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

银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

根据我行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风险防范的通知》的通知,我分理处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进行了一次认真自查,确保我分理处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分理处通过自查方式,确定我处员工未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通过员工行为排查,我处员工均未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未从事冒名贷款以及当民间借贷的“掮客”参与民间借贷行为。

二、我分理处一直以来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保我处贷款资金未流入民间借贷、涉农企业未参与民间借贷,通过贷款用途自查,确保了贷款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我处员工未有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保、担保、融资、结算等业务。

三、我分理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发挥银行业宣传优势,通过正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特别对大额支取和账户进行监测,关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线索,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通过我分理处的排查,未发现存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行为。排查结束后,我处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没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并自愿接受单位审查和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单位的管理。

 

第二篇:银行案件防控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20xx年x月x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检查组对我行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外汇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检查存在如下两个问题:

1、经我行自查,武汉市泽群贸易有限公司在我行办理出口的手机挂件样品款收汇14笔,金额23.6万美元,未进入待核查账户。武汉润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x月x日办理收汇一笔,金额4704美元,未按规定进入待核查账户,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

2、经外汇局检查,我行向外汇局报送的外汇帐户信息管理系统收入明细存在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填写错误,共计7笔,金额27.1万美元。

关于武汉市泽群贸易有限公司在我行办理出口的手机挂件样品款收汇,在办理结汇时,我行按照外汇局相关规定,“对于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企业在办理结汇或者划出资金时,应向银行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正本和邮寄货物清单。”因为样品款不需要上中国电子口岸联网核销,所以我行理解为不需要进入到待核查账户,直接办理结汇。故我行均要求企业提供了涉外收入申报单正本、快递收据、出口收汇说明、合同、#5@p等相关资料,直接结汇进入了该企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关于外汇帐户信息管理系统收入明细存在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填写错误的问题,我行已经整改,将填错的7笔收汇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在外汇帐户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补录。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行应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外汇管理规定的学习,正确理解外汇政策法规,针对不同的业务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杜绝以上错误的再次发生。

中国银行武汉中北支行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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