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十二怒汉》有感

学科:法律社会学

课题:案例分析---

观《十二怒汉》有感

电影剧情介绍:

学习了《法律社会学》这门课程,我极力推荐大家去看一下《十二怒汉》这部电影。

19xx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影片获柏林金熊奖。

十二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以前素不相识,以后可能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机会。为了一桩杀人案件,他们坐在了一起。就是这十二个人,被这个司法制度挑选了出来,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要开始决定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他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活着还是死亡。他们本来不懂法律,似乎也没必要懂得法律,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法律强加的义务之下而被迫来到法庭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在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听审之后,法官终于对陪审团发布裁决指示了。被告是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被控在午夜杀害了自己的父亲。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也极具说服力: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

全片只有一个房间的场景,对白中一共出现了五个合理怀疑,分别为:

1. 住在对面的女证人说她亲眼看见男孩将刀举过头狠狠往其父

亲胸口刺下,当时正有一辆六节的火车经过,她透过火车最后两节看到此情景。但八号陪审员曾经住在铁轨旁,他认为火车噪音极大,跛脚老伯不可能清楚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这句话。

2. 跛脚老伯说他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后隔了一秒,听到有物体倒下(研判是其父亲),他花了15秒从卧室穿过走廊到大门后,看见少年仓皇逃逸。但经由八号陪审员模拟发现,跛脚老伯根本无法奔跑,以他的走路速度,大约需41秒才能达成,他却谎称15秒。九号陪审员是十二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最了解老人,他的见解为:跛脚老伯穿着破烂,这辈子一事无成,没人在意他,但他在这案子中却是主要证人,他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因此他说了谎。

3. 少年说去看电影但却什么都记不得,因此众人研判少年说谎。但八号陪审员认为,少年与父亲争吵后,情绪不稳定,回家后发现父亲已身亡,警察已守株待兔,父亲的尸体在前,警察在旁,少年情绪太过紧张,才会脑袋一片空白。为了证明这点,八号陪审员一直询问四号陪审员这几天晚上做了什么,结果四号陪审员前几天也去看了电影,却记错片名,也记错演员名字;四号陪审员是在没有压力之下回答,就错误连篇了,更何况是少年呢?

4. 少年的父亲身高较少年高七吋,若是要杀一个比自己高的人,一般人是不会高举刀子再刺下。有位陪审员幼时常看人械斗,他清楚知道,拿弹弓刀砍人时一定不是高举刺下,少年本身对刀子极为了解,也不可能用这种手法杀人。

5. 对面的女证人说他晚上辗转难眠一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十

分正好瞥见少年行凶;但该女证人有戴眼镜,出庭时鼻梁上也有眼镜压痕,正常人不会戴眼镜睡觉,合理推断她瞥见少年行凶也是在没戴眼镜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

对于这个铁证如山的案件,裁决有罪应该是板上钉钉。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驱使他们尽快作出裁决的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些陪审员实在已受够这拖沓的审判了;他们被锁在这间闷热的小屋里,汗流浃背,焦躁不安;有人还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晚上的球赛。总之,这些更重要的理由归结到一点就是,这时的他们还没有真正进入“陪审员”的角色,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回家的托辞。

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整个过程跌宕起伏,中间经历了七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4比8;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

案例分析之观后感:

观看了《十二怒汉》后,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杀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

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

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整部电影通过演员精细的表演和精彩的台词,折射出人性的高贵、责任、正直,同时也无情地的鞭挞了人性的脆弱、阴暗和自私。它形象地说明了陪审团制度的特点:即不是证明嫌疑人无罪,而是证明该案子证据不够充分,无法定罪,这也是西方法律制度“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杀一个”的例子。

 

第二篇:观《十二公民》有感

观《十二公民》有感

一场法治的洗礼

--观《十二公民》有感

廖述龙

《十二公民》改编自19xx年美国经典电影《十二怒汉》,由于作为学生时代就看过美国版的和俄罗斯版本的,早已被片中精彩的对白,犀利的演技,对法律和人性的深刻探讨深深震撼,此次听说中国翻拍,开始觉得很担心,因为中国毕竟没有陪审团制度,这个设定可以说是全片的基础,再者原版都是创作于国外,把这么一个经典的>故事搬到中国是否会水土不服。

但是当我看完开头后,我就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导演没有一刻忘记'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这一现实背景,在开头就交代了故事背景的虚拟性:巧妙地将整个故事背景设定在一个法学院的模拟法庭中,采用英美法系庭审模式审理虚构的案件,一群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而这群学生的家长来充当陪审员的角色。编剧在台词和角色背景的修改也是下足了功夫,这十二名陪审员情况各异:儿子离家出走、和老婆离婚的出租车司机;与大学生谈恋爱、却被认为是其'干爹'的>房地产老板;曾经无辜入狱的社会青年;孤独的、曾被打成右派的空巢老人;颇有优越感、只能靠收房租为生的'北京土著'……,经历不同、价值观迥异,几乎涵盖了目前中国的各个阶层,也使得这部电影成功的本土化。

随着观影的继续,继而发现故事也和原版大致相同:一个'富二代'被指控在出租屋内杀死了赌博酗酒抛弃自己的亲生父亲,案子有两名证人,围绕该案,十二个陌生人要组成陪审团,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形成一致意见——该'富二代'有罪或无罪。

影片一开始,除了8号陪审员,其余十一名陪审员最初都一致认定'富二代'有罪。至于原因,有的认为证据是固定的、证人是不会说谎的,有的则给'富二代'打上了'为富不仁'的标签,存在一定偏见,但是在8号陪审员'我就是想讨论讨论'的不断坚持下,他们开始讨论、争论甚至发生了冲突,随着两名证人的证言被推翻,物证的唯一性被质疑,他们终于明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去理性思考、分析并解决问题,在各自经历了一番理性思辨和心灵洗礼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富二代'无罪!

一直让人好奇的8号陪审员的真实身份在电影的最后一刻才揭晓——人民检察官!正是他的坚持,案子一步步抽丝剥茧,最后>戏剧性反转,十一个人终被他一个人说服。面对其他陪审员一致意见的压力,他不为所动,坚持法律,体现了维护法律尊严的精神,给荧幕前的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意识启蒙课,也引发我们深深的反思。

在当今一个法治理念还未深入人心的时代,网络却异常发达的国家,公民往往更愿意利用自己朴素的价值观来对当事人进行舆论宣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做过'网络陪审员',仅仅凭借媒体或者其他人口口相传的一些片段,就轻易的给当事人'定罪'而不去相信司法机关严密的调查和专业的判断。

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在社会舆论的狂风骤雨里保持冷静,不失理性地判断?是面对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选择盲从还是选择忠于法律,这对法律人来说也是一个终极问题。

一部伟大的电影,无需大制作、大场景,亦无耀眼的明星,而是要让每个观众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解读,进而反思现有的生活。《十二怒汉》中展示的疑罪从无司法精神以及对生命的尊重等内容,成就了这样一部经典的电影。而中国化的《十二公民》,立足当前社会现状,成功将故事本土化嫁接,其中蕴含的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法治

精神的深切关怀,令人动容。电影向我们展示了目前社会和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希望促使民众反思现状,进而提倡法治精神、回归人性的美好。这或许就是电影《十二公民》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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