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汇报材料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汇报

区人大各位领导:

你们好!

去年以来,我院控申工作在区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控申检察职责,加强控申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诚恳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先后被市院评为社会矛盾化解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被高检院再次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一、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根据市院的统一布署,积极开展了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活动中,对排查出的两起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如刘振生涉检信访一案,主管检察长沈三林作为该案的包案领导,与控申干警一起对案情反复研究分析后,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息诉措施:一是详细了解其上访目的;二是重新阅卷,复查原认定事实和证据;三是做好公开听证准备。在该案的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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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从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规定等方面详细向信访人解释后,信访人仍不息诉,沈检多次就案件事实、认定依据和专业性、政策性的问题耐心为其解释,并协调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院领导亲自出面给信访人做工作,为该案息诉罢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这起历时多年的上访积案彻底息诉。

二、加强举报工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一)规范线索管理流程,服务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严格落实大要案线索备案审查制度,规范了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办理和反馈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对分流后的线索实行全程跟踪,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查办、件件答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去年以来受理举报线索15件,同比上升2.8%,为自侦部门提供了一批高质量的案源,有力地推动了职务犯罪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举报初核力度,提高以初核促息诉的水平,切实发挥举报工作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我们一是加强初核力量,对控申科初核力量进行了合理调配,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初核组。二是认真分析线索,精心制定初查方案。对举报线索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和筛选,确定线索的可查价值,科学地预测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及犯罪手段,选准案件突破口,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初核方案。三是密切举报中心与自侦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四是制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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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密制度。去年以来举报中心初核10件,其中集体上访案件3件,通过举报初核,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群访、越级访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去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扩大举报宣传受众面,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引导群众正确举报,提高举报质量。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展版、宣传单、挂图、光盘等宣传物品,并深入煤矿和一些企业、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发放“便民服务卡”和“点名接访预约卡”,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围绕“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一是强化内部制约。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坚持做到受理一件办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对原处理决定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对原处理决定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着力提高检察机关复查决定的执行力,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充分履行对外监督职能,按照“选准典型、严格标准、积极推进”的原则,积极办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三是转变执法理念。改变过去单纯办案的观念,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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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去年以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结率和息诉率均为100%。

(二)强化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把办理赔偿案件作为促进公正执法、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充分履行职能。一是提高刑事赔偿案件质量。严格按照赔偿法规定,着力在提高刑事赔偿案件立案的准确率和刑事赔偿案件的兑付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刑事赔偿案件质量。二是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切实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三是加强赔偿案件调研工作。对办结的赔偿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通过对往年我院办理的刑事赔偿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发现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在办案件质量。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控申工作健康发展

(一)把好“四个环节”,建立信访矛盾防控化解体系。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好源头稳控、接访化解、查案息访、协调疏导“四个环节”,建立了信访矛盾防控化解体系,“四个环节”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使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源头。

1、抓好防控环节,强化涉检信访矛盾的源头控制。一是超前防范,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机制。二是首访化解,推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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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制度。三是未雨绸缪,发挥信访申诉预警评估制度作用。四是排查清理,建立信访申诉信息工作网络。

2、重视接访环节,夯实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的基础。一是实施控申部门阶梯式接访模式。二是适时启动联合接访机制。三是建立点名预约制度。

3、规范处理环节,确保涉检信访矛盾的化解。一是依法办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二是有错必纠与释法说理相结合。

4、完善案后环节,增强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效果。针对那些法律处理已经完全到位,法律手段已经穷尽,上访人仍不息诉的情况,我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实现息诉罢访。

该做法被省院和高检控告厅分别以经验交流形式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规范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检察长接待的相关文书及接访流程进行规范,加大对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催办力度。去年以来检察长接待48次,批办案件26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室建设。接待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性质、案件管辖范围等检务公开的内容;案件查询系统开通刑事案件、控申案件和民事案件查询服务;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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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在当地向上级院反映问题。候谈室内设置来访须知、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宣传专栏, 使接待室成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场所,成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头堡和信息带。去年以来共接待和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80余件次,集体访3起,全部在初访环节妥善处理,实现了涉检信访进京“零”上访目标。

三是进一步规范控申工作流程。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文件,我院制定了《信访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接待工作;出台了《检察机关应急事件处置办法》,强化对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出台《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实施办法》、《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涉检信访案件办理。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使我院控申工作更加规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我们始终把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要求控申干警必须熟练掌握控申业务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办理案件要定性准确,运用法律条文要恰当,法律文书要规范;严格办案纪律,克服“衙门”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纪律严明,较好的树立了国家文明示范窗口的形象,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3名干警分别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市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和信访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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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控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一是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控申接待是检察机关面对群众的窗口和前哨,控申干警初次接访至关重要,实际工作中,一些干警对在法律框架内如何做群众工作思考、探究不够,岗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和办案工作需要,一些干警适用法律政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创新意识、开拓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下发的控申工作目标,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搞好控申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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