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推介十不准行为

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推介十不准行为

一、不按公司要求对信托计划推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向未进行风险适应性调查的或风险适应性调查不合格的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

三、向投资者承诺信托计划保本、保收益;

四、告知投资者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

五、使用“经银监会同意”、“由银监会审批”、“经银监会审核无异议”等表述,借用银监会、银监局等监管机构名义对信托计划进行增信;

六、进行虚假宣传,推介内容(口头说明讲解和推介材料等)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七、对公司及信托计划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八、代替投资者或允许任何非投资者本人的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上签字;

九、向投资者宣称投资行为有任何内幕信息等违法违规活动;

十、推介时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诺进行利益输送,通过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

…… …… 余下全文

篇二 :中铁信托聚利13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编号:

信托合同附则

(《客户信息确认书》、《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3月

客户信息确认书

中铁信托聚利13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认购风险申明书

致: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的“中铁信托·聚利1318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签署信托合同。中铁信托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遵循守信原则,为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合同前,请详细阅读(2012)川成蜀证内民字第31317号公证书项下的信托合同正文、拟签署的信托合同附则以及本风险申明书,独立作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加入信托计划的决定。

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本信托计划的风险以及相应的控制制度和措施已在信托合同中作出了详尽的披露,请仔细阅读。

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中铁信托作为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中铁信托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中铁信托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 …… 余下全文

篇三 :中融天倚道天河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中融天倚道天河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2013201218006702

中融天倚道天河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xx年

1

目 录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定义 ......................................... 4 信托当事人 ................................... 6 信托目的 ..................................... 7 信托规模和信托期限 ........................... 7 信托计划的推介和成立 ......................... 8 信托单位的认购 ............................... 9 信托财产的保管、管理、运用和处分 ............ 13 信托单位的申购 .............................. 18 信托单位的赎回 .............................. 21 信托受益权的继承、赠与及转让 ................ 23 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费用和税费 ................ 24 信托财产估值 ................................ 27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 28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 30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31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32 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 33 信息披露与信托事务报告 ...................... 33 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 35 受托人的职责终止和新受托人选任方式 .......... 36 风险揭示与承担 .............................. 37 2

…… …… 余下全文

篇四 :中原信托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号

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1、 前言

1.1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或“受托人”)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登记的经营信托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愿将其合法所有或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愿为受益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真实合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1.2 基于本合同设立的信托计划,于“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计划”)成立日起生效。信托计划成立后,由受托人将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与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在一起,统一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 释义

2.1 本合同、信托合同:指《中原理财-成长【309】期-【单一信托信托受益权】投资集

…… …… 余下全文

篇五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xx年第3号)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于20xx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 …… 余下全文

篇六 :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

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

…… …… 余下全文

篇八 :信托计划说明书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说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十二月

1

风险警示:

信托计划说明书

重要提示: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信托合同编写。信托合同是约定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应查阅信托合同。

2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