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永嘉县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永嘉县水利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20xx年5月我县成立了水保委员会,有关部门成为成员单位,今年水保委的主要活动是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培训及宣传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水土保持法专题宣传计划,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了省厅水保处领导来永授课,在全县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与教育局开展联合征文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二是制度建设情况,20xx年内出台《永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定》,对方案审批、验收、监管、规费使用都做了规定,今年局内部出台《关于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永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八项)》,并建立了定期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方案审批公示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方案审批与规费收取情况,今年共审查审批水保方案37件,做好了水土流失的源头治理,共收取水保规费189.78万元,并加大了对桥下等9处历年欠缴水保补偿费的追缴工作,统一窗口作业,未出现有技术错误,审批率100%四是市级信息库 1

录入,对全县有审批档案的水土保持审批项目全部信息都做了录入;四是更新配备了办公设备、执法设备,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执法用车、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并建立专用档案,纳入局档案管理;五是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与国土局联合发文,进行水保专项联合执法。全年,县水保办对全县在建重点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辖区在建的诸永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41省道乌牛至上塘段、104国道、永缙复线、楠溪江供水工程、西向供水工程、瓯北西片堤塘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密集的检查监督,对突出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发放整改通知书15份,并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各类案件,程序与执法文书规范;六是验收工作,验收规范,今年主要对碧莲溪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等完工项目进行水保专项验收工作,共验收62件;七是规费征收使用情况,征收使用符合省市规定,未出现以收代管现象;八是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做好全国水保监测站二期工程永嘉站点建设,并完成了水利部太湖局和省厅初验。

二、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是专题发文,部署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但工作未深入,须进一步加强;二是已经成立永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但需进一步建立配套制度,与有关部门形成良性互动;三是部门前期把关中对水保要求有遗漏,环保与水保在审批改革中成为平行审批,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四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不高,水保监测开展流于形式,09 2

年12月县里出台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时没有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导致水土保持验收未纳入该办法;五是监管有待加强,并建立监管档案。

三、下一步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一是按照省市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关要求逐步落实各项要求,做好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层面上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局里建立配套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在建的瓯北三江片堤塘、雁楠公路及41省道上塘至沙头段、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104国道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垃圾发电厂等工程进行有效监管,三是在建工程未验收的,继续做好跟踪检查;四是做好岩门水保科技示范园区、水土流失监测站等相关工作;五是推进水保方案的验收工作。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下大力气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必将取得实效,并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水平。

20xx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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