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质量兴县工作目标责任书

xxx镇质量兴县工作目

标责任书

领导机关:中共xxx镇委员会

负 责 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二020xx年x月x日

xxx镇质量兴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骨干企业为重点,以提高我镇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导向,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督、市场制约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推动全镇经济再上新台阶。

二、提高产品质量

1、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例会。

2、落实各企业质量工作目标。

三、发展名优特产品

完善品牌培育和发展机制,引导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积极开展质量攻关及技术创新活动,争创一批县级名优特产品,培养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

四、加强质量管理

1、发动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开展ISO9000族标准认证。

2、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明显提高。

3、主要工业产品采用省级标准或国家标准。

4、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网络,落实产品质量电子监

管网推广工作。

5、积极开展贯标活动,消灭无标生产。

6、建立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市场准入手续,积极推进本地的3C认证工作。

五、依法组织生产

1、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得将国家明令禁止产品生产企业引入本镇行政区域。

2、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管,杜绝无证无照生产。

3、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县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篇: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

新街区协办党组 新街区域协调办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目标

20xx

年x月

人民调解工作目标

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结合我区域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本区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使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明显增强,调解质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进一步健全,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使人民群众自觉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要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办公室、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调解网络,以及县域性、行业性调解网络。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要达到“五有”、“四落实”。

“五有”即: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有调委会标识牌、有调委会印章、有调解和回访等记录簿及统计台帐;“四落实”即:组织、制度、工作、经费落实。

(三)按照《凉山州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安排,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登记、信息报送、排查调处等工作。

(四)完成省、州、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排查活动有详细登记、有领导负责、有方案、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0%,无积压纠纷。

(二)制定落实信息快报制度。

对重大疑难纠纷和可能激化的纠纷,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无漏报事件的发生。

(三)规范调解程序,完善档案资料。

1.纠纷的受理范围符合《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无推诿情况发生。能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解,无调处不当、调处不及时、应当调解而没有调解情况的发生。达成调解协议书规范,运用法律、法规得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

2.纠纷调解处做到有登记,有案卷,归档及时。经过法定程序达成调解协议书的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纠纷受理登记表、调解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调解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辖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五)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无重新犯罪。

四、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

按照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和调处结案方式的不同,给予“以案定补”补贴。

(一)补贴范围。

1.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

2.村居、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矛盾纠纷。

3.县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

(二)补贴标准。

1.调解简单矛盾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及其他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元;

2.调解一般矛盾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土地、山林等承包纠纷、各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其它案情比较复杂疑难的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20元;

3.调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包括土地、山林等权属纠纷、因各种因素引发的1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纠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5人以上的劳资纠纷、3人以上的工(雇工)伤纠纷或调处标的5万元以上的纠纷),每件补贴150元;

4.对一些特别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根据调委会或调解员在案件中的特殊作用,由县司法局具体研究进行个案奖励。

五、考核办法

(一)报送程序。

1.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每季度末(第四季度均在11月,以下同)20日前,将调处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初审,在每季度末23

日前报区域协调办公室。

3.11至12月未统计的调处案件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上报。

(二)审核发放。

1.县司法局对所有上报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核。审核采取不定期查阅登记、检查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

2.人民调解案件应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手续完备。

3.根据审核结果,由县司法局在年末统一发放。

4.虚报调解案件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被领取的补贴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单位:新街区域协调办公室

党组书记:

主 任:

被考核单位:

党委书记:

乡 长: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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