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内容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内容(祥仁解答)

1.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是社会各界对上海自贸区试点中最为期待的金融改革内容之一。在此次的方案中,明确表示在区域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 据了解,上海上报的方案里就有这些内容,而最终官方初步确定的版本里面也明确了这些内容。

2.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风险可靠前提下)

在目前的方案中,没有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做更为细化的表述,但明确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据初步了解,未来企业法人可在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 据了解,上层要求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投资融资理财,国家将提供制度性便利。上层要求自贸区建成亚太运营中心,面向亚太中心,而国家亦将提供制度性条件。

3.允许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资与外资合办中外合资银行

方案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据了解,外资银行可在保税区开展试点的人民币业务,但不享受国民待遇,可从事各类零售及批发银行业务,包括接受存款、企业融资、贸易融资、财务活动、贵金属买卖及证券交易等。

4.允许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目前初步估计是可能是持有特定人民币业务牌照的银行机构。

5.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允许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参照《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向人民银行申请并取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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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许可证》;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6.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

离岸金融业务是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同时也需构建离岸金融市场。试验区对国内商业银行离岸业务探索风险管理和制度完善也进行尝试,建议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据了解,上海方面前期调研中,离岸业务包含了研究中资银行试点离岸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这包括,银行如何建立一套离岸金融业务合规操作准则,满足国际市场反洗钱,国与国之间双重税收宽免协议、与银行客户税务信息交换等相关规定。

7.鼓励融资租赁业务,给予税收支持

上海自贸区的金融的创新试点主要面向为贸易和投资服务。除上述举措,在试点中,还将对区内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实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试点政策。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这其中,《财新新世纪》报道说,融资租赁业是否纳入出口退税试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建议延后考虑。但上海方面认为融资租赁业在上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较强的政策诉求,推出优惠政策,将推动该行业的发展。方案仍建议对区内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实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试点政策,也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8.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方案建议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在上海自贸区内将建议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试验区的交割仓库若建成,将替代韩国釜山和新加坡LME仓库的部分作用,降低国内企业的交易成本。持保留的声音认为,以期货交易市场的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为例,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在内的多家机构,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内地设立交割仓库。

不过,在上海自贸区是否可以设立境内首个交割仓库的问题,在方案商榷阶段有所反复,证监会认为目前还不具备境外期货交易所在我国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的条件,曾建议取消这项内容。但上海坚持认为试验区建立交割仓库将极大程度地替代韩国釜山和新加坡LME仓库的作用,降低国内企业的交易成本。方案申请者认为,即便在试验区内设立交割仓库,但是实际交易发生在境外,并不会对国内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交割、定价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国内金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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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稳定产生不利作用。

9.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参照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册在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参照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从事离岸业务收入,也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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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路线图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路线图

20xx年11月06日 09:39 作者:夏斌 ()+1 我有话说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夏斌

关键在于通过设立无形的银行“特别账户”,坚守住“一线彻底放开、二线有效管制”的原则。在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准入、金融产品的创新、汇率利率和本外币的兑换及去境外市场的筹资投资,一切按市场规则或国际惯例办。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放开。

在设计自贸区金融改革制度上,首先要支持区内实体经济的发展。

自贸区金融改革如何突破?关键在于通过设立无形的银行“特别账户”这一“铁丝网”,才能坚守住“一线彻底放开、二线有效管制”的原则。

所谓“一线彻底放开”,即在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准入、金融产品的创新、汇率利率和本外币的兑换及去境外市场的筹资投资,一切按市场规则或国际惯例办。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放开,才有试点意义。 所谓“二线有效管制”(本人认为提“高效”管制有点理想化),即与国际金融市场完全打通的自贸区内与区外的中国其他地区之间,其资金往来是可以的,然而是有部分管制的。但是,此管制可以不同于以往,一是管制的内容和规模,可随整个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是动态变化的;二是有意识地去通过“特别账户”这一通道,把自由贸易区内由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机制,主动引进、传递到“关外境内”、传递到全国金融市场,实现既对国内的金融改革形成一定的冲击压力,又对这种冲击压力尽可能做到可控、可接受,这才是真正的有效管制。

因此,在设计自贸区金融改革制度上,总体上应把握以下三原则:首先要支持区内实体经济的发展;二是在此过程中,各项制度的安排要有利于稳步推进整个资本账户的开放;三是有利于主动、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具体做法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

(1)在制度上建立“特别账户”这一无形“铁丝网”。通过建立“特别账户”(或用其他冠名),首先要能相对隔离自贸区与“区外境内”中国其他地区的货币资金来往。该账户似同本人在人民币国际化操作中曾建议设立的“人民币外汇账户”注,即对自贸区内的企业、自然人、金融机构建立两套账户系统,普通账户上的货币资金可面向国际金融市场,自由划拨。另建的“特别账户,其账上的货币资金只能进出“区外境内”的中国其他地区(一开始对自然人账户活动不好识别,可暂不列入),但其进出规模是受控的、有约束的。

(2)通道上的内容安排。建立“特别账户”这一通道后,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与企业可通过该账户向“区外境内“中国其他地区开展QFII、RQFII、投资与贷款等其他业务,但其业务规模由外管局核准。除直接投资需遵守其他有关规定外,各类金融交易活动规模的核准,是以单独机构配给额度、规定给相对比例或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分别设置一定的实缴资本金规模起点进行核准,还是以税收、准备金率调控?这可进一步研究。

(3)开放速度的加快。上述“特别账户”上由外管局核实的QFII、RQFII、贷款等业务规模,一是动态的,不是一定几年不变的,也不是市场压力和呼声大了就修改,没有压力和呼声则不修改。二是每半年对规模评估一次,调整一次。目的是要主动去探索、形成通过自贸区改革,将国际上由市场配置资金的效应传递到国内,给国内的金融改革不断形成一定的可接受的压力,以真正推动中国的经济改革。

(4)金融监管的要点。通过“特别账户”这一通道制度安排,在自贸区内能做到区分“居民与非居民”账户,即将资金进出“区外境内”中国其他地区的区内中国、外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均视同“非居民”。

通过此账户,央行和外管局等监管部门对“非居民”资金进出“区外境内”中国其他地区的交易活动及其明细,能看得清清楚楚、做到心中有数,都在监管、可控的范围内。达到在金融监管上关内关外“区别监管、留下脚印、可追索、可评估”的目的。

(5)自贸区金融突破的条件。要实现以上突破,即要实现自贸区金融改革实质为加快资本账户开放速度这一尽快“可复制、可推广”的目的,关键在于要加快自贸区外的整个中国其他地区的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唯有如此,“特别账户”这一资本账户开放的通道,才能“越做越粗”,全国资本账户开放的速度才能真正加快。

第二步:

鉴于目前中美利差及汇率趋势的现状,实施自贸区内金融市场化改革措施及建立“特别账户”通道制度第一步后,资金流进压力可能会大于流出压力(若美国QE政策退出力度较大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此时应尽快启动对自贸区区外浦东陆家嘴(19.35, -0.04, -0.21%)地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建立“特别账户”通道,实施“非居民”的试点准备,允许“特别账户”上的货币资金可自由接轨自贸区内的金融市场(也即接轨国际金融市场)。

其交易内容为QDII、RQDII、境外贷款、居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等多项金融活动,鼓励资金“走出去”。其业务规模由外管局根据国际收支状况统筹考虑,也实施暂时动态的额度核准。

第三步:

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试点探索(第一步改革的准备要充分,可能第二步改革要及时跟进),届时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可同步在渤海湾的天津、珠三角的广州或深圳前海等地复制上海自贸区和区外浦东陆家嘴的相关“特别账户”制度,推广资本管制和本外币自由兑换开放的内容(同时整合、统一目前对深圳前海地区已实施的22条政策中的相关政策)。在全国天津、广东等地复制、推广上海金融改革的实质,是进一步加快扩大本外币自由兑换和资本账户开放的规模。

经过上述不断的探索(当然若有把握也可跳过第三步,即在实施第二步的同时,选择渤海湾的天津、珠三角的深圳前海等地也推广试点业务),和资本账户逐步开放的经验累积,如果进程是顺利的,则意味着,一方面中国资本账户的开放,已在规模可测、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另一方面,由于在此过程中国内的利率、汇率改革同时在加快,自贸区“区内区外”的套利活动在逐步减少,海内外金融市场之间各种市场性指标的波动率在逐步接近。

当试点推广进行到一定的时候,自贸区“区外境内”全国其他地区资本账户开放的金融交易规模,自然正在逐步收敛、逼近于取消试点后整个中国资本账户对外开放后可能出现的金融交易规模时,说明此时已“水到渠成”,宣布整个中国实施资本账户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的时机已经来临。

届时,既可实现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性宣告,又可基本实现在“风平浪静”中进行宣告。本人相信,这可能是已经走上“渐进”“以我为主”路径依赖的中国开放金融,若要去实现进一步开放的较优选择。同时,通过这一选择,客观上也许在20xx年之前的某一年提前实现中国资本账户的开放。

(本文作者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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