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剂人员签名。(签全名,并清晰可辨。)
基本要求:
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未注册医师开具处方需由在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签字,科主任负责把关),一般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麻醉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2、处方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或用代号,错别字)。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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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1)处方内容: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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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医 院
处方标准与书写格式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书写处方必须用蓝黑水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
(一)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农合医保号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药品通用名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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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鼓楼医院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一、《处方书写规范》——法律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法》
《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二、《处方管理办法》——目的
规范处方管理
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
保障医疗安全
三、处方的定义
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处方管理办法》——宗旨
1、安全性:(1)风险和效益:最小的风险,最大效果。(2)用药教育:使患者了解药品具有两重性,治疗有一定风险。
2、有效性:用药首要目标:针对病症选用适宜药物,达到医患可接受用药目标。
3、经济性:以尽可能低成本、换取尽可能大的治疗效益。
五、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3、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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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书写规范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处方书写规范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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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则及书写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6.西药、中成药、外用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
7.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的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9.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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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则及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