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营造安全、健康、环保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全体员工、外来施工单位及所有来访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1.卫生管理

1.1环境和室内卫生管理

1.1.1发电厂文明卫生检查组应认真组织好发电厂办公区及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和管理,各分场科室做好各自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

1.1.2发电厂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1.2.1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

1.1.2.2不准随地吐痰;

1.1.2.3不准乱扔污物(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各种包装品等);

1.1.2.4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泼污水;

1.1.2.5不准乱堆、乱放、乱挂杂物和乱倒垃圾;

1.1.2.6不准乱贴标语、广告;

1.1.2.7不准在花坛、草坪、路边挖坑筑窖;

1.1.2.8不准在楼道内存放生活垃圾及有碍通行的旧物品等;

1.1.3发电厂辖区内卫生标准:

1.1.3.1办公场所卫生标准

1.1.3.1.1办公室每天必须打扫一遍,保持干净,墙面无积尘、蜘蛛网,窗明几净,地面无烟头、杂物等,纸篓内无过多垃圾;

1.1.3.1.2室内物品按照定置图表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1.1.3.2检修班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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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班组内地面清洁无烟头杂物,门窗、玻璃齐全、干净,墙面无蛛网、积尘;

1.1.3.2.2室内物品按照定置图表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1.1.3.2.3检修工场间内工具箱排放整齐,箱面无灰尘,设备应揩拭干净,排放整齐,场所无杂物、杂件堆放;

1.1.3.3运行控制室及值班室

1.1.3.3.1室内地面清洁无烟头杂物,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积尘,无多余杂物存放;

1.1.3.3.2室内物品按照定置图表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1.1.3.3.3表盘干净,无灰尘,盘后端子排及保护装置、仪表无积灰,盘内无垃圾、杂物;

1.1.3.3.4值班记录簿整洁,书写规范,记录完整,各类资料保管完整,摆放有序;

1.1.3.4生产车间卫生标准

1.1.3.4.1生产车间地面、运转层、楼梯、输煤栈桥应清洁、无积尘、水、油、粉、煤。车间内通道畅通,无垃圾、杂物堆放,墙面无灰尘、蜘蛛网,玻璃应齐全、干净,

1.1.3.4.2车间内管沟、电缆沟、水沟盖板齐全,无破损,电缆桥架上电缆无积灰、粉、煤。各种架空管道上无积灰;

1.1.3.4.3车间内管道保温齐全无破损,各种管道色环正确,介质流向标示清晰;

1.1.3.4.4车间内设备标识牌齐全、规范,设备挂牌内容符合实际,设备要定期清揩,表面无积尘、积粉、无油垢。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锅炉出渣口无明显积渣、积水,灰沟应畅通;

1.1.3.4.5车间内照明充足,开关室的配电盘、柜接线规范,盘内设备无积灰,盘面整洁,电缆孔洞封堵要规范,电缆层内无垃圾、杂物,升压站内无杂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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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6检修现场要保持卫生清洁,检修工具、设备、配件实行定置摆放、无积灰、无油污

1.1.3.5生活小区卫生标准

1.1.3.5.1保持走廊、楼梯等公用场所的清洁卫生,无堆积杂物;

1.1.3.5.2不得在宿舍区内、房前屋后、暖气管道上、雨棚上、楼梯口、走廊内堆放杂物而影响公共卫生和他人通行;

1.1.3.5.3生活区内严禁种植各种瓜果蔬菜或乱挖土地等破坏绿化形为;

1.1.4宣传栏、橱窗要定期整饰、涮新,保持整洁美观。

1.1.5发电厂辖区内的各类建筑、维修、生产垃圾(含下水井掏出的污物、剪掉的树枝、铲除的杂草等),不得长期积存必须及时清除。

1.1.6凡在发电厂辖区内的外来施工单位,要事先与发电厂有关职能部门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并交纳保证金2000元。

1.1.7发电厂辖区内所有人员要爱护一切卫生设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

1.1.8根据发电厂实际合理定置卫生垃圾桶,生活区合理设施垃圾投放点,并定时清倒垃圾桶,保持垃圾点及垃圾桶周围的卫生清洁。

1.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2.1环境卫生、室内卫生实行区域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2.2发电厂厂区内的所有道路、家属住宅、环境卫生、办公楼内走廓、水池、厕所等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2.3生产设备的卫生由检修分场负责督查管理,生产厂房楼、地面和空间卫生由运行分场督查管理,保洁公司负责具体清扫保洁工作。

1.2.4各部门的办公室、值班室、仓库等所管辖区域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部门或居住人员负责。

1.2.5各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每日卫生清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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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发电厂建筑施工场地内部卫生和附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1.3责任要求:发电厂全体职工、建筑施工单位要提倡爱清洁、讲卫生、维护社会公德并自觉做到:

1.3.1遵守发电厂卫生管理制度

1.3.2坚持每日必须的清扫工作

1.3.3各部门、班组要尽职尽责做好所管辖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并把清扫的垃圾、污物及时清除到指定垃圾点。

1.3.4保洁人员在清扫道路、花坛时不得将垃圾污物扫入排水沟、草坪、树丛、花丛内,生活区内建设施工、家庭装修要做到文明施工,文明装修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

1.3.5尊重卫生监督人员和清扫工人的劳动成果,服从和执行卫生监督和检查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处理,不准以任何理由顶撞、打骂卫生检查监督人员,保洁人员定期安排好垃圾桶的洗涮,生活服务中心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做好灭蝇灭蚊打药消毒工作。

1.3.6保洁人员做好发电厂管辖区域内的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工作,要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点周围清洁。

1.4奖励与处罚

1.4.1在加强发电厂卫生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经检查成绩突出的,将由发电厂文明办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1.4.2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由发电厂文明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处理:

1.4.2.1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等杂物每项罚款20元。

1.4.2.2随意倾倒污水、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的每项给予罚款20元。

1.4.2.3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涂的每项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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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不执行卫生责任制的部门,给予部门主管文明卫生的领导罚款50元。

1.4.2.5建筑施工垃圾不及时清运的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4.2.6保洁公司责任区内的卫生必须达到标准,每个不合格点罚款20元。

1.4.2.7擅自占用、拆迁、损坏公共卫生设施的要限期修复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1.4.2.8垃圾桶不及时清运的每次罚款50元。

1.4.2.9在公共场所举办活动后不及时清扫的,对组织部门罚款100元。

1.5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由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2.机动车辆的管理

2.1凡是进出发电厂厂区的车辆,一定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发电厂的车辆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发电厂的交通秩序和发电厂的形象。

2.2所有轿车、面包车、小型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厂区。对不听劝告或联系不到车主且停放在生产厂区的私家车辆,将通知保卫部门没收车牌并罚款。每次100元整。职工私家车辆应持发电厂通行证方可进入,无通行证或其它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服从门卫和保安值勤人员对车辆的查验后,换取发电厂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2.3凡进入发电厂的所有私家车辆必须全部停放在文化楼广场,如不听劝说者,保卫工作人员有权将其清出发电厂,并通知门卫该车辆以后不得再进入发电厂。

2.4一切车辆进出发电厂,请按照交通标志牌、指示标线行驶和停放,任何车辆不得在发电厂内逆向或随意行驶、停放,否则保安值勤人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因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负。不听劝告的违章车辆由发电厂保卫科依据厂规厂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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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司小车队车辆及来发电厂联系业务的车辆应停放在办公楼广场东侧,其它外来办事(包括送人、接人)的车辆在办完事之后应尽快驶出发电厂,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时间停放或滞留广场,造成其它需要停放的车辆无处停车。

2.6工作日8:00—18:00外部车辆可以进入,其余时间外部车辆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严禁进入。休息日,外部所有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一号门。

2.7运输易燃、易爆、污染品、有毒物、放射源等危险品的车辆按照要求进入生产指定区域停放。

2.8大型货车、出租车、三轮车及其它特殊车辆,未经保卫科允许不得进入一号门。需要进入发电厂的大型、载重车辆,必须听从保安值勤人员的指挥引导,按所指定的路线进入行驶,否则压坏厂区的地面或损坏其它设施要照价赔偿。

2.9向外拉运所有物品时,需持本单位证明在门卫查验登记,经保卫科核实后,方可运出。2.10凡进入发电厂的车辆,发生损坏、被盗等现象,发电厂不承担任何责任。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3.1非机动车辆进出发电厂一号门一律下车推行。

3.2外来人员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发电厂一号门。

3.3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凭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出发电厂一号门。

3.4保洁工、保安人员凭上岗牌进出发电厂一号门。

3.5职工凭上岗牌进出发电厂一号门。

3.6保洁工、保安人员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停车棚。(浴室南车棚)

3.7施工人员非机动辆辆由保卫科指定位置停放。

3.8职工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职工停车棚(一号门右侧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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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非机动车辆通行区域:一号门至职工停车棚、一号门至保洁停车棚。其它区域一律禁止非机动车辆的通行和停放。

3.10取消各部门公务用非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车棚管理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

3.11考核:

3.11.1外来非机动车进入一号门每辆扣门卫保安20元。(责任部门地区保卫科)

3.11.2施工人员、保洁人员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违反本规定,每发生一次扣施工单位50元,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追缴。(责任部门:服务中心、生技科、运行分场、检修分场)

3.11.3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本规定,每发生一人次扣绩效工资50元。

3.11.4部门月累计发生违反本规定3人次以上(包括3人次)扣部门绩效工资500元。

3.11.5外来人员、施工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月累计发生违反本规定3人次以上(包括3人次)扣管理部门绩效工资200元。

4.灰、碴车的管理

4.1外来运灰、运渣车辆的管理由实业公司火电维修公司负责;

4.2外来运灰、运渣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并在规定的路段行驶,不得超出规定的路线行驶(详见示意图);

4.3进入厂区的运灰、运渣车辆的总吨位(自重和载重)不得超过80吨;

4.4运灰车辆不得有飘灰现象、运渣车辆的渣不得有溢出车厢体;

4.5进入厂区的运灰、渣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 km/h;

4.6灰、渣库的装车现场要保持卫生整洁,火电维修公司要派专人管理;

5.禁烟区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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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禁烟区域:

5.1.1厂区所有道路。

5.1.2办公楼走廊、楼梯。

5.1.3制氢站、油库、危化库。

5.1.4生产场所(吸烟室例外)。

5.1.5值班室、门卫。

5.2禁烟规定:

5.2.1厂区内严禁吸流动烟。

5.2.2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生产场所设吸烟休息室,共三间。

5.2.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

5.2.4进入厂区外来人员有接待人员负责宣传和监督。

5.2.5进入厂区施工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有管理部门负责宣传和监督。

5.3考核:

5.3.1厂区内吸流动烟考核所在部门绩效20元/次.人。

5.3.2边作业边吸烟考核所在部门绩效工资50元/次.人。

5.3.3要害场所、生产场所吸烟(吸烟室例外)考核所在部门绩效工资20元/次.人。

5.3.4外来人员、施工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违反本规定考核管理部门10元/次.人。

5.3.5部门责任区域内发现烟头考核部门绩效工资10元/个。

5.4其他:

5.4.1厂区道路、走廊、楼梯、会议室、值班室、门卫有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考核。

5.4.2生产场所、要害场所有安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考核。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大屯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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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化工厂)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营造良好企业文化,塑造我厂安全文明生产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在符合安评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厂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对生产过程中的人、物、环境联系进行正确的协调和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提高管理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二、职责

厂长是我厂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科是我厂文明生产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我厂文明生产标准的制订、措施的落实以及检查与考评等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厂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岗位文明生产的要求及其责任。职工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形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2、厂长领导文明生产工作,各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具体抓文明生产,形成厂级、部门、班组三级文明生产管理网络。

3、文明生产(狭义)内容:厂容厂貌、生产现场管理、设备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定置管理等工作。

4、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的原则

4.1 按设备管辖职责划分区域,以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建筑物和生产工作点的前后、左右、上下为基础。

4.2 范围:包括主厂房、辅助用房、生产工作场所、设备管道、沟道、绿化地块等场所,按管理职责划分到各部门、班组。

4.3 因检修或其他工作需要,使用其他部门的包干责任区域,应与包干责任区域部门联系,并经同意。工作期间由使用部门负责该区域的文明生产,待工完料尽场清后,交还给原包干责任区域部门。

4.4 在包干责任区域范围内,发现未经许可堆放物资或废物时,责任部门有权要求清除,并可向文明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提出考核建议。

5、文明生产基本要求

①、职工

1、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师爱徒、团结友爱、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3、讲究文明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便溺,不随地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不乱倒剩饭剩菜。

4、爱护花木,不攀摘花果、枝叶、爱护草坪,禁止入草坪内玩耍或抄道行走。

5、爱护公物,不乱涂、乱刻、乱画、乱张贴。

6、工作认真,坐立姿势端正,精神饱满,思想集中,不谈笑嬉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出入厂区及生产(作业)场所自觉佩戴规定的出入证件(工作

证佩戴在左上胸位置)。

8、出入厂房、生产场所和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要求:服装要整齐,不应有可能被机器设备、设施绞住或钩住的部位;禁止披围巾、穿过膝的长衣服、穿裙子、穿高跟鞋等;女同志的长辫长发要采取防散落的措施。

②厂区环境

1、厂区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

2、厂区内禁止带烟、带火或吸烟,吸烟到指定的地点,不乱丢烟蒂。

3、道路平整畅通,路标齐全;沟道、窨井、孔洞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阻塞,电缆沟、管沟内整洁无杂物。

4、厂区内路灯照明齐全、良好,交通标志牌完好,符合有关规定。

5、厂区内绿化区域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养护良好,有人管理,厂区绿化面积达到可以绿化面积的95%以上。

6、厂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的区域内,摩托车、小汽车不准在生产区内行驶、停放,进厂区后停放在指定地点。

7、禁止携带动物、宠物进入厂区。

8、围墙、栏栅整齐完好;场地平整,无垃圾杂草、无杂物、无积水、无积灰。

9、主要道路两侧定点设置垃圾箱。工业垃圾、废物按指定地点堆放,有人管理,定时清理。需在室外放置的施工物料,必须经生产科同意,

并应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对于沙、土等粉状散料应有防止飞扬和流散措施。

10、运输灰、沙、土等散料的车辆经过厂区道路时应有防止装载物散落的措施。进出厂区散料车由值勤门卫和生产科负责监督管理。

11、厂区内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内外装饰保持完好,不得随意书写和张贴标语、广告,不得乱涂乱画,屋面楼板、地面不漏水、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污迹。天沟、落水管、地漏畅通,室内壁白地清,门窗玻璃齐全、洁净明亮、无积灰、无蛛丝、无烟蚀、无污迹、无孔洞、无不规则悬挂物。

12、厂区建筑物、构件、道路设施不得随意打孔挖槽。平台、楼梯、走道畅通,无垃圾杂物,无青苔污迹,不积灰、不积水。

13、厂区内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臭味,水箱、水龙头等无漏水,水池、便池无污迹,地面无污迹、无积灰、无积水。

③生产场所、厂房、车间

1、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盖板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灰,无积油,无污迹。

2、厂房、车间整洁明亮,照明良好,无积水,无明显积灰积垢,无污迹。金属框架完好,油漆色彩鲜艳,无锈蚀。

3、厂房、车间内室温、噪音、粉尘应符合劳动保护规定标准;室内一般不堆放备件、材料,确需堆放时,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有保护措施及有时间限定。

4、安全防护装置设置齐全,平台、楼梯、扶手、护板完整、可靠,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他工器具应定置摆放整齐、完好清洁。

5、生产区域地面整洁干净,门窗完好,设备见本色,照明良好,无积灰、无渗油、无污迹、无垃圾杂物。

6、集控室内,清静、整洁、明亮、壁白地净,窗帘完好、干净,无灰尘,桌椅整洁完好,禁止吃饭和吃其他食物。无闲人在控制室内休息闲聊。

7、操作人员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精心操作,严守劳动纪律,坐立姿势端正;操作日记、记录、台帐齐全、完整、记录准确、文字工整、清晰无涂改和缺页,穿规定的工作服上岗,正确佩戴工作证。

8、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废物箱(桶)定期清理,无污迹、无异味。

9、生产场所、厂房、车间、值班室应坚持定期清扫制度,明确规定清扫内容、周期与责任者。

10、生产区域内,除化验室产品检验、修理工固定动火区外,其他任何地点严禁使用明火,必要时办理动火证。

11、检修和作业现场应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艺作风良好,达到“三无”(无污迹、无积水、无积灰)、“三齐”(拆下零件排放整齐,检修工、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缆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的标准,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④机器、设备

1、机器、设备、箱柜见本色,表面无积灰,无积油,无积垢,铭牌、标记、命名编号齐全、规范、醒目。

2、各配电室和电子器件等精密设备及场所保持清静、清洁、明亮,

室内干燥、通风,温度、湿度符合要求,严格管理,严禁闲人入内。

3、电缆铺设整齐,电缆桥架、盖板封闭完好,无垃圾,无明显积灰,电缆孔洞封堵严密,防火隔离可靠,电源箱(盘)、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命名编号清晰,箱(盘)内外无垃圾杂物,无积灰,无积水。电源闸刀完好。

4、变压器、开关、闸刀、避雷器等电气设备,无漏油,无漏气,无明显积灰,无污迹,无积垢,命名标记齐全清晰、规范。围栏警告牌齐全醒目。

5、池、箱、柜、桶、罐、槽等各种容器和汽、气、水、油各系统连接管道、阀门无泄漏,无积油,无积垢,做到无严重泄漏。发现渗漏一处,就及时消除一处。

⑤、办公室、值班室、操作室、宿舍、仓库

1、四周整洁,门窗齐全、完好、洁净明亮,室内壁白地清,无积灰,无蛛丝,无积水,无烟蒂、痰迹,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异味。桌椅、箱、柜、工器具完好、整洁、摆放有序,工作台、桌面上整齐、清洁。

2、衣物、用具放在箱、柜内,无不规则悬挂物。室内摆设符合定置管理规定,摆放有序。

3、水、电、暖通、消防、通讯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移动。

4、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非生产电器设备。

5、水池、水斗整洁、畅通。

6、仓库保持清洁整齐、摆放有序、行列分明,物资分类堆放,编号齐全,标签完整,料架无积灰,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杂物。

7、露天堆物应设置安全围栏,并齐全完好,物资堆放整齐有序、布置合理,并留有车辆通道。

8、危险物品储存、堆放应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标准,警告牌、标记清楚。

⑥、后勤服务设施及公共场所

1、食堂、招待室、浴室、交接班室等服务设施及公共场所环境清洁、整齐,装饰美观、大方,桌椅用具清洁整齐,设施齐全完好。

2、会场、餐厅、浴室、走廊、平台、楼梯无垃圾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痰迹。

3、炊具卫生,定期消毒;食品存放入橱,生、熟食物分开;消灭老鼠、蟑螂、苍蝇。

4、服务人员整洁健康,定期体检,文明礼貌,服务优良。

5、浴室清洁、明亮,冷热水标记清晰,水龙头不漏、不堵,无垃圾杂物,无异味。

6、阅览室桌椅排列有序,场内清洁,无尘无烟,不许大声喧闹,秩序井然。

7、食堂就餐做到自觉排队,先后有序。

8、招待室、值班室、休息室内整洁,物件摆放整齐,被褥、床单定期换洗,保持干净、卫生;固定设施不得移动,门窗齐全完好,玻璃洁净、无积灰、无蛛丝、无垃圾杂物。做到无虱子臭虫、无跳蚤老鼠。过道无杂物、垃圾、青苔。

9、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随地便溺。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休息。

⑦、停车场及车辆

1、停车场保持清洁、平整,回车道畅通、照明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垃圾杂物。

2、车辆及设施完好、齐全,内外干净、完整,无垃圾杂物、无积灰、无积垢、无污迹、无烟蒂痰迹。

3、乘坐车辆先后有序不拥挤,车内不准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超员,不超速,安全礼貌行驶。

⑧、绿化

1、按公司规划要求,做到草坪成片、灌、花、草配比合理,四季常青,常年有花。

2、因工程需要在绿化地带上施工的项目,事先应得到办公室许可,应配专人负责监督,对可移植的花草、树木进行移植;不能移植的,应在施工后尽快补种,以确保绿化的整体美观。

四、检查与考核

1、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分管领导和生产科、安全科组织检查与考核,考核纳入月百分制考核内。

部门(车间)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化工厂

得分合计: 考核结论: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组 长:

操作者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化工厂

得分合计: 考核结论: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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