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职责

3.1 安监部门是作业现场文明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在厂长(总经理)或分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作业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各部门是所辖区域(设备)文明生产的负责部门,负责文明生产日常清扫、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组织领导

4.1.1 厂长(总经理)是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

4.1.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所辖区域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公司职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4.2 文明生产管理

4.2.1 文明生产工作和发电生产任务应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4.2.2 文明生产以部门自查自纠为主,安监部门对各部门文明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4.2.3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明确,管理、落实到位。

4.2.4 文明生产管理内容

4.2.4.1 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

4.2.4.2 所辖设备的卫生保洁;

4.2.4.3 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

4.2.4.4 消除设备渗漏;

4.2.4.5 职工行为文明达标

4.3 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4.3.1 文明行为标准

4.3.1 职工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行政纪律、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语言、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4.3.2 在岗职工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和厂有关规定要求,按规定佩戴胸卡,坚守岗位,秩序井然。

4.3.3 管理人员应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深入一线,优质高效、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活动。

4.3.4 运行职工应做到准点抄表,准确记录;交接班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

4.3.5 检修职工应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4.3.6 生活后勤等部门职工应积极向社会服务性行业学习,在工作中做到热情、礼貌、周到、卫生。

4.4 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文明标准

4.4.1 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厂区道路、场地清洁整齐,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主要(应改为:所有)通道平整畅通。绿化区整洁美观。

4.4.2 备品备件、工器具实行定置管理,设备标志齐全、清晰、正确,介质流向清楚。

4.4.3 设备见本色,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规要求,管道保温良好、规范;沟道、孔洞盖板整齐平整,遮栏齐全;楼道、平台、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

4.4.4 厂区、厂房和设备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仪表、控制和保护盘前后(内外)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杂物。

4.4.5 发电设备、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无严重漏点。

4.4.6 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劳动保护的规定;全厂不发生二级以上危害的职业病。

4.4.7 加强环境保护,气(烟尘)、水的排放和噪声质量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要求。

4.4.8 生产管理台帐、记录和各种原始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清洁,无涂改,文字工整。

4.4.9 班容班貌好,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达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

4.4.10 厂区内禁止吸烟,自行车应改为: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4.4.11 厂房及建筑

4.4.11.1 厂房建筑外观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天沟及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擅自对楼板打孔(必须打孔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后立即封闭);无积灰、无蛛网。

4.4.11.2 走道、扶梯、平台等清洁畅通,厂房内所有地面无积灰、积水、积油及垃圾;备品、机具、材料等整洁,放置有序(备品、机具、材料一般不准放置在厂房内,如确因生产需要需放置的,须经生产厂长批准)。

4.4.11.3 厕所干净,无堵漏、水池无积垢。

4.4.12 煤场、卸油站、油罐区

4.4.12.1 环境绿化整洁,主要道路、场地、铁路专用线清洁、平整畅通,无垃圾、杂物、煤、煤渣等。

4.4.12.2 卸油站站台无油垢,道床不积油。

4.4.12.3 污油池周围及油池平台不积油。

4.4.12.4 输煤系统地面、墙壁、窗户和设备无积尘。

4.4.12.5 油罐区场地平整清洁,无杂草。

4.4.13 升压站、主变区、开关室、电缆沟

4.4.13.1 升压站、主变区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开关仓、变压器四周无杂草;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渗、漏油;卵石层不积灰,无油垢。

4.4.13.2 继电器室、电源室、开关室地面,电缆仓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内无杂物,防小动物措施严密。

4.4.13.3 电缆沟不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严密。

4.4.13.4 开关室内继电器无积灰、玻璃清晰。

4.4.14 检修现场(包括土木施工现场等)工艺作风良好,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和“工完料尽场地清”。

4.4.15 办公室、网控室、集控室、运行值班室、检修班组办公室、检修班组工场间及仓库

4.4.15.1 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桌椅、箱柜、档案及工具材料、衣帽等整洁、放置有序;箱柜顶、底无杂物垃圾;墙壁、地面清洁,无积灰、无蛛网。

4.4.15.2 检修班组工场间工作台摆放有序,无乱放设备及零部件,地面无纸屑、痰迹、油泥污迹。

4.4.15.3 仓库清洁整齐,布置合理。备品、配件分类堆放,五五成行,四个定位,编号齐全,标签完整清洁,料架无积灰。

4.5 厂区文明标准

4.5.1 道路、场地及建筑

4.5.1.1 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无卫生死角。

4.5.1.2 环境整洁,场地绿化,无杂草丛生。

4.5.1.3 主要通道平整畅通,无乱倒垃圾、杂物,无乱堆器材,无违章建筑。

4.5.1.4 公用走道整洁畅通,墙壁无蛛网、积灰,垃圾箱附近无垃圾。

4.5.1.5 明沟、暗沟畅通清洁,排水良好;公共厕所定时冲洗,保持清洁。

4.5.1.6 建筑物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

4.6 责任专区划分原则

4.6.1 责任专区划分贯彻“文明生产,人人有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就近、方便”的原则。

4.6.2 全厂所有区域,包括主厂房、辅助车间、办公楼、设备、道路、绿化场地等均划分到各部门、班组、个人。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篇:09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HNP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07-SB09

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 发 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公司范围内营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生产工作环境,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明生产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现场文明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标准、考核标准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 卫生标准

第三条 控制室 值班室

(一)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墙壁、门窗洁净明亮;

(二)表盘、操作盘、自动装置等无灰尘、无油污、无杂物;

(三)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无杂物,工器具摆放整齐,洁净,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在指定地点;

(四)控制室、值班室内不乱挂衣物、饭盒,兜类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放。

第五条 厂房、 厂区

(一)现场照明充足;

(二)运行操作间消防通道路线畅通。

(三)地面无凹洼处、无积水、积油,墙角、门后无垃圾、杂物;

(四)门窗、平台、楼梯、栏杆、护板完善,不残缺;

(五) 地坑、泵坑、零米和电缆夹层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

(六) 厂房内垃圾箱必须有盖,并放在指定的地点,箱外周围不准乱倒垃圾;

(七) 厂房内12.6米平台地面应整洁、无垃圾、无杂物,严禁堆放沙石、砖、水泥、煤粉、积尘、保温灰料和易燃易爆等杂物;

(八) 机、炉、电设备夹层地面、平台,无积灰、无垃圾、杂物等;

(九) 厂区道路两侧严禁堆放垃圾、杂物;

(十) 厂区地下水、排水沟边通畅、无杂物、无淤泥,沟边、盖板齐全。

第六条 设备

(一) 机炉主设备、蒸汽管道、抽汽阀门等处,严禁蒸、热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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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备清洁、无积灰、积垢,轴承油箱外及油系统无积油,无滴油印;

(三) 管道无积尘、保温材料完好无损,管道、阀门无泄漏;

(四) 汽轮机、发电机、炉本体、炉顶、机、 炉、电设备各平台、扶梯无积灰、积粉、炉本体不冒烟,风烟管道不漏风、粉整洁干净;

(五) 各辅助转动机械设备的轴承、油泵位、无积油、无油垢,无滴、漏油;

(六) 炉本体、油系统、减速机、地面、地坑、小沟,无积油、粉矸石、无油污、墙面无积粉;

(七) 厂房内转动设备冷却回水畅通,不溢流、无泄漏;

(八) 设备、管道颜色完整,标志齐全,符合《安规》要求;

(九) 厂内水冲洗胶管要妥善保管,冲洗后水门关好,胶管放到指定的位置并盘好。严禁使用消防器材做与消防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 燃料系统

(一) 各段输煤皮带平台地面无积煤、积灰、无垃圾、无杂物、整洁干净;

(二) 落煤管无积煤,输煤皮带不漏煤,地面无散落积煤;

(三) 各段减速机不漏油、无积尘,周围无积煤、无杂物;

(四) 卸煤沟地面无积尘,清洁干净;

(五) 油库及燃油泵房窗户干净,地面整洁无积油、积水、无杂物;

(六) 卸油台平面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无杂物;

(七) 油区周围地区地面平整、无积油、无易燃、易爆等物品;

(八) 消防工具、消防器材及设施齐全、无灰尘、摆放整齐;

(九) 煤场喷水良好,并定期喷水,无灰尘飞扬;

(十) 线路信号灯齐全,调放盘无灰尘,室内整洁干净;

(十一) 调车场所无垃圾、无杂物,保持铁运畅通无阻;

(十二) 铁路两侧物品摆设整齐,路基石整齐;

(十三) 铁道衡房内窗户干净、无积灰、感性元件周围无积灰。

第八条 升压站 水源地

(一)场地平整、无杂物,不准放杂物,不堆垃圾,走梯、平台无污泥,整洁干净;

(二)设备、构架完好,无锈蚀、瓷瓶清洁、无积灰,设备不漏油;

(三)开关室、变压器室、配电盘、动力盘及所属地面,无积尘,无垃圾,油坑无积油、积水,设备、盘柜上无灰尘、无杂物。

第九条 检修和施工现场

(一) 检修和施工现场平整、无积油、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做到无杂物、无油迹、零部件、工器具,材料备品摆放整齐;

(二) 不准乱堆垃圾,乱放杂物,场地保持清洁,不影响通道;

(三) 检修和施工现场,保持地面清洁,每日完工后,消除垃圾,易燃易爆品运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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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检修现场不准搭设仓棚不准堆放沙石、水泥、保温灰及易燃易爆品,检修所需及工程所需沙石、水泥、保温灰用后,立即清除干净;

(五) 厂区和厂房墙壁上,严禁张贴标语,检修和施工现场宣传口号、标语图表不允许贴在厂房墙壁上;

(六) 检修现场严禁用风管吹扫带粉尘的设备和零部件,以保持现场清洁;

(七) 检修完的设备、系统必须保持干净清洁,才能交给运行部门,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八) 现场就地各保护盘柜内、操作盘内、控制柜(照明箱、变送器柜、开关柜、仪表柜、仪表盘)内的卫生应保持现场清洁,检修各设备专责人每天负责巡检清扫一次;

(九) #1、#2检修楼、金工车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始终保持卫生清洁,每天打扫一次,检修工作结束后卫生必须清理干净。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十条 运行岗位职责

(一) 各运行值长负责督促本值运行人员清理厂区内各配电室、值班室、控制室卫生由本岗位运行人员清扫内卫生,每个轮班一次,由当值的早班运行人员负责清理;

(二) 保护盘柜外表、各转机外表的卫生,每值一次;

(三) 各值班室内卫生,由运行人员各自负责,每班清扫一次;

(四) 各段输煤皮带值班室内卫生,由各班燃料运行人员各自负责,每班清扫一次;

(五) 运行各值班岗位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值班纪律,接听电话应使用文明用语。

第十一条 华茂(实业)公司的职责

(一)负责生产现场各建筑物的地面(包括集控室、水处理、网控搂)、墙面、屋面、楼梯、通道、门窗及卫生间、管道、钢梁、门窗玻璃、输煤皮带及平台卫生的清扫,并保持现场清洁;

(二)负责厂区各条马路卫生的清扫,各垃圾箱内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行政楼、生产楼内厕所、楼梯卫生的清扫,楼道地面的卫生由所在办公部门进行清扫,保持卫生长期清洁。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 检查与考核

(一)每周五下午各部门、班组要认真组织人员,清扫各自所属的环境卫生。厂区设备管道、责任区卫生,策划部每月组织检查考核一次。

(二)机、炉零米至转运层平台,包括各设备夹层平台地面、网控室、单元控制室、值班室,卫生不合格扣月奖50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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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部门设备卫生不合格扣月奖30至50元。

(四)在控制室、值班室检查发现有烟蒂、火柴梗、碎纸、杂物每处扣责任部门月奖50元。

(五)厂区垃圾箱,现场垃圾箱溢出不清理,每处扣责任部门月奖20元。

(六)不在规定地点存放垃圾、不及时运出,每处扣责任部门月奖20元。

(七)厂区内 、生产现场、办公楼厕所卫生不合格,每处扣责任部门月奖30至50元。

(八)检修完工后要做到“工完场地清”,达不到要求,每处扣责任部门月奖50至200元。

(九)每月对文明生产管理有突出成绩的部门嘉奖100元。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4 第五章 附 则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策划部负责。 本办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本办法于20xx年11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及标准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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