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汇报

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情 况 汇 报

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xx年12月27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确保两节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5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0号)精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六部门,于20xx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 378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95家(其中市本级主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49家),涉及农民工2.9万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商部门负责检查验证被检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使用农民工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一是将《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释义》等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送15000余份。

二是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到工作场所现场检查等形式,告知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以及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保护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在建筑工地悬挂民工权益保护责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有的放矢的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

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

(三)多措并举,缜密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做到边检查,边处理,切实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1、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行业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对农民工举报投诉工资拖欠案件,我们认真记录所投诉的内容。对于投诉内容属实的问题,迅速指派人员介入,深入工地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拿出处理方案,确保企业拖欠行为得到有效解决,使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足额领取到拖欠的工资。

2、把握执法重点。检查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工资是否已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是否不低于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检查记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况,查看工资支付凭证,听取劳动者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3、及时处臵群众投诉案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和处理结果回访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同时,我们建立值班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

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无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提供的信息,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臵”,不放过一起欠薪举报案件,不漏掉一条欠薪信息,不放走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人。对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迅速调查,及时进行处臵。

(四)建立预防欠薪机制,源头预防欠薪问题

为更好地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我们逐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预防欠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021万元。

二是建立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等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

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建设单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在对处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调查发现有少数建设单位因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终或工程主体结束后双方发生争议,造成农民工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二)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资金不足引起平时拖欠。部分承建企业为全垫资性质,在平时工作中只发放给农民工生

活费用,一般只占农民工应得工资20-30%左右。到年终由于承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往往数额较大。

(三)农民工工资平时不能做到月发月清。少数承建企业与无主体资格的个人非法签订了分包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付款方式为工程量的50-70%左右。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没有书面约定,致使农民工到月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四)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乱。施工企业存在非法分包行为,开发商与施工方、施工方与农民工之间不签订合同,造成各方之间权责不明。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对农民工的管理较为混乱,包工头招用人员随意性较大。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只依据工程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包工头,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到位。

(五)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平时对拖欠工资行为不敢投诉。绝大部分农民工对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每月只领取生活费的方式不敢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甚至一次次听取包工头的欺骗,加之农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岗位而埋头苦干到年底,最后一年的血汗钱还是无法兑现。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我市比较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分析来看,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着发生起数多、金额大、历年拖欠等特点;二是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证据资料不

全,并涉及到包工头拖欠工资,甚至有的包工头居无定所不好联系。三是有个别案件基本上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材料,不易证明,也不易核实拖欠的具体金额,造成上访案件难以查处,也给我们清欠工作带来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进一步凸现,面临的情况将会更加复杂,任务将更加繁重,维权维稳的压力也将更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一)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清欠。一是针对举报投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搞好摸底排查,进行普法宣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二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对部分证据不足但仍能采取调查取证办法的,进一步调查寻找证据;对没有书面证据但能找到拖欠包工头或建筑单位的,尽量加以解决。对恶意拖欠的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避免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访的现象。三是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于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执行无休日制度,力求做到平时工作不放松,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抓,确保不发生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网格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

合同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网格化建设,创建自我维权与执法监督于一体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监管责任,搞好协调配合。通过树立主角意识,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第二篇:六师农民工工资汇报 -

关于六师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文件精神,做好农民工清欠工作,现将六师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更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情况

今年我师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新开工建设项目156个,与去年(228个)同比减少31%。在20xx年10月份的专项检查中:其中74个项目4.9亿元农民工工资未支付,与去年(2.7亿)同比增长81%。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9人,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较往年更严重。截至目前,经我师相关部门处理和清欠农民工工资4.28亿元(经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监督发放1.1亿元),剩余5840万元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存在的问题:

1、招商引资企业在建项目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最多,而且往往是影响巨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去年的恒大金碧天下项目中太建设集团拖欠工资类案件和今年的金科廊桥水乡项目陇海建设集团拖欠工资类案件,均发生在师市招商引资项目。拖欠金额巨大(中泰和陇海两个建筑施工单位,其拖欠工资金额均达到了3000万元以上)、涉及人数较多(在1500人左右)。

2、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混乱,挂靠施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情况严重。目前我师的建筑市场,虽然由很多以建筑施工企业 1

的名义中标,但实际的运营中,并不是施工单位在具体负责,而是生产经营的个人,以挂靠某建筑公司进行具体建设。而这种挂靠,并不是仅仅出现在中小型建筑施工单位,在一些大型的施工单位,甚至是口碑和信誉相对较好的上市公司,也屡见不鲜。建筑公司缺少对施工项目的有效监管,最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今年拖欠工资最严重的陇海建设集团,就是典型的挂靠经营的模式。层层转包和以包代管几乎发生在所有的建筑施工项目中,而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这种经营模式导致在工资发放的过程中,丧失了项目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形成项目经理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一揽子支付给分包老板,分包老板一揽子支付给分包班组。若在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则必然会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近年,分包老板在领取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后携款逃匿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成急速上升趋势。

3、对引入企业没有仔细甄别、考查,有些引入施工企业已经进入其他地区黑名单的施工单位(比如金科廊桥水乡项目的承建单位陇海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曾经在昌吉地区有欠薪不良记录)。这类企业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低下,造成最终的资金问题,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

4、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成工资拖欠又一重要原因。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现象,如在101团三连开发的君豪、帝王。施工单位认为开发商不及时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有理由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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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款和人工工资的区分上很难甄别,则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案件难以处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分包老板在讨要农民工工资时,将工程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管理费用混进人工工资中,一并讨要,(如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中,部分班组就存在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一起讨要的情况。)在核定人工工资时,因为施工单位监管的缺失,导致在区分工程款和人工工资上,很难进行正确的区分。双方又均不愿意第三方中介介入,进行核算,因此,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难以解决。

6、承包合同进度款和施工单位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存在很大差异。在今年处理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过程中,建设单位已经依施工进度,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全额支付了合同价款。但是施工单位在收到此款项后,并未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是用于其他(如购买材料、挪用到其他项目、开发新的项目、归还银行借贷),导致农民工工资并没有足额发放,临近春节时,再以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到位为由,鼓动农民工围堵建设单位,索要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则以按照工程进度已经全额支付为由,拒绝再拨付资金。(恒大金碧天下项目和金科廊桥水乡项目均存在此问题)。

7受国内市场经济低迷和行业滑坡的影响,企业欠薪问题在今年也比较严重。今年国内建筑、加工制造等行业不景气,导致企业产品积压,价格下降,造成企业员工工资无法支付。我师蒙 3

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工资拖欠问题。(蒙鑫拖欠金额在900万元)。

8、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投诉量逐年增加。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和积极开展清欠行动,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工觉得上访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宝,因此在产生纠纷后直接到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很少和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二、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师市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师长张顺帮为组长,刘新跃副师长、曾超副师长、严兆军书记为副组长,劳动、建设、水利、教育、卫生、交通、工会、信访、开发区、公检法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王秋虎兼任,夯实组织基础。

二是由师长张顺帮师长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题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农牧团场引起高度重视,将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于清欠难度较大的单位,由师市分管领导亲自主抓,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

三是加大《六师五家渠市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师市办发〔2013〕38号)和《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师市办发〔2014〕12号)文件贯彻力度,按区域分片区管理各团场、工业区、青湖开发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哪个区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由哪个区域负责协 4

调解决。

四是劳动局与成员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开展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3次,并以十天为一个周期,向我师相关领导汇报清欠情况。

五是一旦发生拖欠工资集访行为,成员部门按照职责,迅速协调处理。今年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过程中,信访、公安、建设、劳动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多次处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集体上访事件。

六是对欠薪逃匿或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在处理今年的欠薪案件过程中,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陇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承建项目中存在着严重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且相关责任人员拒不到场进行清算,或者逃匿。造成大量民工围堵师市政府,我局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下一阶段,我局将对欠薪严重的企业重点跟踪,督促其尽快兑现农民工工资;对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做好举报和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2、保证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一方面开发企业在支付阶段工程款时,要先行拨付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款项,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应将此阶段的工程款项优先支付农民工。发放工资前必须报 5

备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登记农民工的身份证信息。发放过程中必须要求工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工资、并签订全额发放、无拖欠保证书。

3、认真落实责任主体,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严格按照《六师五家渠市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师市办发〔2013〕38号)和《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师市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团场、开发区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第一责任主体。

4、确定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时间范围。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冷,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最迟应在2月15日前完成。

5、交通、水利等项目工程也要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必要的情况下,也要开展一次摸底督促检查,避免发生拖欠问题。

6、加大处罚和处理力度,一方面对存在欠薪严重的施工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通报建设主管部门,清除出师市建筑市场。另外一方面,有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

7、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每一个施工单位的每一个项目应当建立相应的花名册,要进一步规范结算手续,提高用工的合法性,规范合同的签订,内容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时间及方式,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要立即停止施工或者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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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一步严格保障金征收和返还审查。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和财务部门建立快速支付通道,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并协调不成情况后的应急方式,以预防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严格保障金返还审查,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经公示七天,无拖欠工资行为后,方可办理返还手续。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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