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抓好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使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长效作用。

具体目标是:到20xx年底,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 1 -

92%,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0%;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80%以上,生产一线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3.5%以上;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力争实现企业职工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企业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制度建设

1、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进厂区、社区活动。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以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监察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组织2次以上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企业用工不规范、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 - 2 -

信局、县工商联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广电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2、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实施《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建立健全民主、平等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到20xx年底,已建立工会企业与职工方签订集体合同达到70%以上。积极推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工信局)

3、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非公企业职代会建设,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公开程序,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

4、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劳动用备案工作。用人单位在向养老、医疗等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核 - 3 -

定或申请人员变更时,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动用备案证》;用人单位在向税务部门申报企业工资所得税前列支审垓工作时,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动用工备案证》。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建立职工花名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以处罚和承担赔偿责任。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依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工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全面检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商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工信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着力解决好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的问题,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联、县政府 - 4 -

相关部门)

2、切实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实际增长的,不得核增企业负责人当年基本年薪;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3、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效调控部分收入过高行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4、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工资无拖欠。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向施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后,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并从建设领域扩大到交通、水利等领域。各级公安部门要按照《刑法修正案

(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严肃查处“恶意 - 5 -

欠薪”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积极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到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保障职工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对威胁职工群众身体健康的职业病、传染病、慢性病等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依法落实职业病人待遇。(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卫生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工信)

2、加强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积极实施企业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素养。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保障职工培训权利。要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工人业务进修培训和技能等级考核晋升制度,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职工培训活动,培养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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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人文关怀。要大力加强基层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工和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疏导,维护职工文化权益,让职工有尊严生活和体面劳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文广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4、加强困难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模式。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切实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5、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司法机构要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快速便捷的工作机制,发挥律师服务社会的作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

(四)强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

1、优化就业再就业服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广拓就 - 7 -

业渠道,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实现稳定就业。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实施就业援助。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2、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确保广大职工公平地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到位。深化“春风行动”,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基础,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救助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

(五)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

1、加强劳动者关系方面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力量配置、经费投入和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工作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府有关部门)

2、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协调劳 - 8 -

动关系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加强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建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4、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网化”监察执法模式,实现劳动关系的适时动态监管。加强劳动监察的联动执法,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实施执法监察。切实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真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功能。要切实加大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职工的举报投诉案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信访局)

5、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矛盾处 - 9 -

理工作,坚持预防和调解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政策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分析劳动关系实际状况特别是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职工合理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参与、企业配合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

6、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实行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加强企业党群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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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各类企业中的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提高工会、共青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率,不断增强企业群团组织活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把各类企业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尊重职工、依靠职工、关心职工的理念。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不断培育广大职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劳动、争创一流业绩的优秀品格,解决好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缺少人文关怀的问题。特别是在保障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的基层上,更加注重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更加注重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 - 11 -

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整改落实。各部门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检查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总结。各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四)检查验收。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推动我县转型跨越、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体系,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同时,对违反《中 - 12 -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调研,强化工作措施。要按照承诺的任务,采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各方面的意见,找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重点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与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密切协作,形成落实合力。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工信局三方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优势,共同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动联系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情况,共同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探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制度体系,重点探索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等机制并努力将工作中好 - 13 -

的做法经验转化为比较规范、稳定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中共***委办公室 20xx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 - 14 -

 

第二篇:《浅谈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浅谈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的劳动关系变化日趋激烈、错综复杂,我国的新型劳动关系呈现类型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管理手段契约化和调整方式法制化的发展变化趋势。劳动关系的剧烈变化引发了一系列的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例如劳动关系变革中,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不得不面对劳动就业形势严峻、收入分配呈现两极分化、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等问题。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包括政治关系、劳动关系、法律关系、道德伦理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是最基础的一项,它决定着政治、法律、道德伦理等关系,是决定社会关系是否能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

企业劳动关系是指企业劳动力使用者或雇主与企业劳动者 1

或雇员之间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一般来说,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劳动关系要涉及企业管理者、劳动者和政府三方,也就是,三方利益格局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劳动关系的外在形式。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经济结构的稳定决定了社会结构的稳定。因此,劳动关系的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与风向标。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劳动关系不和谐,则社会不和谐,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协调,社会和谐就无异于沙上建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而和谐社会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和保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否是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会合作共赢,双方的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双方利益都能得到合理实现,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反之,就会阻碍或者损害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是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二.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的形成和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使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市场化、 2

契约化。与之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手段、措施和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以《劳动法》为主体的,与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标准体系、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等相配套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法律、法规体系的颁布、实施和建立,以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国家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劳动关系矛盾调整处理纳入了法律的轨道,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这些制度改革和机制的形成,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

从现阶段看,我国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是比较和谐和稳定的。但是,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关系进行着艰难的转型,各种复杂的问题应运而生。由于改革力度的加大、层次加深,由于社会转型加快,由于法制还不够完善,由于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够健全等诸多因素。在这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诸多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诸如:资本的稀缺和劳动力资源的过剩,导致资本强、劳动力弱的不均衡态势;资方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使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持续走低,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贪求经济GDP的增长,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实不及时加以解决;非公企业快速发展,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到工人队伍的行列,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制约力有所下降,工会工作往往 3

受制于企业经营者,等等。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才导致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从而出现许多严重的问题;企业经营者以就业压力强迫职工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并且还随意克扣和拖欠工人工资,工作环境恶劣,工伤事故严重,欠缴甚至拒缴社会保险,随意辞退解雇工人,甚至体罚工人、侮辱人格尊严;公有制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缺少制约和监督机制,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集资款等,有的转制企业还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等等。近年来全国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两位数增长,基本上每三年翻一番。20xx年上半年已达到13.5万件,处理集体劳动争议6440件,涉及人数18.4万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工伤等已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争议的焦点。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贫富的两极分化,极易印发群体性的矛盾,如果不及时加以妥善处理,不但会使矛盾更加激化,还会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发展构成严重的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显紧迫。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现途径

1.从认识上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充分说明了党在发展理念上,对于 4

人的问题、对于劳动者的问题、对于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问题的高度重视与理论自觉。一般来讲,体制改革、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利益关系调整导致劳动关系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只有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2.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宏观管理。

在宏观政策制定和政府干预层面上。

第一,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保证落实好分配政策。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工资支付办法等措施,为企业工资分配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转换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保障业主和劳动者双方合理的收益。在二次分配中,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支付等手段,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弱势困难群体,切实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劳动检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建设,履行好执法责任,加强劳动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深化改革,消除劳动领域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破除身份、行业等非公平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劳动就业的指导和管理,真正建立统一、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5

机制。

第四,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对国企改制必须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在保证改制进程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利益,防止造成劳动关系矛盾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产生。

3.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作为工会组织,一是要在宏观上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参与,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参与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建立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监督相互协调配合的机制,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参与、诉讼代理等机制。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提出工会的建议和主张。要积极配合行政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坚决抵制和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形成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通过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手段,来督促企业行政保障职工的利益。特别是在改制企业中,要发挥好职代会的作用,保证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企业改制的健康顺利进行。还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群体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四是要重视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加快劳动法制法规建设。

一是尽快建立完善的以《劳动法》为龙头的劳动法律体系,包括制定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社会保障法以及其他与劳工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建立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仲裁制度和诉讼制度。

5.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三方机制是指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如劳动立法、就业与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对产业行为的规范与防范等,在协调劳动关系问题上,实行由政府、雇主、工会组成的三方机制,能够促进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之间相互了解和良好合作,在重大问题上能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有效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6.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质量与企业的核心价值和文化密切相关,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激励、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职工去实现预定的目标。企业要运用行为科学、重塑人际关系;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建设企业文化。培养企业 7

精神,关注健康安全,改善工作环境,加大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和再就业能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使薪酬结构合理,激励手段多样化。最大可能地激发人力资源的创造性。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首先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除了政府以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石伟、杨永盛:《20xx年中国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

研究综述》,《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xx年第一期

2. 沈琴琴:《中国劳动问题的变更与工会工作的主要目

标》,《工会理论与实践》20xx年第九期

韩忠明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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