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半年总结整理 20xx年基层工作在x司法局党委、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x工作实情,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基层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劳”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维护了我x社会稳定,为xxx的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了良好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根据xx司发?20xx?xx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全x各地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委会的整顿和充实工作。到目前为止,全x已建各类调委会xxxx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xxxx个,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还针对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组成了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xxx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调解人员总数xxxx名,党员占xx%;

(二)调解网络更加拓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各县由县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司法、信访、民政、公安、国土等部门为

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各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更加规范。20xx年x月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各县今后必须统一使用,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填写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避免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20xx年上半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xxx起,调解成功率xx%(比去年增加xxx%);排查纠纷xxx件,开展专项治理xxx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xx件(xxx人),制止群体性械斗xxx件(xx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x件(xxxx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

20xx年“两所一庭”建设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我x有xx个司法所在计划内,共下达专项资金xxxx万元。

目前,20xx年度xx个新建司法所的进展情况是:新建已完工的有x个所;购买现房并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x个所;由于“十一五”

重点项目建设有x个司法要作调整,还有x个所准备以划拨的方式解决;有xx个司法所准备新建,其中有x个所是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一起进行,另有x个所已动工,其余的正在进行选址、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我x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气候等多方面客观条件限制,所以我x新建的司法所都开工较迟。

目前,各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用专款专用,财政统一转帐支付的方式,有的县还是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的。没有出现改变国债资金使用性质的情况。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国土局和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现已完工的司法所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大部分都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并确定了产权归县司法局所有。

20xx年上半年,各县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xxx件;开展法制宣传xxx场,受教育人数达xxxxxx人;共处理矛盾纠纷xxx件,处理成功xxx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制止群体性械斗xx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xxxx人次。

三、基层法律服务

6月初,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换证工作,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更换新统计报表工作。目前,全x共有x个法律服务所,xx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律师、法律执业资格的有x人。上半年共代理诉讼事务x件,代理非诉讼事务xx件,调解纠纷xx件,解答法律顾问xxx人次,避免经济损失xx万元,业

务收费xx万元。

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写100封信分发给辖区内的农户(村民),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5个以上需要法律帮助的家庭,与他们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事务。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结合年底两委会换届选举,将一些不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换下来,补充一些文化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逐步推行所务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村级“说事制度”,要求定时定点说事;登门入户说事;急事及时说事。说事制度的建立,创新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受理纠纷为主动受理纠纷,

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我x稳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第二篇: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一、 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市下达我县今年16个司法所建设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到有司法所建设的乡镇具体落实建设项目,并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每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基层股先后18次到各乡镇落实检查司法所建设工作。目前,高卓营司法所已完工验收并配备了办公设备已投入使用;袁家溪司法所已完工验收;三河口、下溪司法所正准备验收;民建、荣丁司法所正在装修;烟峰、沙腔、永红、梅子坝、民主、雪口山、镇江庙、石梁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苏坝司法所正在修建之中;大竹堡司法所流标后与政府协商调换房屋进行装修。

我局认真负责地履行指导司法所业务工作职责,先后25次到民建镇、高卓营、大竹堡、苏坝、三河口、梅子坝、沙腔、烟峰、袁家溪、荣丁、下溪、雪口山、民主、老河坝、劳动、建设等司法所进行有关基层工作的指导,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今年全县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协助当地政府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68件;参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凝难复杂纠纷2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5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90人次;为基层人民政府提司法建议21条,为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做了实事,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肯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1、认真抓好《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宣传落实

今年是《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年,我局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抓好该项工作。《条例》出台后,及时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意见。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充分领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出台《条例》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电视、专栏、墙报、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造大声势,扩大影响,使《条例》的颁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条例》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解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为《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 28 台次,开展

大型宣传32 场次,举办专题讲座24次,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65幅,制作专栏、墙报等38期,解答法律咨询1246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优越性,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引入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化解。

2、狠抓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着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一是在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建立村调委会203个、社区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11个、乡镇调委会20个。二是在重点单位和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协调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等5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了专抓调解工作的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引导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减少诉累,得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3、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基础,也是保障。我局把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一是充实调整人民调解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对调解员队伍进行整建,将部分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彝汉杂居区,积极选聘在当地有威望、受尊重和有一定调解能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员。二是实行调解员队伍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规范了调解队伍的管理,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民调解员个人信息录入微机。我县于9月底前完成了将全县1832名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整合调解资源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培训。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县于2月10、14、17日对全县203个村的203名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调解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于3月24、26日,4月7、8、9日,7月28、30日到梅子坝、高卓营、三河口、沙腔、烟峰、民建、袁家溪等乡镇对387名乡、村、组、企业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月x日、10月x日对乡镇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全县采取多种形式培训调解人员1746人,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XX年底,我

县对XX年元旦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安排。XX年x月x日,县司法局专门下发《加大春节期间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及普法宣传力度的通知》(马司法发[XX]1文),对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司法干警于3月x日、26日,4月7至9日、14日,分别到老河坝、高卓营、烟峰、苏坝、袁家溪、沙腔、荣丁、民建、三河口9个乡镇指导春耕生产期间民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深入建设乡五一村,协助该乡调解五一村二组与吉寿石美宅基地及土地转包纠纷;协助县国土局处理民建镇光明酒厂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协助国土局协调、处理下溪乡政府与本乡黄猫山村老油房组的宅基地纠纷;协助农业局处理老河坝乡和平村瓦厂组村民粟深利与瓦厂组的土地纠纷;协助林业局到下溪乡处理下溪乡珍珠桥村保华组李世贵等4人上访要求将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给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纠纷;协助荣丁镇处理荣丁镇马老村岩朝组与该组村民何安芝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不断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县政府于4月x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暨“五五”普法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人民调解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县于9月份连续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全县各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63件,较去年同期的1681件减少18件;调解成功1607件,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46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72人。

4.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运行。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时期的动态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三大调解协作机制。我县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协作配合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的联动联调,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推行“三三制”调处法。要求乡镇对当地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纠纷,严格按照“三三制”调处的要求,认真开展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四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其易难程度,分别给予30元至200元奖励(补贴),调动

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健全考核机制。今年我县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考核,制定了细化、量化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工作走过场。六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大乡1万元、小乡5千元”的标准,落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划拨资金10万元,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以奖代补”。

三、 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为加强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基层工作股积极配合县法建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XX年x月x日,协助县法建办在县城进行“12.4”宣传活动;XX年x月x日,协助法建办到荣丁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3月x日,协助县法建办到民建镇北门桥头设宣传点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协助县法建办于3月24、26日,4月7至9日,7月x日、8月17、18日到三河口、沙腔、梅子坝、高卓营、烟峰、荣丁、下溪、袁家溪等乡镇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148场次,受教育人数51668人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55期;设法制宣传点50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825份,解答法律咨询246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XX年至XX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

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x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建设任务重,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不足,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列入政权建设后,办公设备无资金配套。

2、个别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够,对村、组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

3、人民调解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制作调解文书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3、继续抓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4、积极配合自治县法建办抓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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