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17100116       法学院       李诗凡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和其它民事权利相比,有一些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5、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当你引用别人的观点时,你是否表明了出处;当自己的文章被别人剽窃时,你是否有维权意识。

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含义,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会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以学习著作权法为例

在我入大学前,得知自己进的是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当时,特别不清楚这个知识产权专业是干什么的,只觉得这个专业会跟他人的知识产权权有关,就是说在我脑海里知识产权专业就是专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知识产权就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在这个学期,我就接触到了知识产权法,并进行了学习。通过十几周的学习,我初步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包括了众多权利,不仅仅局限于一种权利。我们学的这本书介绍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从本书结构来说,我觉得符合法学人的思维,首先介绍该权利的基本概念,再从该权利的客体、主体、内容、权利的归属与获得,权利的限制及侵权行为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能够使我们思维一步一步地紧跟下来,具有条理性,且书上与课上能够有很多鲜活的例子,具有趣味性。

原本以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写作的著作权,没想到作为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说,却有多种多样,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来说,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

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除此之外,对于同样是照相机拍出的照片,一些照片只属于普通的相片而有些却够得上摄影作品,且不得复制传播、相同篇幅题材的文章,有些也许可以称得上是文学创作作品而有些只不过是普通的文字通过此类形象的对比等来说,虽说法和作品定义,却满足不来了著作权具有独创性的特点,只有那些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才能够称得上是作品,才具有被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同时作为独创性,还要注重作品“独”与“创”,是否独立创作,源于本人?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而不仅仅停留在“额头流汗”?这些都使我对作品的理解加深,不是停留在作品只是意味一个人的文章,以及而不是个人“额头流汗”的成果。除了对作品严格规定外,一个人完成了一个作品,是否由他来享有著作权?在法律上,《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就是说在这里规定了,法律上也不是完全认定作品创作者是作者,可能是其他组织或法人。如果自然人获得了著作权,同时也享有了著作权所包含的内容。著作权包含着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对于这些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如: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是对于著作权也有限制,法律上规定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最后对

于著作权的侵权,又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侵权后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了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和作品之外劳动成果创造者对其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总和。这意味着又扩大了著作权的范围。

从学著作权法来说,感觉到知识产权法是一门保护人智力成果的法律,贴近生活,比较实用,与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密切相关。一个写作与完成作品的行为,在法律上却包含了许多构成要素,作为学法的人,所做的要把每个要素分离出来,对应法律规定,就如老师上课所讲的要学会抽象,把具体的事物分解,形成一个个抽象的小事物,最后加以概括。

通过该课程学习,最起码我明白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产权专业具体所要研究的客体及具体内容。我也逐渐明白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能够引导法律人去明白一条法条或一本法条的内容。本次学习让我觉得学法律是一件快乐的事,引起了对知识产权专业的热爱,打破了以往的迷惘。最后,我还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复习,往往法律内容很多,也许学完后当天感觉自己懂了,明白法条的规定,但是几天后却只记得法条的条目,不记得法条的具体内涵,这对于法律学习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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