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结

...人民医院

20**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结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我院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

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我院医务科、妇产科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1、规范领取程序:我院专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从县妇幼保健院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并及时进行登记。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为新生儿父母本人时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或结婚证原件,若办理人不是新生儿父母,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实行证、章分离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妥善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三、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本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

20**年1月至9月我院共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300份,现已办理1290份:其中换发35份,作废4份。

总之,我院20**年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卫生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

20**年10月27日

 

第二篇: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

妇幼保健院

20***年工作总结

 20***年,我院在省、市、县卫生局的领导下,自年初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30号)和《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古蔺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等有效措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2月底,我院20***年实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20000份,实际办理18124份(1996年-2007年5050人,占28%;2008年972人,占5%;2009年1064人,占6%;2010年4963人,占27%;2011年6075人,占34%),完成年初计划22000份的82%。其中:作废1.6%;换发0.3%;补发0.4%;签发97.7%。现将2011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到位,规范管理。制定了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制度》、《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对办证窗口明确了岗位职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二、严格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签发所需资料严格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要求执行,落实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必须在《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同时盖章,不能盖骑缝章。

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保管、发放等日常工作,并建立领取和发放台账,规范签发,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加强废证的管理。认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严格控制废证率,对于年废证率超过1%的应予以整改。对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全县统一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手写出生医学证明一律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未实行联网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年终考核评比实行降级处理。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应查验信息采集人所持合法证明方能提供。

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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