其单位调阅档案,档案中无原始评残档案记载,我们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让其提供原始材料和其他有力的相关证据,可他始终不能提供,并说如果需要其他材料,应由组织出面调查,为此我们信函其当时住院的一七一医院医务处,请他们帮助调阅当时的住院病历记载,是否符合评残条件。一七一医院通过调阅档案,回函显示王金明同志是因为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胃炎住院,不符合评残条件。我们通过信访局给予了书面答复。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新条例下发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感到总体是比较好的,明确了部队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对优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经常接待企业的特别是破产、倒闭和改制单位在职或退休的1-6级伤残军人来访,主要反映的是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大部分人都有医疗费用没有及时得到报销的情况,多的甚至有上万元医药费没有报销,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生活质量,也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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