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xx]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第二篇: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上半年,全所紧紧围绕区“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镇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简汇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年初以来,根据镇“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五类人员的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了法制宣传员队伍,构建了镇村(社区)两级法制宣传网络。加强了对法制宣传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员熟悉群众、贴近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重视和加强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镇村(社区)都建起了法制宣传长廓或宣传栏,适时更新宣传内容。随着民主法治示范活动和依法治镇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我镇有四个村两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镇机关干部学法已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每周五下午规定为干部学法时间。通过学法,使全镇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为了及时检验干部群众学法成效,8月x日组织镇村(社区)干部200多人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知识考试。

二、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年初以来,我镇项目推进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由征地拆迁安臵补偿引发的矛盾所占比例较大,如果处臵不当极易引发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小压力。为此,我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介入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年初以来,共接待各类上访人员7批次,20多人。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得力,使各类矛盾纠纷都能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由于部分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年初以来,镇辖区先后发生4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我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工作,适时向死者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一时情绪失控而出现过激行为。

今年x月下旬,梁万村一妇女在高新大道被市罗马洗浴中心一辆小车撞死。事件发生后,我所积极协同高新交警大队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为在赔偿金额上双方意见差距较大,经过多次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死者家属便集体上路堵车,并多次围堵洗浴中心大门,影响中心正常营业,致使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矛盾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在此情况下,我们会同当地派出所及时进行了制止。通过对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引导他们走上了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

年初,按照区司法局部署开展了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村社,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尤其是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排查出刑释解教人员21名,已衔接21名,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臵,使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由于衔接工作落实,帮教措施有力,刑释解教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按湖司法(20xx)7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社治保主任参加的“五五”普法迎检工作动员会,对“五五”普法迎检工作进行了部署。

要求各单位对照验收标准和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下到村社检查督导,定于八月底以前完成全部资料工作,保证不拖全区后腿。

下半年工作思路:

1、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将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3、加强培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更新,及时补充,稳定发展人民调解队伍。

二0一0年x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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