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服务型城管执法队伍

如何构建服务型城管执法队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涉及面宽、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任务更加艰巨。在担负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的情况下,如何构建服务性的执法队伍来建设和管理好城市,就显得愈加重要。今年是我市城管执法形象提升年,城管执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创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服务热情,执法为民”的执法队伍,既要敢于管理城市,又要善于管理城市,“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笔者通过在城管执法一线中队的工作经验,提出如何构建服务型城管执法队伍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

以“执法为民”为主题,以管理好城市为目的,以“忠诚执法,诚信守法”和提高城市品位为主要内容,以构建和谐小康社会为任务,这是新时期赋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新的内涵,也是城管执

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更为明确地提出“健全政府指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公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面对新形势创建服务型城管执法队伍,有利于在行政执法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围绕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发挥城管执法的职能作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提高城市品位;有利于确保执法为民的工作主题,在创建中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不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有利于摆正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道德,增进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二、严抓队伍,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创建服务型的执法队伍关键在队伍素质,只有建设一流的执法队伍,才能办出一流的案件,提供一流的服务,创出一流的业绩,才能达到“忠诚执法,诚信守法”的目标。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爱岗奉献意识。坚持不懈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职业道德、党风廉政、艰苦奋斗和爱岗敬业教育,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自觉做到领导做表率,带头上一线,关心队员生活和成长,树立讲学

习,讲正气、讲团结、讲政绩、讲廉洁,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要以争做“先锋形象”为切入点,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我们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争做岛城先锋活动,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严、作风不实、谦洁自律不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文明执法树形象,执法为民当先锋”的实践活动,树立亲民为民、公正公道、任劳任怨、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提高队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竟争氛围。以定员、定岗、定编、定职为基础,引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种干部能上能下,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制度。使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创造一种“让真才实学的人有位子,让认真工作的人不吃亏”的环境,形成一种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深化改革,努力提高队伍的创新水平

只有深化改革,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才能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才能使执法的

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有机统一。

(一)执法理念要创新。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从原来的管小商、小贩等单纯的执法监察转变为市容环卫、规划、市政、绿化、环保、工商、道路交通等9+1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较好

地解决了以往职责不清、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因此行政执法人员既是依法行政的执法人,又是城市管理的管家人,只有把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有机地结合,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为构建和谐的小康社会创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执法服务要创新。坚持“忠诚执法,诚信守法”的工作标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情理法的统一,视行政相对人为亲人,使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有机结合,提高人性化服务的认识。

(三)宣传工作要创新。我们要宣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知识,宣传城管执法的职能和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执法的精品案件,提高市民遵纪守法的意识。要解决行政执法中宣传滞后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抓住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奠定良好基础。只有这样,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认可和理解,才能为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社会和谐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二十一世纪需要服务型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二篇: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

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城市形象和体现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管执法水平,现就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肥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依据,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和执法保障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水平。近期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

(一)4个城区、3个开发区和政务区的执法大队20xx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4个城区、新站区街道中队,经开区社区中队20xx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考虑经费问题,4个城区街道中队的“执法保障”建设,分三个年度(20xx年至20xx年),按中队总数的30%、40%、30%的比例,逐年实现达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xx年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七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20xx年、20xx年4个城区街道中队“执法保障”达标建设具体实施计划,由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一) 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安排: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各级执法队伍中营造达标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 达标创建阶段。

时间安排:20xx年8月16日至20xx年11月15日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照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达标创建规划,特别是要做好街道中队的达标创建规划,并逐项抓好落实。建立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 考评验收阶段。

时间安排: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年度确定的达标建设单位进行总结考评;12月1日前,在总结考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申请达标考核验收。对经验收达标的大队、中队,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给予奖励。

20xx年、20xx年4个城区街道中队“执法保障”达标建设,由各区在每年12月1日前书面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申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开发区要把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市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精心组织,确保抓出成效。

(二)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基础性工作,大力加强以城管职能教育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狠抓执法队伍的日常作风养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努力通过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使我市城管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确保实效。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严、任务重。各区、开发区、街道(镇)和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敢于打破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建设成效;要切实增加经费投入,为城管执法水平的提升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对按时通过达标验收的区和开发区,给予加分奖励。

附件:1.合肥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2.合肥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内务建设规范

附件1

合肥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执法保障

1. 有固定办公场所。大队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街道(小区)中队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大队设会议室、案件审理室、仓库、更衣室。一人一桌椅。

2. 配备工作必须的办公、通讯、取证设备。大队配有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测量工具等设备,对讲机一人一部;中队配有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打印)机等设备,数码相机和对讲机一人一部。

3. 配备执法车辆。街道(小区)中队不低于人均一个座位,进驻小区的网格化责任人配备交通工具。执法车辆标识统一。

二、行政执法

1. 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每年集中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

2. 现场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现象。

3. 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制作符合规定,书写清晰工整;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一案一卷,备案及时准确;各项票据使用、管理规范。

4.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

法,依据正确,处罚适当,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准确;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

5.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内部管理规范。

6. 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巡查到位、记录及时,各小区网格秩序良好;新的违法建设、擅自砍伐树木案件处理率100%。

7. 街道(小区)中队能够规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

三、队伍管理

1. 大队、中队名称规范,大队长、中队长配备到位。

2. 人员分工明确,有专(兼)职法制员、宣传员,有条件的大队应当聘请法制专务。

3. 建立岗位责任制及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有关规章制度,台帐规范齐全。

4. 着装规范,举止端正,仪容整洁,持证上岗。

5. 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装备状态良好,内务指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6. 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严格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 严格队伍管理,认真执行“四个严禁”和《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年度中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及重大恶劣影响事件发生。

8.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反应迅速,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

合肥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内务建设规范

一、队容风纪

(一)有关着装管理规范按《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合城管字?2005?7号)执行。

(二)补充规定。

1. 执法人员在外出巡查、办案等执行公务时,应携带对讲机、数码相机和有关执法文书。

2. 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统一印制的“城管执法工作证”。

3. 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制服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4. 执法人员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

二、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

(一)办公秩序。

1. 执法人员在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含网聊);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大队(中队)的科、室、队办公室和宿舍应当分设,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办公或者在办公室内住宿。

(二)内务设置。

1. 内务设置应当整洁有序,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及宿舍内的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整洁统一。

2. 各执法大队(中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必要设施,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个人卫生。

3. 各执法大队(中队)办公场所标识要统一规范。执法大队要在办公场所附近显要地方设置指示牌(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地址)。执法中队只悬挂大门标牌,不制作门头标牌。具体规范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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