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建集团“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方案

南京市城建集团

“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7月下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督查工作办公室将联合对全市市级机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带头拆除违建、消除自身“脏乱差破”现象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为切实做好集团系统“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特制定如下迎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集团系统“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迎查组织

1、迎查领导小组

集团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工作领导小组即为本次迎查领导小组。

2、迎查工作小组

组 长:翁剑玉

组 员:驻点工作组各牵头部室主要负责人(姚建华为迎查具体负责人);各企业迎查工作负责人;集团百日整治办成员。

3、具体迎查时,请相关分管领导(驻点工作组组长)、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

4、各成员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迎查工作责任体系。 集团具体迎查工作网络详见附件1。

三、迎查安排

1、迎查时间:20xx年7月下旬

2、整理并上报迎查资料。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根据宁综指

[2014]6号文件等要求,全面总结集团系统违建的自报和拆除、环境“脏乱差破”现象清理等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梳理集团系统违建调查登记表和违建“零报告”登记表、“脏乱差破”现象问题清单及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完善媒体曝光、领导交办、群众举报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台帐。集团已于7月19日前将相关迎查资料上报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3、对集团上报的已拆除违建现场全面复查确认。7月18日,集团整治办下发通知(另发),由集团相关部室会同有关企业对企业违建拆除及现场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现场复查,逐项签字确认;对每一处违建检查现场拍照留存,形成违建拆除前后影像资料。(此为上级部门重点抽查项目)

4、对集团上报的重点环境卫生等问题全面复查确认。7月21日,集团整治办下发通知(另发),动员各成员企业对集团4月18日向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市委组织部上报的387项环境卫生等问题(详见4月20日集团下发的宁城企字[2014]198号文件)现场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每一项现场环境问题均已整治到位,“门前三包”责任全面落实到位;集团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组织对部分重点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现场抽查。(此为上级部门重点抽查项目)

5、对媒体曝光等特殊事项重点复查。集团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会同相关企业对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及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不出纰漏,万无一失。(此为上级部门必查

项目)

四、迎查标准

1、《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建集团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城企字[2014]185号)

2、《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委办发

[2014]36号)

3、《关于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带头拆除违章建筑、消除“脏乱差破”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31号)

4、《围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行动做好“9322”第一轮终评考核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14]34号)

5、《关于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镇)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自搭、使用违建执行“零报告”的通知》(宁委办发[2014]43号)

6、《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清查的通知》(宁综指[2014]4号)

7、《关于下达全市机关及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违建自拆任务的通知》(宁综指[2014]89号)

五、迎查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企业主要领导是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成员企业要将迎查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加以布置和落实,明确迎查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完善迎查责任

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对迎查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整治和违建拆除方面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驻点工作组牵头部室要督促跟踪对口联系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确保迎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复查,全面排查。各企业要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复查企业违建拆除情况,确保违建拆除现场垃圾清运完毕,场地平整及周边环境整治到位;对本企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等问题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集团督查组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迅速整改。同时,各企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递交《企业“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确认书》(另发),确保集团系统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

(三)完善台帐,长效管理。各企业(单位)要对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计划方案、自查及处理、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梳理环境整治资料,建立本企业(单位)“环境大扫除”工作台帐,做好迎查准备;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本企业(单位)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已经整改的问题再回潮,再反弹,真正做到“零死角”、“零盲点”。

(四)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迎查期间,一是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成员企业迎查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必须随时待命,确保24小时信息通畅;二是各部室、各成员企业接到迎查

通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专题汇报和相关迎查工作;三是现场人员遇有检查信息,要立即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妥善应对。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单位)将集团上报的387项环境卫生等问题中涉及本企业项目的整改情况确认表(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于7月21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

2、请各企业(单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的《企业“环境大扫除”专项工作确认书》于7月22日(周二)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附件2)

3、请相关企业将涉及媒体曝光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和整改前后影像资料(20份)于7月21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具体曝光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和涉及的单位见附件3)。

4、请各企业(单位)将迎查工作责任体系于7月22日(周

二)下午6:00前报集团百日环境整治办。

附:1、南京市城建集团“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网络

2、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专项工作确认书

3、南京市城建集团群众举报、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等问题的台帐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

企业“环境大扫除”迎查专项工作确认书

市城建集团:

根据集团《做好“环境大扫除”迎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环境大扫除”迎查各项工作,并已确认:

1、集团上报涉及本企业已拆除违建(附件4)均已按期完成,拆除现场也均已按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和场地平整,现场环境整治到位,违建拆除场地的周边环境均保持整洁。

2、4月20日集团下发的宁城企字[2014]198号文件中涉及到本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等问题(387项)均已全面整改到位。

3、对媒体曝光、领导交办及群众举报等环境卫生问题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现场环境干净整洁。

4、本企业(单位)管理区域的环境“脏乱差破”现象均得到有效整治,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回潮”现象,确保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青奥会的召开。

企业(单位)名称:

(盖 章)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确认日期:20xx年7月22日

 

第二篇:“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

246省道连接线(晶桥段)工程

“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

专项实施方案

246省道连接线(晶桥段)工程

A标项目部

二0一四年四月

246省道连接线(晶桥段)工程A标

“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施工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确保青奥会期间无扬尘污染文明的施工环境。全力确保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实施方案,狠抓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问题不放松,落实责任,深入整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防范措施,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根本改观。为青奥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为20xx年4月8日——20xx年4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安排:

组长:唐艳

常务副组长:薛国强

副组长:陶洪 张凤勇

成 员:郑波 陈超 施斌飞 孙垂海 陶锁春 杭志良 余心饯 李文刚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薛国强(联系电话:138xxxxxxxx),负责本次活动的开展工作。

三、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现场扬尘控制施工责任体系,并始终保证运转。(详图) 项目经理

设专职环境管理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

四、项目部“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行动具体部署

1、 落实责任人:施工一队责任人为施斌飞,施工二队责任人

为孙垂海,项目部分管领导为薛国强。

2、 工作重点:扬尘控制、施工垃圾清理、施工便道整治;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3、 任务部署

施工一队:

① 改道降尘,加强洒水,洒水车加班作业确保需求,清理施工垃

圾。

② 施工便道接长、接缓。

③ 加强对河塘处石灰的清除,石灰消解时注意扬尘控制。

④ 弃土场的整治。

⑤ 沿线弃土整治,246省道平交道口路面的保洁工程,道口封闭,

加强全线的洒水工作。

⑥ 施工车辆限速。

⑦ 施工人员必须反光背心穿戴上路,加强对沿线标志标牌的检

查、整理、清洗。

施工二队:

① 加强扬尘控制,清理施工垃圾,洒水车加班作业确保需求,加

强246省道西边及环步岗村庄段的环境治理。

② 加强沿线弃土处理,246省道沿线的保洁,环境治理。

③ 施工便道接长、接缓,施工道路封闭。

④ 施工车辆限速。

⑤ 石灰消解注意扬尘控制。

⑥ 加强沿线标志标牌的检查、整理、清洗,所有施工人员作业需

佩戴反光背心。

⑦ K13+590中桥桥下弃土需处理。

五、施工具体控制措施

1、清理场地的淤泥、 有机土、 草皮土、 生活垃圾、 树根和含有腐朽物质的土、 砍伐的荆棘丛林应分类堆放在专门的垃圾场所,统一处理。清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并加以覆盖或洒水以防扬尘,如

能利用进行改地造田时,应及时用于改地造田。

2、土方开挖时要满足一级风时扬尘高度不超过0.5m,二级风时扬尘高度不超过0.6m。三级风时扬尘高度不超过 1m,四级风停止施工;一般情况下应保持扬尘高度不超过 0.5m,偏远地区施工时应保证施工道路上车辆驾驶人员200m内视野清晰。

3、为避免运土车发生遗洒,产生扬尘,要求使用带覆盖装置的渣土自卸车进行渣土运输,车厢应关闭严密,装运渣土高度应留出渣土与车辆槽帮上沿10~15cm。现场出口处硬化一段10米、5米宽的临时道路,并设立洗车槽,车辆出去前进行清洗,达到目视无尘或无泥,以避免将施工现场的泥土带入居民区、道路上产生扬尘。下雨时,一般停止土方外运,如果必须外运,外运车辆应遮雨,大雨时停止挖土作业。雨天后,场界内硬化的道路要进行冲洗。

施工临时便道根据干燥程度,采用洒水车洒水覆盖表面浮灰,防止因风吹、车带扬尘,造成环境污染。Ⅳ级风以上停止土方作业。

4、旧房屋、基础拆除时,按拆除专业施工所涉及的环境控制措施施工,预防或减少噪声排放、扬尘、遗洒、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5、路基填筑时为保证质量和防止扬尘,根据本地气候特点选择合理的施工季节,掌握路基填土含水量,在施工中,将含水量控制在与最佳含水量相差±2%的范围内,压实效果比较理想。机械压实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应超过 30cm;其他公路按土质类别、 压实机具功能、碾压遍数等,经过试验确定,但最大松铺厚度不宜超过50cm。填料和摊铺平整过程中,运土车辆装土量

以土料距车辆槽帮上沿目测 10~15cm为宜,运输时要进行封闭,以防遗洒。填料和摊铺平整时,要用洒水车或人工进行洒水,以土料含水率达到20%~30%宜。其中,一级风时含水率为10%,填料和摊铺厚度不宜超过50cm;二级风时含水率为20%,填料和摊铺厚度不宜超过40cm;三级风时含水率为30%,填料和摊铺厚度不宜超过40cm;四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以节约水资源并有效防止扬尘。在出口设冲洗池和沉淀池,每辆车出去前,进行清洗,或指定专人负责清扫车轮等污染部位。

6、材料运输要防止遗洒和扬尘,运输粉状、防潮要求的要使用带覆盖装置的车辆,车厢要关闭严密,装运高度要留出渣土与车辆槽帮上沿10~15cm。车辆出去前在现场出口处进行清洗,达到目视无尘或无泥,以避免将施工现场的泥土带入居民区、道路产生扬尘。

7、开挖排水沟时,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方,采用定期淋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8、工程施工用的水泥等粉状材料宜存放在室内,当受条件限制在露天堆存时,要采取覆盖、搭棚及设置围挡等防止尘埃飞扬措施。

9、每项作业活动操作前项目部应组织对作业人员针对该项作业活动所涉及扬尘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环境操作基本要求、 环境检测的关键参数、 应急准备响应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专项环境交底或综合交底包括以上环境方面的内容,避免因作业人员的不掌握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

10、施工过程的扬尘通过视气候情况及时洒水控制

11、现场环境管理员应每一工作日对扬尘源洒水、 覆盖、 道路硬化及完好性等进行检查。当施工地点离居民区距离较近且扬尘集中过量达1h内不能散尽时,要进行粉尘排放检测。

六、项目部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安全管理。

本次专项活动时间短,任务重,由安全部制定该专项方案,并加以落实,各部门,各施工队,要明确此项任务的重要性,认真传达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活动内容,合理部署工作。不能把工作浮于表面,不允许有推诿、松懈思想。项目部将在实施过程中,不定时检查,监控整个活动过程,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严格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精神。

246省道连接线(晶桥段)工程

A标项目部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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