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协议书

编号「 」

西北工业大学公派学生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甲方:西北工业大学

乙方(学生):_______

性别: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学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实施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满足学校人才培

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推荐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______个月。乙方最迟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回国。

第二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 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

务。

2. 按照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对乙方在外期间进行学业管理。

3. 对乙方进行保密教育,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书》。

4. 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中国驻外使(领)馆

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

1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保证完成在第一条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国家公派留

学人员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放弃公派留学资格。

2. 乙方在办理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前必须接受保密安全教育,涉密

人员必须同学校签订保密协议书。留学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的各项保密义务。

3.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应在十日内到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

到。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政府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留学期间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活动,不得从事与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4.

5. 乙方需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在国外学习期间医疗及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乙方为联合培养者,留学期间每3

个月向研究生院和导师汇报情况。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

7.

第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对乙方给予处分;乙方为国家

公派留学者,甲方除对乙方给予处分外,还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为联合培养者,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公派留学总结报告》,并在校内做留学工作、学习汇报。 甲方停发乙方在出国留学期间的普通奖学金(奖助金),乙方按期返校后,由本人提出续发申请,续发时按月发放。

第五条 乙方在出国(境)学习期间,甲方取消其在学校的住宿床位,

乙方回校报道后若需要恢复床位,需在入住前半个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第六条 本协议书自签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

第七条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

或补 充。

第八条

甲方委托人:

年 月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日 3 乙方(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cglxxys出国留学协议书

出国留学协议书(参考式样)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 年个月(自出国 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 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

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