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油站润滑油丢失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利航永慧水上加油站润滑油丢失的

处理决定

机关各部室、各片区、各加油站:

20xx年x月x日,分公司组织利航永慧水上加油站站经理交接,由于该站管理人员工作失职,交接时发现润滑油(柴油机油)已丢失一桶,给分公司非油品经营管理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吸取教训,严肃纪律,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xx年x月x日,分公司由人力资源、加管部、秭归片区组成交接工作小组,对利航永慧水上加油站站经理进行交接。在非油品交接盘点时发现柴油机油账实不符,账面库存为34桶,而实际库存为33桶,缺失1桶,价值2520元。7月底柴油机油盘点时,原站经理和核算员均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账实相符,后经当时人证实盘点表上原站经理签名由核算员代签,原站经理并没有对其授权签字,而原站经理也未履行其职责,对盘点结果未签字确认,站经理严重失职。

二、原因分析

一是原站经理刘德军责任心不强,在非油品库存管理中失职,月末盘点时流于形式,没有参与非油品盘点工作,任由核算员模仿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二是核算员刘维月底盘点时,没有认真核对柴油机油实际库存与账存是否一致,直接根据销售情况填写盘点表,并模仿原站经理的笔记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三、处理决定

为了规范加油站非油业务管理,严肃销售纪律,防范经营风险,惩前毖后,根据《中国石油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一条和《中国石油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便利店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原站经理刘德军未落实非油品管理监督职责,监督不到位,负主要监管责任,缺失的1桶柴油机油50%的货款为1260元由其赔付。

2、核算员刘维未落实资金管理职责,日常资金核对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的便利店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模仿站经理签字,缺失的1桶柴油机油50%的货款为1260元由其赔付。

四、后期工作要求

1、各站在交班前需核对当天的销售金额和销售后的库存数据,确保账实相符后方可交接班。

2、月末盘点必须成立两人以上的盘点小组对便利店商品盘点,做到系统数据与手工账一致,实存与账存一致。

3、各站经理要加强监督加油站员工对便利店定期、不定期进行盘查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希望各站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加油站非油业务流程进行操作,规范使用大零管系统,防范经营风险,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加油站非油业务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对细纱工序职工停工事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细纱落纱工停工事情的处理通报

20xx年x月x日夜班,细纱乙班接班后,细纱乙班落纱二队殷胡川、何明、张喜安、熊连清、张磊等五位职工,因对工资问题有异议采取不落纱的消极怠工方法进行处理,且落纱工张喜安、何明两人在本队自身不落纱的情况下,把落纱三队正在落纱的机台叶子板打下来阻碍三队落纱,并进行语言煽动三队队员进行消极怠工,然后采取同样方法阻碍一队落纱工作。经过班长劝说,一队、三队恢复正常工作,其中三队脱离岗位时间较长,造成单排机台停台时间达到50分钟左右,二队不听劝说,反而继续无理取闹,不恢复正常工作。后纺车间主任接班长汇报后及时到现场劝说并处理安排,二队才得以恢复正常工作。二队此次行为造成二队机台的停台时间达到3个小时左右。

本次发生的事情,不仅造成公司的产量等经济损失达到1.8万左右,还给公司管理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对发生本次事情的主要行为人张喜安、何明等两人各罚款1000元,当日考勤作半天事假,并开除离厂。

2、对发生本次事情的落纱二队队长殷胡川罚款200元、落纱二队队员熊连清、张磊等两人罚款100元。

同时,公司也希望广大员工通过本次事情得到启示:

1、工作中遇到问题和矛盾,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进行沟通解决,不能采取不利于公司不利于自己的极端手段和行为。

2、公司一定会慎重考虑和解决大家反映的问题,一定会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长乐市忠航纺织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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