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心得(2)

学习《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 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心 得 体 会

黎平县尚重镇中心小学教师 彭 明

20xx年x月x日

学习《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心得体会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已于20xx年x月x日由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厅文件,黔教办发[20xx]48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校宣传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学校及广大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我校于20xx年x月x日,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传达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首先是政府的职责,其次,是学校的职责,教师、学生、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以及社会各方面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只有各方面都依照《条例》认真履行好职责和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学习活动中,学校校长吴波对《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各教职工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要召开家长会或通过短信等宣传途径,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条例》内容传达至每位学生家长。

通过这次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现我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全面了解条例内容,把握领会条例精髓。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由总则、伤害事故的预防、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的处理、事故的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高师德修养,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

其实有许多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教师要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我作为班主任,我将利用晨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在教育中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浅显易懂的宣讲,同时要对《条例》中的重点章节内容

重点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收效。班级的黑板报也要配合学习《条例》,进行大力宣传。也可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等适当的渠道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其次,我觉得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平安,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

总之,通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我受益很大,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第二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为此,特将本人学习条例的一点体会拟写如下:

一、贯彻、领会精神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既要教书,更要育人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

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三、学习宣传、贯彻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班主任,更应该利用班会课和其它学科有机、灵活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

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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