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湖南农业大学

二○20xx年印制

甲方:湖南农业大学

住所:湘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留学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

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执行“湖南省外国留学生教育英语授课专业”项

目,满足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和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录取的留学身份赴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留学专业和制定的

留学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留学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国外生活费及其它费用共计5万元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后为甲方服务至少(五年)。并承担学校留学生的相关课程教学。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

3.甲方发给乙方的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学期间与学校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学校汇报学习进展情况。

6.留学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学结束时应及时作出留学总结;留学期满回国后及时向学校报到,汇报留学情况。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甲方的规定交存出国留学保证金1万元。

乙方按期学成回国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时,应向甲方提交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证明》及留学总结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的出国留学保证金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公派留学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后为甲方工作五年服务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经核实后有权要求其偿还按本协议

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资助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三个月(含)以内回国的情况的按如下处理:

(1)对因航班延误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回国,逾期未超过一个月者,甲方不追究其违约责任。

(2)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含)、三个月以内回国,应向甲方支付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资助费用的20%的违约金。

3.本条第1、2款中的违约赔偿款项,乙方如不按期偿付,或偿付

金额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八条 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一份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存档。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第二篇:出国留学协议书

甲方:××大学

地址:请输入学校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学人员)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现就读单位:××××××××××××××××××××;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现住址:××××××××××××××××××××;邮编:××××××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愿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所签订的××××协议及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留学的帮助;

2. 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3. 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 保持与乙方及乙方留学的学校取得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留学情况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2. 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留学的各项规定。

3. 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留学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 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 在国外留学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6. 督促留学学校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 留学期满回学校后15日内到原所在系部、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报到,提交留学单位出

具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相关证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和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8. 支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

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 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支付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办理出国手续,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退还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办理出国手续费。

第七条 乙方完成所学专业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其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

不发给其学位证书,并视其为自动退学。

2. 如因乙方原因,留学期间终止国外学业要求提前回国,甲方只认可所学专业合格的学分,

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如乙方留学期限已满,但未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回校后,学校只认可所修专业课程

合格的学分,不合格或未修专业课程由乙方补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按规定完成应学专业课程的学分,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甲方将

在接到乙方延长办理毕业手续的申请后,按规定延长乙方回校时间,最长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5. 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经留学学校批准可延长留学期限。甲方在

接到乙方延长留学期限的申请和留学学校的通知书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适当延长乙方毕业时间,最长在留学期限外不超过壹年。从留学学校放假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留学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学人员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南布列塔尼大学的损失、花费、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十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 ××××年××月××日乙方:(签字) 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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