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县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县自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活动以来,从加强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机关效能。

一、强化措施,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积极、主动地组织实施好。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的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协调督查,解决实际问题;其它领导把分管工作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逐级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查找问题的能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查找问题是基础。按照县委书记提出的,少应酬,多学习;少空谈,多实干;少坐班,多下乡;少说"不少回避'多挑担;少谋人,多谋事;少享乐,多奉献的"七少七多"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建立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完善运行机制。制定下发了《**县20**年度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细化考评指标体系、办法、措施、方案。四是强化监督,严肃纪律,确保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

社会各界的效能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岗位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通过受理效能投诉、聘请效能监察员和进行多种形式的作风监督评议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治理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懒、散、庸、拖、贪"等不良现象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果断"出招",大胆亮剑,转变"衙门"作风。到目前为止,县效能办已开展全面督查7次,发出督查通报5期,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名通报,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20**年以来县党政主要领导与下一级党政一把手谈话**人次,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人次,对新提拔的**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考察。 五是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努力提高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六是强化整改提高。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最终在于抓好落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把整改提高作为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充分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

二、着力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

着力打造阳光政务,行政行为更为规范。及时调整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更新县党务、政务公开栏,并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增加有效公开的途径,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从程序上保

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继续实行月工作情况汇报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重点实事项目视察和通报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障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更为密切。党政领导带题到基层群众中进行调研,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疑难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活动,落实责任领导,明确破解时限,组织力量进行攻坚。从**年以来群众来信来访**人次、受理群众举报***件、初核**件、立案**件、结案**件。

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意识更为增强。对走访、民情日志、服务流程时间管理等做出具体要求,引导督促机关、社区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强化制度执行和效能建设。每季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有关效能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扩大行风监测点范围,开展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对全县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查找,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强化群众理念,以发展最需要、基层最期待、群众最期盼为目标,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强化服务技能,努力提升行政执行力。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工作纪律更为严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务部署、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经费的安排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等。同时,深化重点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实事项目廉政合同签订工作,并切实强化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坚持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监督。

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群众利益更为注重。认真组织开展疑难

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活动,落实责任领导,明确破解时限,组织力量进行攻坚。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开展小食杂店食品安全、无证经营网吧、专项检查,查处销毁不合格产品,并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纪委监察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一是落实制度,营造氛围。落实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的纪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学习法律、写作、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和技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建学习型机关,今年已举办了七次纪委中心组学习;二是汇报制度。纪委各室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难点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常委会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和意见。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方法,充分调动干部参与岗位练兵的积极性,强化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是指导制度。坚持委(局)领导、各室联系指导乡镇、机关部门工作制度,联系指导主要采取参加部门重要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查阅部门相关材料、座谈走访、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四是例会制度。采取组织学习、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工作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不同形式,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纪检工作例会、主任工作例会。

四、在规范行政行为上发力

坚持谋在“新”处、抓在“实”处,行在“真”处,有力促进了机关部门由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自觉参与,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一是解决“办事难”问题。针对审批程序繁琐、擅自

增加审批程序、增加审批环节、增加前置条件、变审核审查备案为审批,搞权力扩张等问题,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解决。首先,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许可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其次,优化机关服务,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明确职责范围,把岗位职责分解到岗到人,建立严格的过程监控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从政行为,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要严格遵守“个人不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违规干预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机关诚信建设,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机关公信力。三是解决“效率低下”问题。合理划分 事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抓好服务窗口的规范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

五、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访谈节目录制工作

*月份效能办安排*个部门、单位开展县“机关效能建设”访谈节目录制工作,要求各录播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参加,题目自定,重点内容是围绕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把机关效能考评工作与效能监察结合起来,督促和推动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均衡开展。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自觉参与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之中,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六、**县设立效能监测点给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为优化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县在部分企业、办事窗口设立了*效能监测点,收集、受理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软环境的各类意见和建议,收集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行政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各效能监测点明确*名效能监测员,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反映。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各监测点的沟通交流,收集行政效能信息,再以简报形式通报行政效能监测点反映并经核实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对有关部门或单位消极对待监测点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或督办,必要在县“政风行风热线”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抓好援建项目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河北省张家口市支持**县援建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我县从五个方面抓好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抓好审核。由县发改委牵头,严格抓好投资项目标准。二是抓好程序。由县发改委、环保局和国土资源局牵头,抓好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实行严格的土地审批和环保审批,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抓好资金使用。由审计局和财政局牵头,抓好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项目资金现象发生。四是抓好工程质量。由县建设局牵头,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项目“四制”管理和招投标的监督检查。五是抓好制度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抓好各职能单位对项目立项决策、

建设施工、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配套规定和制度,制定出了《**县对口援疆建设项目监督暂行规定》《**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工程建设办事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篇: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扩大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我局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台帐资料,坚持送审制度,做到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开,不经局一把手签字不公示。三是拓展了公开的途经,不仅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各处所制作了上墙公示牌,而且开通了司法局网站及时的向社会全面公开, 有效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丰富了公开的内容。通过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的形式,对我局组织机构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发展情况、办事依据、办事职能、办事程序、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把凡是应该公开的党务、政务事项都及时地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局行政事业预算外资金主要来自于法律服务收费。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区物价局和司法厅下发的《法律服务所收费和财物管理办法》进行收取法律服务费用,没有擅自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没有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没有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票据、收据管理使用。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行政事业性票据、收据统一由司法局领取,由单位财物人员对票据收据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收取的法律服务费3天内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指定的辖区农村信用社的财政专户中,无乱开票据、不开票、超标准收费和挪用挤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三是实行统一“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的经费支出全部由局长审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无坐收坐支情况和超

标准支出情况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局各法律服务机构共收入预算外资金133550元,支出85079.8元,其中:工资57636元,办公费7807.5元,汽油费4860.81元,修理汽配费2230元,便餐费10860元,电话费1455.49元,其他830元,现余额48470.20元。

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从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提升服务质量入手,努力建设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把全局建成一个讲诚信、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抓教育是效能建设的基础。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了区厅《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十项制度》、《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实施办法》,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规定》、县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银川市纪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各处所制作了上墙制度牌,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时限、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并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在县有线电视台上向社会公开司法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和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了效能建设十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由于人员工作调整,及时为每位人员制作了桌牌和胸牌,要求每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礼貌用语,接待来人来访,遇事不推诿、不回避。认真办理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制定了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程序,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在服务态度方面坚持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迎人,一声问候拉近,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在服务质量方面坚持做到"不私自接案,不私自收费,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解答法律咨询准确,调查取证要及时、全面,依法代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在服务时限方面,法律咨询坚持做到能解答的立即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三日内给予解答。办理公证做到一般公证事项三日内办结,重大公证事项一月内办结。法律援助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援尽援。对持法律援助绿卡申请援助的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办理。各法律服务机构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 "公开业务范围、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通过各种手段完善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了高效、

便捷的服务。四是为强化司法行政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准则》,以"十要十不准"的表述形式,内容涵盖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所务管理等各方面。从正反两个角度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和引导。五是扎实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印制了司法局服务承诺及有关业务工作的宣传材料近万份,利用“法律六进”的有利时机,听民声,访民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六是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各处所股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处所股室,明确到每个人。并将120件法律援助和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任务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分解到各处所,实行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每月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七是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函,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共同做好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监管。实行法律服务质量回执卡制度,做到一案(证)一卡,征求当事人和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则和案件质量评定办法,从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受理、办理、结案、归档、回访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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