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房产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成都市青羊区房产管理局拆迁管理办公室 成都市青羊区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

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调解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立,是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的客观需要。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城市拆迁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稳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收集调解当事人的信息,掌握调解当事人双方的动态等。我局认真研究、剖析城市拆迁存在的难题,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拆迁纠纷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形成以下工作情况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我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专人负责,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于20xx年依法成立了拆迁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调解工作。同时,我局成立行政调

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我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裁决调解室”和“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我办牵头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⑴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办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办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办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臵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⑵严格规范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为了保证拆迁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合法公正,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听证程序》(试行),我办严格规范行政裁决受理听证程序。对于同一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安臵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被拆迁总户数20%的,在受理拆迁裁决申请或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以听证的形式,听取拆迁当事人和相关听证人员对申请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听证会除拆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外,我办还邀请房地产评估师、拆迁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听证。

听证结束之后,经听证人员进行合议,作出听证意见,我办根据听证人员听证意见作出书面的听证结果,告知拆迁当事人。

⑶切实加强历史遗留案件的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办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进行解决。

⑷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办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解的,提请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⑸建立档案管理备案制度

为加强本文书立卷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分别立卷归档。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我办指定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①平时归卷

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案件材料,由专人集中统一保管。

科室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②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案件办理的规律和特点,主要以案件受理与否、受理时间的先后、项目地块以及受理后达成的结果作为依据。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照裁决站对于接洽案件处理结果分为:达成协议(受理后自行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终结裁决;撤销裁决;已下裁决;强制拆迁;

在归档的案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臵于档案柜内保存。

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指我办行政裁决受理及投诉中心行政调解

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案件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文本、录像盘、摄像盘、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为反映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会、调解会,被申请人房屋情况等的声像资料。收集要求为:一是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以防散失;二是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三是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⑹畅通沟通渠道,在源头上保障平稳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臵力量,在面上稳控和基地维稳两方面做到提前介入。二是调整工作策略。改变以往城市房屋拆迁中先拆后裁的情况,采取行政调查调解提前介入的策略,坚持不被习惯做法束缚,力争在被拆迁人及时了解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政策,以行政干预的方式保障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慎用强迁”的原则。我们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裁调结合、以调为主”的准则,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讲解拆迁政策。

二、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办成立至今行政调解情况

(一)“行政裁决调解室”行政调解情况

我办自20xx年成立至今依法共受理了58件行政调解案件,具体案件行政调解情况如下:

1、概况

共审核受理君平巷地块3户、陈麻婆地块9户、宽窄巷子地块16户、鼓楼南街交管局地块6户、锦绣工程地块1户、梵音寺地块3户、半边桥南路地块1户、实业街地块5户、西城角地块12户、上汪家拐地块2户,组织拆迁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共计500余次。

其中在案件受理后,下达行政裁决之前,经我办成功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安臵协议共计15户;在已下达裁决书32户中,经我办成功调解、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安臵协议共计32户;在已召开行政强拆听证会的26户中,经我办成功协调、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臵协议达26户。至此,我办成立以来经行政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率为100%,而因行政裁决案件上访率则为零。

2、成功调解案例

⑴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作为成都市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西城角巷项目拆迁自蜀都大道同仁路口向北至新华西路,改造路段长1800米,宽25米,将极大地改善市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满足民众

的生活需要。西城角巷从20xx年9月动工以来,因剩余两户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而导致该拆迁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妥善解决剩余两户的拆迁问题无疑将为该重点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铺平道路。

20xx年12月25日上午,我办举行了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与江世英拆迁纠纷双方当事人行政裁决受理前的调查调解会。会上,我办办案人员一是与被拆迁人江世英进行深入沟通,对其家庭背景、诉求等进行深入了解;二是在会上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拆迁行政裁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后的法律程序及法律后果向被拆迁人进行了耐心地解释和引导;三是在会后立即召集拆迁方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对该户详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共同制定出多套安臵方案、谈判策略,与被拆迁人进一步达成协议奠定基础。最终于20xx年1月22日,拆迁双方当事人就安臵协议达成一致,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拆迁取得阶段性进展。

20xx年2月21日,我办经过行政裁决受理听证正式受理西城角巷剩余户彭君的行政裁决申请。同时,科室就该案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案讨论、分析、研究,制定了数套方案并及时与拆迁人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案件中因涉及到被拆迁方有专业从事房屋中介人员的介入,为维护城市拆迁及行政裁决的严肃性,我办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引入对拆迁中所涉及的特殊代理权限进行严格规定,对于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权限进行严厉限制,在法律程序上否定了专业从事房屋中介人员代理身份的合法性,并从根本上削弱了其在行政裁决过程中的不法气势、尽可能地避免其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可能对被拆迁人产生的误导。针对

该案无证房部分的安臵方案,我办根据有法可依、有证可查的角度出发,查阅了成都市近年来的拆迁行政裁决案例及查证了相关的拆迁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在办案过程中为被拆迁人量身定做了一套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拆迁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4月7日签订了拆迁安臵协议,这意味着西城角巷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拆迁已取得全面告捷。

⑵提督街3号地块项目

20xx年我办组织召开提督街3号产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与京谊公司行政调解2次;调解会上,我办办案人员与被拆迁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的委托代表进行深入沟通,对其公司严格的管理制度、诉求等进行深入了解;会上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拆迁行政裁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被拆迁人进行了耐心地解释和引导;会后立即召集拆迁方京谊公司对该拆迁项目详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共同制定出安臵方案、谈判策略,与被拆迁人进一步达成协议奠定基础。最终使得该项目拆迁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调解室”行政调解情况

1、成立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成办发(2009)74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五、健全拆迁投诉机制。各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拆迁投诉中心,公开投诉电话。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安臵方案有异议的,可向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应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有效化解拆迁矛盾,及时解决被拆迁人的各种诉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区房产管理局依法于20xx年2月26日设立了青羊区房产管理

局城市房屋拆迁投诉中心,并通过市内各大媒体报刊向公众公布了投诉电话。

2、权责范围

根据成办发(2009)74号文件精神,投诉中心负责接受辖区内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安臵方案异议的投诉,由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投诉所涉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将定期对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报告。对于已经受理的投诉,投诉中心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请投诉人对结果予以评议。对内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在办理规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而需要延时办理或暂时中止办理的,投诉中心将以书面方式函告投诉人,但办结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3、调解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投诉中心自成立至今已接到群众电话千余组次,回复率100%,回访率达90%,极大地为被拆迁人提供了反映诉求的便利。虽然投诉中涉及的问题大多并非属于我投诉中心受理范围,但我中心工作人员仍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耐心引导投诉人到相应部门,及时让投诉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相关办事机构、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成功案例

对内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我投诉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如今年20xx年4月初,辖区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局及我投诉中心便陆续接到

辖区内部分住户来访及上100余个/次来电反映、了解陕西街片区项目的拆迁情况。因陕西街片区拆迁项目于20xx年启动至今已沦为一“绊拉子”项目,给项目地块住户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来访、来电住户均对其片区房屋的拆迁遗留问题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绝大多数的住户寄以通过城市房屋拆迁改善其居住环境。后经我投诉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成立由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调查小组于20xx年5月11至14日每日早9点至晚9点在居民院落现场设立情况调查点,收集群众的诉求。截止5月14日,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院落所居住住户发放投诉调查表共计100余份,收回居民调查表达70余份,期间我投诉中心共计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通过调查、了解,我投诉中心充分地掌握了群众的诉求,以便我投诉中心下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地制定推动该地块综合环境治理的实施方案,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

四、我办行政调解工作目标

随着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矛盾和问题会逐步显现。我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认真打造一个集中、透明、规范、联合、高效的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效能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大调查、调解力度,充分运用效能处理手段,促进城市房屋拆迁环境的好转;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效能制度,畅通民情渠道,有效化解城市拆迁矛盾;对案件做到能自办的不联办、能联办的不转办,切实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启动民主测评,有效拓宽民主评议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案件

集中讨论制,针对每一个案件,实行民主讨论,通过这样的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及合法利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要持续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在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

要充分有效发挥区级、局级、科室三级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和项目方、被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评估师、公证人员“八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我区“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局面。

 

第二篇: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文件

青房字?2008?86号 签发人:秦 毅

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20xx年住房保障目标自查总结的报告

市房管局:

在成都市房管局、市房委办、市住保中心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关注民生,全 - 1 -

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总体要求,本着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环境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开展了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我区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建立健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并将其作为我区关注民生、惠民爱民、构建和谐青白江的重要内容。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房管、发改、国土、建设、财政、民政、乡镇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并纳入了目标督查管理。为进一步强化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功能,今年9月上旬,区编委会已批准成立青白江区住房保障中心,专职实施此项工作。10月,区房管局抽调骨干人员、购置设施、设备,组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并正式挂牌,对外开展相关工作。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我局年初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全局三大重点工作之一,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目标考核内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多层次的住房 - 2 -

保障体系,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我区出台了《青白江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08]49号)、《成都市青白江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青府发[2008]4号)等政策。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租赁相结合)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使我区的住房保障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多措并举,超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20xx年,上级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如下:一是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0户,我局实际完成136户,完成目标值的105%;二是新建廉租住房66套、面积3300平方米,我局实际开展了144套、7338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分别完成目标值的218%、22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围绕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物配租解决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问题。利用已有廉租住房,采取实物配租的形式解决了15户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为全区符合条件的201户低收入家庭实行了租金补贴,全年共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17003元。其中,136户为新增保障对象,完成本年度此项市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30户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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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66户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了租金核减,核减租金1.2万元。

(四)实施144套廉租房、7338平方米(市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为66套,3300平方米)的青白江区廉租住房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27万元,通过公开招标,四川省郫县建筑工程公司以1040万元中标,成为此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地址位于青白江区红阳街办顺江村三组境内,已落实建设工程用地12.03亩,完成规划、设计、地勘、图纸审查、工程建设招标和监理比选等工作。目前,用于该项目的区财政第一期工程建设款200万元及中央、市级专项资金已逐步到位。按照计划,中标施工企业已于11月中旬进场实施施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五)及时调整租赁补贴标准,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其居住环境,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我局经报请区政府批准及时调整了租赁补贴标准:承租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16平方米/人调整为20平方米/人;承租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3.5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元/平方米.月;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

2.5元/平方米.月调整为 4元/平方米.月。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我区住房保障力度。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我局积极争取市房管局等上级部门 - 4 -

的理解和支持。今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40万元,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36万元,新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39万元,国家支持西部建设专项资金215万元(300元/㎡)等专项资金。购买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七)拓宽住房保障宣传渠道。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率。一是对乡镇、社区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深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开展申请补贴资金流程及所需要件资料等政策、法规的宣传;三是与乡镇(街道)密切联系,切实将民生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得到实惠;深入调查,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为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局已对全区住房租赁市场开展调查。将在调查基础上,对20xx年全区的住房市场租金标准进行统计后,提请区政府调整20xx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和承租面积标准 。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拟制定并实施《青白江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20xx年积极筹备青白江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96套、4896平方米的 “绣川庭苑”项目)建设;以及争取600套、418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行政划拨用地,力争分批启动工程建设。 - 5 -

(三)大力强化租金补贴发放工作机制。在20xx年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区委、区政府目督办牵头,房管、财政、民政、相关乡镇(街办)、社区共同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分解、下达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满意度。低收入家庭由于自身的各种困难,往往信息比较闭塞,较难了解到有关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我局将通过设立咨询电话、电视专题报道来进行政策引导;印制大量的宣传资料,到各居民小区进行深入宣传。另外还要安排时间,会同民政部门在,集中发放救济资金、物资时,在办事处或社区,向低保家庭讲解廉租住房政策。通过宣传,使廉租住房政策家喻户晓,有力推动我区廉租住房工作,努力提高廉租住房的覆盖面。

(四)对在20xx年全区的住房市场租金标准进行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拟对我区住房补贴资金和承租面积标准进行调整。

(五)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通过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及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和国家支持西部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六)严格廉租住户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政策。区房管、民政、公安、监察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审查保障对象资格,加强退出环节管理,确保住房 - 6 -

保障公平。来严格执行社区、街道(乡镇),区三级审批,公示制度,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商品房销售备案系统、民政优抚救济对象等资料,对申报家庭的住房情况,收入状况实行审查,使资格审查更加准确有效。同时加强退出环节管理,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住房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或停止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确保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需保障的家庭。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房保障工作△ 总结 报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 20xx年12月4日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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