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投资实验报告

 

学    院: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课程名称:          税收筹划       

专业班级:          11税(3)     

姓    名:           杨程          

学    号:         0110848         

学生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及要求:

1、目的

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通过税收筹划,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不失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只要税收筹划得当,用足用好国家各种税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税,从中得益的。

此处通过介绍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

2、内容及要求

通过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了解如何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包括:

  1. 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
  2. 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3. 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4. 投资时间的税收筹划
  5. 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6. 投资抵免的税收筹划

二、仪器用具

三、实验方法与步骤:

1)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     

投资者选择投资地点,出来考虑投资地点的硬环境等常规的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收差异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税收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例如,为了配合对外开放政策由沿海向内地推进战略布局的贯彻落实,国家对不同的区域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出台了许多诸如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到世界范围来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或征收极少的企业所得税,有的则征收高达50%的企业所得税。这对投资者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机会,也增加了选择的难度。这就要求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投资及相关方面的税收政策,认证进行筹划研究,找出几个可能投资的区域并拟出相应的投资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计算各个投资方案的成本、收益及税负水平,权衡比较各个方案后,选择既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又能使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区域投资方案,做出投资决策。

税法规定:

①《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度性优惠的通知》,规定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而后外伤投资企业,在20##年至2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筹划思路

把企业设立定义为软件有限公司是境内新办的软件公司,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应该3免3减半征收。本公司设立地点为西部城市成都,有地方上的税收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成都高新区政府推出优惠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产业收入在3000万以上的,按厂房的面积给予3000每平方米的补贴。所以在考虑企业的投资的时候,不仅仅考虑地点的筹划,还应该考虑当地政府的政策的优惠。

2)投资方向

税收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税收政策本身含着国家的一种政策导向,因此,为了优化国家的产业结构,各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也应用而生。目前世界各国都普遍实行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和对高科技产品的发展政策,只是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其税收优惠的行业有所区别。税收行业性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鼓励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也体现国家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政策精神。利用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能更好的实现国家的意志,有利于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

 税收行业性优惠政策考虑必须有两个层次:一是在投资地点相同的情况下,选择能有更大优惠的行业进行投资;二是在投资地点不同的情况下,选择有利可图的行业进行投资。作为企业,如何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顺应政府政策导向,也是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的一项内容。

税法规定:

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子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子开业之日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所得税一年。

筹划思路:

  把企业定义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办理相关的营业经营执照,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缴纳企业所得时可以减按15%缴纳。

3企业投资方式的筹划

按企业对象分,可以分为直接投资跟间接投资。直接投资通过购买高新技术公司的资产,掌握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利润。而间接投资则是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将获得的利息并入收入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其他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比如企业利用闲置房地产进行投资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将房地产出租获取租金收入,其二是以房地产对外投资联营,这两种方式涉及的税种不同,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

一、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选择

投资的甲企业现有闲置资金1000万,有两个投资方案可选择: 方案一、与其他企业联营,创建一个新企业乙公司,甲公司拥有20的股权,乙公司的资本收益率25,税后利润的50用于股利分配。 方案二、用1000万购买国库券,年利率7,每年可获利70万。

筹划思路:方案一,属直接投资乙公司税后利润 1000÷20%*25%*(1-25%)=937.5万,甲公司投资收益 937.5×50%×20%= 93.75万。

方案二,属间接投资 税法规定,投资国库券的利息免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投资收益70万=1000*7%

从税负角度考虑,甲公司选择方案一可多获利23.75万。

二、货币资金投资与有形资产投资的选择

蜀渝集团公司为了发展对外的经贸贸易与美国麦尔公司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中方1600万元,占40%,外方2400万元,占60%。中方准备以自己生产的机器设备16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16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 方案一,以机器设备作价1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建筑物作价16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 方案二,以房屋建筑物作价1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6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蜀渝集团公司应选择那种方案?

方案一: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税法规定。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应视同销售商品缴纳增值税。把房屋建筑物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 增值税=1600×17%=272(万元),营业税=1600×5%=80(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80×(7%+3%)=8(万元),契税=1600×3%=48(万元)(由受让方缴纳)

方案二: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受让方缴纳)。 企业出售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 契税=1600×3%=48(万元)(由受让方缴纳),增值税=1600×17%=272(万元)

从上述两个方案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中方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虽然只改变了几个字,但由于改变了投资方式,最终使税收负担相差88万元。 对企业来说,投资是一项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为,税收又是投资过程中必尽的义务,企业越早把投资与税收结合起来规划,就越容易综合考虑税收负担,达到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出租或是投资联营的税收筹划

另外还有其他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比如企业利用闲置房地产进行投资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将房地产出租获取租金收入,其二是以房地产对外投资联营,这两种方式涉及的税种不同,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

例:蜀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有益处占地面积1000平米、房产原值为800万元的闲置房产,现有两种处置方案。方案1:房产出租,每年可取的100万元房租收入。方案2:将该房产作价1000万元对外联营,被投资企业的税前投资收益率为10%。已知:该房产余值按原值减去30%计算,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每年税额为0.5元,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方案1:

    房租收入应缴营业税=100*5%=5万元

    房租收入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7%+3%)=0.5万元

    房租收入应缴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

    房租合同应加印花税=100*0.1%=0.1万元

    房租收入应缴企业所得税=(100-5-0.5-12-0.1)*25%=20.6万元

    房租税入合计应纳税款=5+0.5+12+0.1+20.6=38.2万元

    房租收入的税负率=38.2/100=38.52%

房租净收益=100-38.2=61.8万元

方案2:

    被投资方应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

    被投资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5=0.5万元

房产投资收益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8.4-0.5)*25%=22.78万元

    投资方房产投资可能获得的净收益=1000*10%-22.78-8.4-0.5=68.32万元

分析:应缴房地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增加被投资方的管理费用开支,从而影响盈利水平,但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可冲减应纳所得额,可获得少纳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利益。方案2的房产投资净收益68.32万元多余房产出租的净收益61.8万元,方案2优于方案1。总体来说,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相对于投资收益而言金额不大,其对税前利润及税后利润可忽略不计。

(4)投资时间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股权短期的股息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长期股权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投资企业打算将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和股权对外转让,由于其未分配利润较多,每股股价也相对较高,这会造成免税的股息说的转化为应税的股权转让所得,出于税收的考虑,企业可以在出售上市公司股票前要求被投资单位进行股利的分配,以避免投资方应分得的利润被重复计算企业所得税。

例如:蜀渝公司20##年1月1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花费100万,10月2日市价为110万,预计20##年1月价格会下降至108万,问:何时出售股票?

10月份出售:应纳所得税:10*25%=2.5

            收益:110-100-2.5=7.5

次年1月出售:免征所得税

            收益:108-100=8

所以选择在次年出售股票

例如:2011我公司向A上市公司投资500万,拥有其50%的股权。,当年税后利润100万没进行分配。20##年我公司准备出售拥有的股权。

方案一:直接出售给B公司,售价600万

方案二:先要求A进行股利分配,再以550万出售

方案一应纳税额:(600-500)*25%=25

方案一应纳税额:(550-500)*25%=12.5

所以选择方案二。

企业投资时间结构中,应该尽可能的延长投资期限,企业在初创时期,由于风险大,且本身处于免税或减税期(税收优惠:3免3减半),可以加大股权融资比例,而在优惠期满时,可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融资比例,以减少税收负担。合理的选择享受减免优惠的年度,让企业的优惠年度分布在企业利润的最大年度,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税款。对于新办企业的,在经营初期当年经营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当年所纳所得税,其减征免征的执行期限,可以推延到下一年度计算。当然如果反之亦反。

(5)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可以选择购买政府债券,获得的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闲置时间较短,需要随时变现,就需要调整好各种债权投资的比例,可以在银行存款,投资基金,商业票据中进行适当的选择。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状况,现金流,是否需要扩大市场,在各种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中进行恰当的比例结构安排,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减少税收为目的。

6投资抵免的税收筹划

   投资抵免是我国实施的一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具有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政策性强的特点,企业可以用好用足这一政策,来争取最大的税收优惠效果。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根据现行投资抵免政策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选择设备的购置制度。确定了设备购置年度,实际上也就确定了基期年度。在其他条件一定时,基期年度缴纳的所得税越少,对企业越有利。所以选择在减免税期满的次年或微利年度的次年购置设备,将使企业设备投资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2)正确确定设备投资额和合理分配各年设备购置额。在设备投资额、设备购置年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获得最优的投资抵免优惠的条件是:
年度设备投资额×40%≤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所以企业在进行设备投资前,应预测未来各年盈利情况,并以预测新增所得税额为依据,确定每一年度的设备购置额。假设某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需要设备投资额为600万元,如果全部设备都在20##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额为240万元(600×40%),但是,该企业20##年—20##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只有200万元,那么就不得不放弃40万元的投资抵免额;如果该企业将600万元的设备分两年进行,20##年设备投资额应控制在500万元(200/40%)以内。假设该企业选择在20##年购置设备400万元,税法允许投资抵免额为160万元,小于20##—20##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可全额抵免。其余200万元的设备在20##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抵免额80万元,可用于抵免的新增所得税是20##—20##年各年比2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增加值之和,因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5年)抵免。该企业分两次购置设备获得的投资抵免额比一次购置提高了。

       

      

四、实验结果与数据处理:

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六个方面来进行筹划。有投资地点,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时间,投资结构,投资抵免。每一个方面再进行扩充,使内容更清楚、丰富。

我觉得通过做这次的实验报告,我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也加深了,因为要对之了解才能更能灵活运用,同时也是对税收筹划的一次复习。税收筹划是合理的节税,不违法的避税,还有税负转嫁和涉税零风险,但在这次的实验当中,我主要用到的是节税和避税,用的多的就是一些税收优惠跟延期纳税。

税收优惠政策指国家为鼓励某些产业、地区、产品的发展,特别制订一些优惠条款以达到从税收方面对资源配置进行调控的目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以遵守国家税法为前提,如果企业运用优惠政策得当,就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由于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企业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需要充分了解、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

五、讨论与结论

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较为复杂的情况,就不能仅仅考虑最小的税负和最大的利益,还要兼顾各种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等各种问题。以投资时间为例,当你要出售股权时,不一定能要求被投资单位进行股利分配,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会有一定的成本。税收筹划的正确态度是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也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重企业的整体利益

    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减少应纳税款,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税后利润,但是由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以及实施过程中还会发生各种成本,费用。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和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有意义。此外,税收筹划必应仅仅局限于某个环节或者某一经济活动中,应当从公司整体的利益出发,以达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用。

(2)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

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综合衡量企业投资决策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如果企业知识追求目前的低税负,不考虑未来,则可能使企业暂时的税负减轻,却可能导致后期的更重的税负。此外,由于国家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利用这段变更期,充分这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最大限度的规避由于新法的实施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

(3)注重税收筹划的非违法性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基本点是非违法性,只有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真正的税收筹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收筹划定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由于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税收机关的裁量权又比较大,投资者认为符合税法的税收筹划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偷税漏税,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使。应当对把握不准的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部门的意见,取得他们的同意,避免遭受处罚。

    

六、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

评语:

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

                                               批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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