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总结与规划(标注新闻来源)

上海自贸区一周年改革成果总结

作为中国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成立于20xx年9月29日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走过一年,各方反应不一。自贸区改革一方面备受各界关注,另一方面高期待如何落地亦饱受争议,对于改革进度快慢也有不同评价,其成败得失可谓关系全局

上海自贸区改革蓝图主要基于以下六大方面:政府职能转变;关于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放松对大服务业的管制;在发展在岸贸易、转口贸易的基础上拓展期货贸易、离岸贸易;尝试金融放开和创新;探索实行适应国际竞争环境下的新法律法规,同时实现政府在竞争中的中立。因此,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贸易自由化,而是以建立开放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尝试。本文将从贸易概况、改革创新成果、未来发展方向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一 、上海自贸区贸易概况

进出口规模逐季扩大,进口消费品集散功能凸显。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周年来(按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的整月数据统计),累计实现进出口总值747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高出同期上海市外贸进出口总体增速2个百分点,占同期上海市进出口总值的26.4%。其中,出口1965亿元,增长10.3%,高出同期上海市出口总体增速9.5个百分点;进口5510.3亿元,增长5.2%。进出口规模逐季扩大,进口消费品集散功能凸显。

进出口消费品增长态势良好。数据显示,一年来上海自贸区进口消费品1119.8亿元,增长22.2%,较挂牌前一年提速13.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和医疗保健品分别进口419.4亿元和265亿元,分别增长65.1%和25.3%。此外,未锻轧铜及铜材进口582.9亿元,增长22%;飞机进口211.5亿元,激增1.6倍。同期自贸区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共出口机电产品1441.2亿元,增长8.3%,占同期自贸区出口总值的73.3%。

新注册企业和有经营实绩企业均快速增加,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显著增强。截至9月29日,自贸区注册企业总数已达11516家,其中挂牌以来新注册企业6423家,较挂牌前一年增加7.2倍。一周年来,有进出口经营实绩的区内企业由

3574家增至3980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2802家,合计进出口6113.2亿元,占自贸区进出口总值的比重由挂牌前一年的80%升至81.8%。

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截至8月末,上海自贸区内新设持牌类金融机构87家,类金融机构453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296家,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2179家,共计3015家,占新设企业总数的25%。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累计发布51条金融支持自贸区的意见和13项实施细则,为为后续进一步改革提供了载体和空间。

二、上海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

1、投资管理

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年来做了许多制度创新的改革探索。其中的重点,首先是建立了以“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新制度。

负面清单,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也称投资领域的“黑名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负面清单的内涵极其丰富,它按照高标准的全球贸易投资规则体系来设计,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建设的能力,让市场主体能更好地把握市场,对市场准入规则有稳定预期。同时,负面清单又规范了政府行为,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负面清单极大激发了外商投资的热情。在2013版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基础上,今年6月修订出台的2014版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190条减少到139条,调整率达26.8%。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以后,投资热情极大迸发,20xx年上半年新设外商投资项目共新增外资项目1016个,占全市的46.7%,合同外资54.15亿美元,超过九成项目通过备案设立。这都被认为是“负面清单”运营一年以来取得的成效。

通过逐步探索,负面清单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对比前后两版的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在释放怎样的投资管理空间便可见一斑。

在出现“负面清单”的尝试之前对外商投资的管理主要依据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分条列出了对外资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2013版的负面清单与之相比,采用了列表的方式,并把鼓励类去掉了。

根据统计,2013版负面清单共涵盖18个门类、1069个小类,并编制特别管理措施共计190项。这个被称为“迈出第一步”的尝试在发布后得到了鼓励,也受到了批评。一是负面清单几乎是《指导目录》的翻版,甚至有些本来在《指导目录》中没有被禁止的内容也被列入了负面清单;二是负面清单仍是禁止条款少,限制条款多,给管理部门留下了解释空间;

上海一位长期研究自贸区的学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回忆称,2013版负面清单那几乎没有引起外商的注意。

而在今年推出的2014版负面清单,在经过修订“瘦身”后,特别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51条,调整率达26.8%,其中实质性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进一步开放的比率为17.4%。2014版负面清单的修订一是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表达得更加国际化,更加清晰,更加透明;二是要与服务业的开放有机地结合,保持一致性;三是开放度上有一定体现,但是会把握一定的幅度。

2、贸易监管

重点借鉴国际经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通过借鉴国际经验,上海自贸区逐步形成“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贸易监管制度架构,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和监管国际化水平。陆续推出了“先入区、后报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单一窗口模式等60项监管新措施。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平均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上海自贸区货物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分别减少41.3%和36.8%。

“先入区,后报关”指将货物先运到工厂进行储存、加工、或生产,然后再办理报关手续。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向海关发送提货申请,凭借提货通知单回执,在货物到达港口、办结海关手续前,就可以直接从港区提箱装货、先行运货进区入库。“先入区,后报关”的方式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通关效率极大的提升,企业可节省货物等待报关的时间,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物流、仓储成本,据测算,新模式下企业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可缩短两至三天,仓储及物流成本平均减少10%。

单一窗口模式的推出进一步加快了与国际准则接轨的步伐。“单一窗口”,就是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一个点接入一个信息平台,实现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

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不但可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减少申报单证的重复录入和数据信息的差错,促进贸易程序便利,还能降低贸易和运输企业的物流成本。

3、金融开放创新方面

在坚持宏观审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自贸试验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建设,逐步建立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为重点的金融制度框架和监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出了自由贸易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双向资金池等51条金融创新举措和一系列实施细则。

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改革方面的突破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上海自贸区在国内率先建成一批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市场。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已于9月18日正式开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也在区内注册成立。此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也计划在自贸区内新设或增设交易场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也在积极筹划中。

其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上海成为人民币产品定价和清算中心。今年1-8月,自贸区新增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1563亿元,同比增长约2.5倍;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发生272亿元;人民币境外借款发生174.3亿元。有关机构测算,由于境外资金成本较低,此举可以使企业的融资成本下降10%—20%。 其三,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为后续金融改革奠定基础。截至8月底,已有10家中资银行接入自由贸易账户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共开立了4110个自由贸易账户。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运行平稳,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套利和资金向内渗透的管道。

中国人民银行30条意见、五项细则促自贸区发展

20xx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是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试验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

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同时,配合风险管理的原则,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二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途径,《意见》明确,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三是提出人民币资金池,为人民币的跨境调度提供新的思路。《意见》明确表示,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四是在利率市场化方面,《意见》明确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20xx年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该细则出台标志央行支持自贸区细则基本出齐。

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是30条的关键内容,是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和防范风险的重要安排,对全面推进自贸区改革有重要意义。

《业务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

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

四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意见》

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试验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审慎管理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审慎合格标准与评估验收程序。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当按要求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展业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

二是明确提出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工具等,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响应机制。

三是细化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渗透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币种敞口风险管理、资产风险管理、风险对冲管理等。

四是建立了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开展非现场监测,并根据不同预警指标,在出现资金异常流动的情形下,采取延长账户存放期、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实行零息存款准备金以及临时资本管制等干预手段,维护试验区金融环境的稳健运行。

五是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性评估,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与处罚机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这是截至到目前自贸区金融改革最具含金量的细则。今年以来,央行上海总部先后发布了5项金融细则,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小额外币存款上限、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建设等。而此次最重要的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的出炉,为日后投融资便利服务提供了载体和风险管理框架。

4、政府服务角色转变

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和更加开放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由基础性制度、专业监管制度等组成的事中

事后监管制度体系,更加高效、透明、规范地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目前以形成由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六位一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上海自贸区未来规划

比照去年自贸试验区设立的时候,国务院批给的总体方案的要求: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这四方面,挂牌一年来,自贸试验区在形成开放促进改革态势、推进服务业开放、接轨国际的制度框架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等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试验成效,已形成了以开放倒逼改革的发展态势,成为全国深化改革新高地。

当前,面对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重大变化,自贸试验区一方面扩大开放领域,积极探索以开放倒逼改革的新模式;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赋予了市场更多的创新创业空间,提高了市场整体开放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1、 缩短与国际惯例的差距,优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上海自贸试验区所施行的负面清单模式,与国际上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s)中的“不符措施”和“保留条款”,在形式及要素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国际FTAs的保留条款,形式更简洁,要素更严密,覆盖范围却很大,功能也更强。关键问题还有保留条款的有效维护,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很高要求,不然,形式再好也只能流于一纸空文。因此,我们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进一步优化,须牵动制度层面深化改革,与全球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对接。在自贸区成立一周年的考察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进一步优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缩短清单长度,放开投资管理限制。

从形式上着手,可借鉴美国、韩国等制定负面清单的设计方向,向短清单模式靠拢,将现有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同时,尽快研究BIT(中美双边协定)范本投资宽口径内容,改变现行负面清单窄口径现状,加快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 从内容上着手,可进一步放宽对外资市场准入的限制,扩大服务业试点开放。

从表述上下手,对负面清单中有关解决市场准入和投资程序方面的内容和表述予以明确和规范,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2、更高层次扩大服务业开放

进一步扩大贸易服务业开放。加快商业保理业发展,并进一步深化贸易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专业贸易平台。继续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适时推出第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进一步扩大航运服务业开放。推进对外资开放船舶管理业务,加快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促进上海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船舶维修与检测等衍生业务加快发展,延伸上海高端航运服务产业链。进一步集聚高端航运资源,增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进一步扩大文化服务业开放和专业服务业扩大开放。积极推进软件信息、数据服务等特色业务的研发与服务外包发展。在保险、汽车制造、电信、广播电视投资、电影制作发行等行业,力争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市场开放。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开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

3、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

进一步创新海关监管理念和手段,提高通关效率。

在当前推进AEO互认工作基础上,建立以企业信誉评级制度为核心的差别化监管制度,使监管效率与企业诚信相结合; 在监管方式上积极采取数据监管新模式,针对部分通关商品小批量、非标化程度高的企业,建立相应机制适应调整完善监管重点和流程,建立常态化绿色通道申请制度,加快特殊企业和货物的通关速度。

扩大准入,逐步消除投资壁垒,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及时公布更清楚明确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让公众有章可循。政府在监管过程中企业提交的信息应区分保密信息和非保密信息,供公众查询,以提高监管透明度。

4、研究并做好全面接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新变化的准备

要建立健全高质量信息披露机制,建立自贸区竞争政策影响评估机制; 要推动自贸区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与创建,组织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机构提供环境标准培训、指导和咨询等服务;要从经济管理体制、采购管理体制、企业招投标积极性等方面主动对接,推动自贸区接轨国际规则,做好应对世界贸易组织 《政府采购协定》(GPA)的准备。

5、金融改革

在金融领域,未来将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账户服务功能的拓展,从本币业务拓展到外币业务,同时还将推动一些境外机构和自贸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到境内发行人民币熊猫债。

在要素市场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在自贸区内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扩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试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也在积极探索利用自贸区的优势设立面向国际的金融平台,以及开发面向国际的金融业务。下一步,还将继续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做好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原油期货交易平台和黄金国际板的各项准备工作。

不过,为更好地适应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仍不可忽略。戴海波透露,上海市政府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进一步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牢固构筑自贸试验区金融安全网。

6、地区规划

上海市规土局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仅有28.78平方公里的上海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如何在此前综合保税区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规划调整就一直备受关注。由于上海自贸区承担的试验任务包括

诸多服务业开放,尤其是金融领域试验的内容,因此,与此前保税区贸易、物流、仓储为主的定位将有较大的变化。

根据《规划(草案)》,在规划管控方面,上海自贸区将采取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规划管控方式,土地复合利用也将是功能区分的前提下的创新利用方式。由于上海自贸区内需要二次开发的土地诸多,且将面临未来新业态的产生和其他服务领域的开放,所以自贸区的控制性规划并未采用以往单一用途性质的规划管控模式,而是给予地块空间管控一定的弹性,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同时,土地复合利用也被认为是自贸区规划的重要特征。此前,上海市规土局和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上海自贸区将鼓励地块用途兼容,用地类型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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