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论文4

论劳动合同法与 

事合

   

             

             

            

摘要:历经两年讨论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于 20## 年开始实施。这部法律贯穿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旨和目标,对现行立法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与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意味着劳动法律规制的强化,劳动法律环境的改善,这对整个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法的制定过程凸显了我国劳动关系格局的基本特征,同时,该法的实施也将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与冲击,特别是在当今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其推广实施更是遭受到了比较大的困难:就业形势严峻、结构性失业、企业用工需求下降等等都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出了挑战,另外由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解除合同成本降低,补偿范围扩大以及劳动者个人素质较低的问题影响,因此,需要全社会、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来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在选修这门课程之前,是劳动法就业这两个词吸引了我。应该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同于政府分配主导的计划时代的大学生。今天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学校并没有为我们专门开设这样一门公共法律必修课程,让大学生们在进入社会之前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降低未来劳资纠纷的解决成本。

就业工作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在国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知识。下面就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论述一下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起的作用。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很重要。[I] 

长期以来,用人单位一直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这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上,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0日,但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却不在少数。劳动法仅仅规定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政责任,作为劳动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往往无法得到用人补偿劳动,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根据时间分别加以规定,明确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法律责任。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身份的正式化。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加以了特别规定,但非全日制用工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如何区分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时计酬,难道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不能按小时计酬计酬吗?在实践中上述两种合同的劳动者大都是民工,但两种不同的规定却给了用人单位有可逃避责任的机会。因此笔者建议,最高院在颁发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时应明确上述两种用工的区分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性问题。[II]

虽然用人单位有义务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但由于员工流动必然造成用人单位的资源损失,因此很多单位都规定培训不是免费 的,涉及到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培训费如何赔偿的问题也有必要作详细介绍。近几年,因劳动者跳槽而赔偿培训费的案例越来越多,由于用人单位持有培训协议或劳 动合同中有培训条款,因此劳动者最终被判令支付培训费在所难免。审查培训条款最关键看培训内容、服务期、培训费金额和赔偿计算方式等几个内容。对此,劳动 者具体可以参考原劳动部的规定:“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 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 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几点经验技巧是签订劳动合同时比较重要的,其它有关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有比较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反倒不用 花太多心思去琢磨,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直接引用相应的规定作为处理依据就可以了。总之,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一件小事,应当了解一些劳动法方面的规定,在谈 判、签订劳动合同条款的时候不可以粗心大意,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容易吃亏。遇到一些签“空白合同”或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该更加小心 了。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在新的法律框架之下,企业只有不断调整自己的管理方式来适应新的制度,才能使制度环境的变迁给企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最小化。一个新的制度需要一段时间来检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探讨。[III]

《劳动合同法》:您追逐鹿职场的利剑   北京:法律出版社

《劳动合同法学》: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劳动合同法论》:北京:法律出版社

《劳动力市场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劳动力市场》:人民出版社

                           20##年6月22日



[I]劳动合同法

[II]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

[III]劳动合同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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