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手术系指医院已开展,但因客观或主观原因,对患者生命或重要器官有直接威胁或损伤之危险且预后不良的以及手术者或被手术者情况特殊的手术。

1.我院界定的重大手术包括:

1.1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

1.2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1.3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手术;

1.4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1.5各种原因可能导致毁容或永久性伤残的手术;

1.6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1.7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来院参加的手术;

1.8被手术者系自杀或他杀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患者的手术。

2.报告审批程序及要求

2.1科主任主持下组织全科术前讨论(特殊情况下可请院内外专家会诊),明确手术方案,由手术者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向患方认真、详细交代治疗方案和可选择的替代治疗方案、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及手术风险等情况。患方在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接受手术并认真填写《手术知情及手术同意书》。主管医师负责填写《重大手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后,在手术前一天上报医务部;急诊手术,采取口头或电话按程序报告,但必须在三天内补办手术审批手续。

2.2医务部审阅《重大手术审批表》,对患者病情、诊断、手术方案、手术风险、预后等问题做全面了解,必要时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集体论证,通过后通知科室实施手术。

附:《临朐县人民医院重大手术目录》

普胸外科

1.胰腺癌根治术

2.重大复合伤的手术

3.肝右叶切除术

4.甲状腺癌颈淋巴结扩清术

5.“三切口”食管癌切除术

6.胸腹腔镜下复杂手术

7.经颈、经胸巨大胸骨后甲状腺肿切除术

8.胸骨劈开胸骨后甲状腺肿切除术、纵膈肿瘤切除术

9.结肠代食管吻合术

10.致残手术

11. 新开展的手术

12. 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骨科

1.严重创伤全身合并综合征的手术

2.截肢术

3.脂肪栓塞综合征

4.颈椎、胸椎、腰椎骨折脱位及神经脊髓损伤的减压复位内固定手术

5.各类椎体肿瘤及结核、椎管内肿瘤的手术。

6.颈椎病前后路减压术及植骨内固定术。

7.各种手足畸形矫正术。

8.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9. 新开展的手术

神经外科

1.面肌痉挛微血管减压术

2.颈动脉瘤夹闭术

3.微弹簧圈脑动脉瘤栓塞术

4.脑肿瘤切除术

5.颈动脉支架植入术

6. 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7. 新开展的手术

泌尿外科

1.肾上腺切除术

2.经皮肾镜取石术

3.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切除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5. 新开展的手术

妇科

1.妇科复杂性外伤

2.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3. 新开展的手术

产 科

1.前置胎盘大出血

2.产后大出血

3.胎盘早剥子宫卒中及其它产科相关并发症导致的子宫切除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5.新开展的手术

耳鼻喉科

1.上颌骨切除术

2.鼻侧切开术

3.新开展的手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眼 科

1.新开展的手术

2.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口腔科

1.巨大面部、颌面部神经纤维瘤切除术

2.颈淋巴结清除术

3.三叉神经周围撕脱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5.新开展的手术

 

第二篇:重大急诊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

重大、急诊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与程序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重大疑难手术实行审批制度。

一、审批范围:

凡新开展Ⅳ类手术、特类手术、破坏性手术、本院新开展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无人陪同的急诊手术、特殊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其他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均属审批范围。

特殊手术是指: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2)有潜在的引起医疗争议、司法诉讼的手术,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3)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手术失败后再次手术、手术后遗症再次手术、病情危重有重大手术风险的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4)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手术审批按照手术类别决定)。

(5)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6)其他,如高龄患者、伴随严重其他疾病等。

二、报告审批程序:

科室对属于审批范围内的重大疑难手术须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后由经管医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主刀医师签名,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告医务科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备案。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决定手术者。急诊手术向科室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和医院总值班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医务科长批准签字前必须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小结。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重大手术审批单”相应栏签字。对属于新手术的病例,执行《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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