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家坝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活动总结

代家坝镇中心小学开展

“弘扬宪法精神创建法制中国”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xx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为了增强我校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从11月中旬开始在师生中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创建法制中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接到活动通知后,校长立即召开校委会,研究安排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校长马玉琴同志任组长。

二、多渠道营造氛围

为提高师生对宪法的重视程度,我校利用国旗下演讲、手抄报、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创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1月中旬至月末,本次活动的先头部队——各位思想品德课老师,在品德课上先向学生普及了《宪法》知识;红领巾广播站也开辟出了“《宪法》知多少”栏目,利用广播向师生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篇:“法治中国”的宪法界限

法治中国的宪法界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