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捏造事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一案。法院认定,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连续10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20xx年2月2日,瑞星利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广泛传播“360给用户装?后门?”,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奇虎360公司认为,瑞星的诽谤性言论,给360安全产品的良好商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卢某、韩某销售假冒上海世博会金银纪念币24套,建国60周年纪念币3套,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日前,该案被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障平安世博专项行动,近期已对涉及世博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及妨害公务案16件23人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初学知识产权法,对其的印象停留在泛泛之谈的一纸文书,在法泽天下的大前提下制定的对各项创新与创造的保护制度,就像生活在深水的鱼,脱离了理想情况便无法存活。这也是长期以来受身围环境的影响所致:盗版现象层出不穷,伪劣产品铺天盖地,就连自小接触频率极高的文学作品或是书本知识,往往都蒙上一层薄纱,其真伪在日益娴熟的模仿技艺下变得若即若离。而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缺少广泛的创造性,从而导致其无法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营造对创造性的宣扬与保护。正是因为自小接触的环境和无可奈何的客观条件,才使得每个在本土成长的人自幼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和尊重,也因此埋下了将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抱有迟疑态度的伏笔。

回到知识的维度。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又如《知识产权法发条》序言解释一般:“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和不断完善,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形成了一些各国共同遵循的准则。掌握一定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应当具备的基本常识。”知识产权涉及多个领域,但在多元素的涉及面中,同一的指向对作品独创性的守护。而又从发条中引用片段可见,对作品创造的独创性的保护已然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并在全球的范围内不断拓展,对知识产权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扩充,并于不同维度增强独创性的存在价值,这便是知识产权法现阶段境况也是较为显著的成功。

谈及独创性,根据百度知道,我们得到如下解释: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此时我们可以提及曾风靡一时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个由中国大陆自由职业者胡戈创作的一部网络短片,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中国法治报道》,以无厘头的对白,滑稽的视频片段分接和搞笑另类的穿插广告使得这个短片脍炙人口,一度超过了《无极》的点击率。由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引用知识产权法中对著作权的保护条例加以解释,著作权所涉及的独创性有最低限度,即要求作品应具有一定水平的智力创造高度,应表现作者一定的思想、观点或感情,而且作者所享有的著作权的范围仅及于有创造性的部分,缺乏创造性,无论付出多少辛苦复杂的劳动,也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且,著作权的独创性不等同于专利法中的新颖性,发明的新颖性要求发明必须是首创的,前所未有的,而作品的独创性仅意味着作品是非抄袭的和有差异的,即使表现形式与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无妨。因而在讨论案件时时常忽视概念,对创新短片是否享有著作权产生模糊定义,而一定程度的影响知识产权的判断与法律保护的实施。纵观网络解释,我们也难以凭借一方之词轻易定夺,只能感慨在知识产权法日益受用且逐渐受到重视的今天,依照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性的判断依旧充满迟疑,对作品权益的保护仍旧任重道远。

 

第二篇:知识产权法2

一、选择题(在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主要有【 】

A、标的不同

B、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强于物权

C、物权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D、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物权通常要让位于知识产权

E、保护期限不同

2.在我国,作品受保护的法定条件是【 】

A、应当是思想、情感的表现 B、应当具有原创性

C、必须固定在有形的载体上 D、可复制性

E、必须具有实用性

3.在我国,出租权的标的主要有【 】

A、文字作品 B、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C、摄影作品 D、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E、计算机软件

4.“三性”判断的顺序是【 】

A、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B、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

C、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 D、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

E、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

5.依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限【 】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E、戊发明了一套企业管理规则

6.陈某为撰写学术论文须引用资料,为避免引发纠纷,陈某就有关问题向赵律师咨询。赵

律师的下列意见中哪些是可以采纳的【 】

A、既可以引用发表的作品,也可以引用未发表的作品

B、只能限于介绍、评论或为了说明某一问题而引用作品

C、只要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可将资料全文引用

D、引用他人作品必须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原文的出处

E、应向原作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7.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

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C、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D、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E、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8.在我国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将“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注”或“R”有选择的

标在【 】

A、商品 B、商品外包装 C、商品说明书

D、商品质量合格证 E、商品维修单

9.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

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丁的行为是合法的 B、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D、丙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E、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10.19xx年,北京百盛商业中心在其出售新加坡“鳄鱼”牌服装的专柜上,将其购入的北京服装厂制作的“枫叶”牌服装,撕去“枫叶”注册商标,换上“鳄鱼”商标,以高出原“枫叶”服装数倍的价格出售。北京百盛商业中心的行为属于【 】

A、假冒 B、冒充 C、反向假冒

D、淡化 E、即发侵权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2分)

1、机械表演

2、专利权穷竭

3、地理标志

三、简述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2、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3、简述注册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第1题18分、第2题16分,第3题10分,共44分)

1.出版和在杂志上连载。张某发现后找A出版社交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A出版社则认为其行为未侵权,只能向张某支付一部分转让费,其余转让费应属于出版社的正当收益。如果你是张某的律师,你将如何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

2.甲厂委托乙研究所研制一种包装机,研究费由甲厂负担,双方未就技术成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务,并交付甲厂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就该技术申请并取得专利。甲厂为满足市场需要,许可丙厂使用该技术生产包装机。乙发现后向甲提出交涉,甲认为该技术属于自己所有,并认为乙将自己出资委托其开发的技术申请专利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引起诉讼。你认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3.20xx年9月11日,上海奉贤县粮食局邬桥粮管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在第30类食用淀粉、生糯米等商品上注册“顶灵”商标,该商标由“顶灵”文字及竖起大姆

指的一只手的图案组成。经商标局审查,初步审定“顶灵”商标,并在第414期《商标公告》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

异议人提出异议,理由是“顶灵”商标在视觉和听觉上有夸大宣传之嫌。被异议人未按期答辩。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商标能否获得注册?为什么?

(2)假设商标局以该商标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为由驳回注册申请,申请人如果不服,应在什么期间向何机构提出复审请求?

(3)现设商标复审机构维持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申请人仍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如能,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

(4)现设商标局对“顶灵”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如何?

《知识产权法试题》(一)参考答案

选择题(第题2分,共20分)

1、ACE 2、ABD 3、DE 4、C 5、ABCE

6、BCD 7、ABCDE 8、ABCDE 9、C 10、C

二、名词解释(第题4分,共12分)

1.机械表演,是指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将自然人的表演公开传播,即以机械方式传播作品的表演。(4分)

2.专利权穷竭,是指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授权被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即丧失对该专利产品进行再销售、使用的支配权和控制权。(4分)

3.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4分)

三、简述题(第题8分,共24分)

1.相同点: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但是如果没有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2分)

不同点:主体不同(2分);保护对象不同(2分);内容不同(2分);受保护的前提不同(2

分)。

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之主题不合格(2分);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美观性和非冲突性;申请人主体不合格(2分);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合要求(1分);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1分);在后专利权(2分)。

3.申请主体不同(2分);适用对象不同(2分);法定期限不同(2分);申请事由不同(1分);受理机关不同(1分)。

四、案例分析(第1题18分、第2题16分,第3题10分,共44分)

1.答案要点:

(1)A出版社构成侵权,因为合同期满,其出版权已经终止,即使期限未满,按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社也无权转让作者许可之出版权;

(2)香港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因为合同无效,无合法授权;

(3)二被告应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也可以同意香港公司继续发行和转载,但应向作者支付报酬。

2.答案要点: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专利权。因为合同未约定成果权的归属,依法应属于开发人。因此应禁止丙使用,并责令甲赔偿乙的损失或让甲向乙返还不当得利;或者将合同权利转给乙。

3.答案要点:

(1)能。我国商标法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标志不能作商标。在本案中,被异议人申请注册的“顶灵”商标,从文字上看,是有夸张意味的,“顶”表示程度很高,“灵”表示“灵验、有效、灵巧、灵妙”之意,同时还辅以表示夸赞的手势图形。但是,在判断时应将该商标与其所使用的商品相联系,如将“顶灵”商标用于仪器、仪表或药品等商品,确有误导消费者的作用,从而具有欺骗性,但本案商标是使用于第20类食用淀粉、生糯米等商品上,则体现不出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作用,该商标可被认为具有显著性而注册;(4分)

(2)申请人如不服商标局的驳回申请,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分)

(3)可以。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2分)

(4)“顶灵”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应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即“顶灵”文字及竖起大姆指的一只手的图案组成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即食用淀粉、生糯米等为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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