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的通知

上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了全面总结20xx年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安排20xx年工作计划,请各区县认真总结全年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全面认真地总结一年以来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具体内容包括:部门资料的收集核实、“三上”企业资料的审核上报、非企业单位临时码的整治;市上布置的其他工作以及自行开展的创新性工作情况;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明年工作计划等。

二、撰写要求:

重点突出,文字简洁,着重总结所做的主要工作、具体措施及其成效。

三、报送时间:

11月2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QQ发送电子版本,随后上报正式的加盖工章的总结至市局普查中心。

联系人:石栋芳

联系电话:3185876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20xx年11月19日

 

第二篇: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统文?2011?33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建设统一、完整、规范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改革和建设“四大工程”的重要内容。20xx年,全省各地统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完整、高效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加强对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的统一管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和产业集聚区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

各地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名录库建

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名录库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各有关专业以及部门间的协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名录库管理岗位责任制,充实与单位名录管理工作相匹配的高素质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上级普查中心(或名录库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普查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要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管理、调查和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单位名录库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上报和统一审批“三上企业”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合力做好调查单位的审批管理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

要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核查工作机制,采取统计巡查、质量抽查、质量审核等方式,全面核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单位的真实性、指标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提升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工作质量。努力做好临时代码清理工作,基本消除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临时代码,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彻底消除“三上企业”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库中的临时代码。

要建立健全名录库考核评比工作机制,组织对下级名录库主管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年度表彰。

二、严格“三上企业”和“三区企业”单位新增、变更、退出审批流程

各地统计局要强化本地区“三上企业”和“三区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三上企业”)入库申报管理,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不得减化审批程序,不得变通处理审批环节,按照规范标准填报“三上企业”审批材料。

“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请和审定,由省统计局审批确认。

(一)县统计局审查、报送审批和调查录入

“三上企业”需要新增、变更和退出时,县统计局普查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各专业及核算人员核实企业主要证件及主要数据,准确划定行业和专业,确认三区单位。由相应专业人员填写《“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经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人员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在每月5日将《登记表》和企业资料上报省辖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有关证件和资料包括:用于证明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的主要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企业吊销处罚决定书或工商部门在报纸上登载的吊销企业公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新增或行业变更企业需提供反映单位规模和行业的照片。

县统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发放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由县统计局名录库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在名录库系统中录入信息。

(二)省辖市统计局审查、报送审批和调查录入

省辖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接收和审查县级报送的《登记表》和企业资料,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核查企业资料,补充本级统计局直报范围的“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资料,整理《“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登记表》和《一览表》经专业人员、普查中心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在每月15日将《登记表》、《一览表》和企业资料上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省辖市统计局组织人员对新增的市直直报“三上企业”发放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由省辖市统计局名录库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在名录库系统中录入信息。

(三)省统计局审批、确认和反馈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接收和审查省辖市报送的《登记表》、《一览表》和企业资料,由相关专业处及核算处根据“三上企业”及“三区企业”的主要证件和企业资料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后,交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审批确认。《一览表》经专业处、普查中心和普查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上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备案。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审核确认后,根据《一览表》更新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或变更专业和辖区(跨区县)的“三上企业”信息,调整“三上企业”标识,将更新的“三上企业”名单在每月25日正式批复公布。

审批过程中存在争议时,由省统计局名录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每月25日前在名录库程序中更新标识“三上企业”名录,根据各专业统计制度规定,定期提供给各专业及一套表平台,作为专业年(定)报的调查单位库。其中,工业企业于2月25日前将新一年度规模以上定报名录加载到一套表平台;5月、8月、11月25日前将年内新增单位增加至规模以上名录库,加载到一套表平台。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的新增变更单位按季加载到一套表平台。建筑业、房地产业每月25日前加载到一套表平台。对于各专业的退出单位,于下一年元月底前统一注销。

三、严格遵循统计制度,及时做好名录库维护更新

各级统计局普查中心要以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为统一平台,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适时维护更新名录库。

通过基本单位统计调查更新名录库的主要流程是县统计局根据本级搜集及上级反馈的行政登记资料,组织对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普查中心根据调查信息录入新增单位、更新变动单位信息、剔除注销单位;对其中“三上企业”按照调查单位管理流程进行审批。

(一)收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各级统计局普查中心按制度要求按季从同级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单位注册登记基本信息。

(二)整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各级统计局普查中心利用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对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整理,作为名录库维护更新的依据。

(三)逐级反馈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地(市)级以上统计局普查中心按制度规定自上而下将上级和本级报告期内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基本信息逐级反馈至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有条件的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可将单位分解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一级,作为调查的重要依据。

(四)调查录入新增单位。县统计局依据上级反馈及本级报告期内部门行政登记的新增单位信息,组织人员逐个单位实地核实运营情况,据实填写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名录库人员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中录入新增单位信息。

(五)调查更新变动单位。县统计局依据上级反馈及本级报告期内部门行政登记的变动单位信息,组织人员逐个单位实地核实运营情况,据实填写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名录库人员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中更新变动单位信息。

(六)核实剔除注销单位。县统计局依据上级反馈及本级报告期内部门行政登记的注销单位信息,组织人员逐个单位实地核实、查明注销原因,名录库人员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中剔除注销单位信息。

通过各项专业统计调查更新“三上企业”调查单位的主要流程是:省统计局有关专业将调查获得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资料及主要数据按季反馈给普查中心,普查中心根据专业统计调查取得的“三上企业”资料维护更新名录库。

通过各项专业统计调查维护更新“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的主要流程是:各级统计局相关专业将统计调查所获得的单位变动情况、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资料及主要数据按季反馈给同级普查中心,省及省辖市统计局将资料下发至县统计局,县统计局根据反馈资料对新增单位发表调查,对变更和消亡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县名录库人员更新名录库。

附件:1、“三上企业”新增登记表

2、“三上企业”变更登记表

3、“三上企业”退出登记表

4、“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

5、“三区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

附件1:

“三上企业”新增登记表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附件2: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附件3:

“三上企业”退出登记表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三上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

综合机关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说明:

1、本表是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经营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登记表统计的辖区内新增、变更和退出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2、登记类型:1-新增,2-变更组织机构代码,3-变更单位详细名称,4-变更辖区,5-变更专业,6-退出。

3、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

4、所属专业:1-工业;2-批发业;3-零售业;4-住宿业;5-餐饮业;6-建筑业;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三区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一览表

综合机关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3号文

说明:

1、本表是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经营企业新增、变更和退出登记表统计的辖区内新增、变更和退出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2、登记类型:1-新增,2-变更组织机构代码,3-变更单位详细名称,4-变更辖区,5-变更专业,6-退出。

3、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

4、所属专业:1-工业;2-批发业;3-零售业;4-住宿业;5-餐饮业;6-建筑业;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