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所在。**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多,打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为更好的掌握农民工基本情况,探究“求职难”、“用工荒”背后的深层原因,笔者深入广大农村和劳务市场,采取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农民工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并就如何科学合理的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了一些浅显思考。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55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22.8亿元,净收入14.72亿元。各类培训机构共组织开展电焊工、电工等职业技能培训4994人次,大大提高了转移就业水平。创新输出模式,抓住“两站”移民建设等大项目、大工程建设契机,开辟多形式的务工渠道,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19187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把开展贷免扶补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作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就业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xx年,全县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475人2375万元,带动就业712人;全县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00人2500万元,带动就业750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程度低,职业技能差。接受问卷调查的500名农民工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72人,占14.4%;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428人,占85.6%。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145人,占29%,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2%,获各种技能等级证书的占12.2%。薄弱的文化基础限制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大部分农民工从事劳动密集型、低报酬、没有技术含量的工种,主要集中在电子加工、服装、建筑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六大行业。

(二)就业渠道窄,传统观念浓。农村劳动力在转移就业方式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受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化程度低、发育不健全、服务机制和网络不完善等因素影响,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转移依靠亲戚、熟人介绍或引导的占转移总数的77.8%,依靠政府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占22.2%。农村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的91%,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传统观念浓厚,认为打工无需技能,有力气、有毅力就可以了,参与技能培训积极性不高,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职业规划,导致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组织难、开展难。

(三)工资待遇差,权益保障难。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个体私营企业打工居多,就业单位不稳定。调查显示,在个体私营企业打工的占59%,从事修理、装修、搬运、摊贩等流动性工作的占26%,在外资或港澳台资企业打工的占8%,在国有或集体企业打工占

7%。月均工资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占9%,2500元至4000元的占36%,2500元以下的占55%。虽然近几年国家把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但是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仍未建立。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往往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合同上的约定不平等。调查显示,有12.4%的农民工有过工资被克扣或拖欠的经历,有54.5%的农民工有过强制加班加点或超时工作的经历。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农民工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有4.8%的农民工反应法律援助无力。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培训,培养就业新技能。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技能的意愿非常强烈,极其渴望学有一门技能,拥有和城里人一样的技术水平。一是进一步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城乡界限,逐步建立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党管人才“牵头抓总”的作用,联合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二是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优势,要优化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培训什么、用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定向培训人才。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因需施教,开展校企结合、定单培训、招标培训,利用岁末年初等农闲季节,集中开展建筑、缝纫、烹饪、电焊工、电工、餐饮服务、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等多种内容的培训。农民工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技能,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内容要紧扣市场需求,紧扣农民工的打工需要,让农民工普遍感觉“用得上”、“没白学”,发挥培训的应有效果。三是聘请各行业专家、各工种技术能手授课,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的高素质、高技能培训队伍,确保农民工学到新技术、新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技术示范、技术人员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让农民工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掌握1-2门实用技术,努力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新型农民,促进其从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同时,应注重培训质量,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使农民工看到培训的作用,提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四是加大财政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培训制度落实到位。

(二)建平台,开辟就业新渠道。一是在进行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人才信息库,登记农村劳动力的有关情况,盘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底子。二是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整合新闻网、电视台、远程教育站点等资源,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网”,建立方便、快捷、全程的信息化平台,使农村劳动力不出村社就能够了解到就业信息,掌握就业动态。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完善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市场体系,力求城区有市场、乡镇有网点、村社有窗口,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提供服务。四是建立准确高效的用工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市场服务大厅、城市电子屏、互联网、大众媒体、电视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真实准确快捷的用工信息,减少农民工无序流动,提升农民工求职效率和企业招聘效率。

(三)重宣传,树立就业新观念。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城

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和提高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根本措施,也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农民走出家门外出务工;二是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活动为契机,广泛搜集各类用工信息,以各种形式召开农民工专场对接会,为农民搭建就业平台,让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三是落实好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大力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努力扩大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社会影响,激发农民主动参与培训的热情,引导他们更新就业观念,变“政府要我就业”为“我要就业”,为扩大就业与再就业、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建体系,打造就业新服务。一是改革多头管理的就业管理体制,把就业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农民工就业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集中使用就业扶持经费。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工会、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消除部门利益之争,建立统一的组织体系,实现三级联网,直通村庄,统一标准,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办农民工对口服务窗口,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把分散的资源整合到一起,充分利用现有的服务机构和设施,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三是打造良好的“硬”环境,大力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就医、就学、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给予农民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支持,让农村劳动力享受到最新、最全的就业服务。

(五)强保障,建立就业新局面。一是对组织转移输出把好三关,即用工信息关、送人关和跟踪服务关。由政府宏观调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外地劳务市场及用工单位的性质、规模、实力,特别是劳资报酬、劳动安全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统一组织,统一输出,到达用人单位后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对其转移情况进行跟踪询查服务,尽量达到用工企业、劳动者、家庭三满意。二是努力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建立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的同时,明确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并对拖欠工资的用工单位给以重罚,不让农民工流汗流血再流泪。三是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保护农民工利益,增强农民外出务工的信心,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四是加大农民工补贴、扶持、奖励政策力度,建立公平的就业援助制度。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贷免扶补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农民工自谋职业或回乡创业,减免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困难就业援助范围、残疾就业援助范围、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范围,免费提供就业岗位及生活救助等援助。)

 

第二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的报告

大中专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力资源,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学生和家长关心、党委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成功创业,国家及省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相继出台了很多有关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及措施,使得绝大多数大中专毕业生得以就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情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对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充分调研。

一、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状况

自20xx年以来,从我市各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情况上看,全市共新增毕业生41494人,其中本科以上12972人,大专25161人,中专3361人;实现就业36029人,其中本科以上111449人,大专21920人,中专2660人;现未就业5465人,其中本科以上1523人,大专3241人,中专701人。

统计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尽管近几年就业矛盾比较突出、就业困难,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国家及省市

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总体就业率始终稳定在80%以上,并且每年呈递增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从不同学历的毕业生就业率看,本科以上就业率较高,每年基本在90%以上,专科毕业生每年就业率在88%左右,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率相对来说则较低些,08、09年就业率在80%以上,这两年有所下降,降至75%-70%,当然,也有不少中专毕业生选择继续升学,相对来说中专毕业生就业还是较为困难。

2、从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看,文科类、理科类和工科类毕业生就业率均有提高,但是理科类和工科类毕业生就业率上升幅度不大,文科类毕业生就业率上升明显,然而从毕业生性别来看,男性毕业生就业率明显大于女性毕业生,所占比例为7:3。

3、从毕业生就业方向看,不同性质单位接收毕业生占接收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党政机关占2.9%,事业单位占17.2%,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占21.6%,非国有单位(个体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占58.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比例每年有明显增加。这一结果表明,随着国家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就业指导作用的日益凸现,毕业生的就业观念有所转变,不再一味追求稳定,主要去向不再仅限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是把非国有单位作为就业的重要选择,且呈较快上升趋势。尤其是专科毕业生70%以上都在非国有单位就业,中专毕业生基本上都在非国有单位就业,因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门槛较

高,使得部分毕业生无法在这些单位就业。

二、大中专毕业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在帮扶毕业生就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进行了积极有益地探索,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但不可否认,社会各界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关注度仍不够,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还缺乏系统化帮扶措施,就业扶持力度还不够大。

(二)用人单位设臵门槛过高,岗位专业限制性强,急功近利,不愿意吸纳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就业。

(三)毕业生自身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先天不足”。毕业生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一味追求大都市,一心要捧铁饭碗,一下要拿高工资”成为相当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标准。大中专毕业生初具专业理论知识,实践动手能力严重缺乏,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近些年,高校扩招规模迅猛,但教学师资力量、硬软件设施均跟不上扩招步伐,导致培养的学生整体质量出现明显滑坡。同时高校专业设臵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度。

(四)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为毕业生服务的专门机构,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清、县区机构设臵不统一、编制人数较少和硬件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市人才中心目前工作开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办公场所严重不足,公共服务大厅面积小,档案室已满臵,人才招聘目前暂借用工会职工帮扶大厅,严重制约了工作的进展。

三、对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极端重要性,宣传国家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以政府为主导,举全社会之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把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加大公开招考力度,逐年增加招考名额,吸纳更多优秀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二是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对企业一次性吸纳毕业生10人以上,并与毕业生连续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的,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三积极开发适合毕业生自身特点的公益性岗位,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增强公益性岗位对毕业生就业吸引力。

(三)积极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就业的,3年内对个人负担缴纳养老部分,由政府给予50%的补助。

(四)提高见习补助标准。充分利用现有毕业生就业见习,做好岗前培训,对尽快实现毕业生就业意义重大。建议进一步增加就业见习补助,调动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积极性。建议毕业生见习补助标准由目前市就业资金补助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五)加快市县两级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六)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两级人才中心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人才服务机构,是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本力量保障。要从明确主体地位,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硬件设施差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建议进一步明确人才中心在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主体地位,规范县区人才中心机构设臵,建议为市县两级人才中心配备50名协管员,其中市人才中心20名,每个县区2-3名。

附: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摘自《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一、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二、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四、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五、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就业工作。----摘自《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

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三、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四、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管理工作。五、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六、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八、深入开展高校毕

业生就业宣传工作。九、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摘自《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眀电【2009】16号)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对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认识。二、结合实际,各有侧重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三、实行返回原籍毕业生就业登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四、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咨询、指导与就业见习工作。五、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六、协助做好振兴计划相关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七、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与人事代理工作。八、开展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九、加强人才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摘自【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人发【2008】251号)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9】7号)

一、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四、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五、取消不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限制。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七、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八、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

生就业援助制度。九、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27号)

一、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二、免收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三、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企业登记公告服务。五、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六、放宽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

七、放宽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八、高校毕业生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可转让。九、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发照制度。十、实施高校毕业生试营业制度。十一、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十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选择申办不同类型的企业自主创业。十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跟踪服务。十四、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优秀重点企业实施预约年检制度。十五、帮助高校毕业生克服创业困难。十六、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和首违只纠不罚。十七、加强对劳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十八、大力扶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较大的企业。十九、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自谋职业能力。二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工企业牵线搭桥。二十一、认真做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二十二、切实抓好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落实。----摘自《关于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意见》(陕工商字【2009】52号)

一、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个十百”就业见习计划。二、原则及对象。

三、目标和任务。四、经费保障。五、组织实施。----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9】105号)

一、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服务工作。二、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和信息发布活动。三、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四、统筹协调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五、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六、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工作。七、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咨询、指导和宣传活动。八、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摘自【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发

【2009】141号)

一、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二、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于社会保险补贴。三、全面兑现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摘自《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1号)

一、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重要性。二、鼓励支持各有关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三、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指导。----摘自《关于鼓励支持和落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宝市人发【2009】64号)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发挥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提升我市大学生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二、目标任务:在 2010-20xx年三年时间中,1、全市力争引领1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2、全市力争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3000人。3、全市计划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500人(其中扶持女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00人)。三、工作措施。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加快创业培训(实训)机构(基地)建设。3建立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渠道的大学生创业培训体系、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确保创业培训工作开展。4加大大学生创业培训力度,为创业者成功创业奠定坚实基础。5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6开展创业研究,提升对全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引领水平。7宣传创业典型,营造社会氛围。8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9依托陕西省就业实名制信息管理软件做好大学生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积极探索就业实名制工作的方法途径。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2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3突出创业工作重点。4搞好宣传引导。----摘自【关于下发《宝鸡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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