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

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

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公司信息与应急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运营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情况,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根据上级有关信息规范要求,现就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分类与内容

1、运营工作信息

报送的主要内容:收费站通行费量信息;养护部门道路施工信息;道路通行情况;道路设施运行信息等。

2、突发应急事件信息

报送的主要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与救援处置信息,高速公路道路管制信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及治超点)拥堵情况、管制信息;收费站、治超点机电设施故障信息;刑事、治安事件;其他突发事件。

3、政务信息

报送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省局、公司部署,工作开展及进展情况等工作动态;日常各类工作中的主要新做法、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等。

4、其他信息

报送的主要内容:重要勤务信息;上级指示阶段性工作信息;其他各类信息。

二、规范信息报送机制

1、运营工作信息,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直接报公司运营指挥中心。

2、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各单位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公司运营指挥中心。

3、政务信息,各单位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编制《太原高速》工作简报,并抄送公司运营指挥中心。

4、公司办公室、公司运营指挥中心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5、运营指挥中心

值班电话:0351-7941094、390601、390632,

传真电话0351—7941092,

邮箱地址:taiqijiankong@163.com。

三、各类信息报送细则(另附)

四、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与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2、部门运行信息要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3、各部门要全面把握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要求,在信息

报送过程中,要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有关情况;信息报送要做到一事一报,内容详实可靠,文字简练,主题鲜明,数据清楚;报送的信息能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参考作用;部门政务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

4、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随时报告。

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紧急信息的报送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事实要清楚,数据要准确,表达要明白;要掌握第一手材料,切不可道听途说,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紧急信息可以先电话报告,但必须在2小时以内补报书面材料。

5、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责任考核;对信息报送工作管理不力、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将在年终目标考核时扣减分值,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6、实行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工作纪律,对造成信息处理造成较大影响责任事故和工作损失的个人要追究责任。

各类信息报送细则(一)

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类信息报送细则(二)

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能迅速掌控、科学决策和正确应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市、县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既是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理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准确,赢得先机;既是现代传媒条件下克服信息滞后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必须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作为。各镇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等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上 1

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遏制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县政府报送信息;突发事件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县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汇总和报送。

三、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较大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二)报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领导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是否可控等事件态势。

(三)报送时限。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后40分钟内向县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书面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 2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40分钟内直报县应急办并说明迟报原因。县应急办(县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0825-7823229(上班)、0825-7822279(下班及节假日);传真(自动):0825-7825005(上班)、0825-7823191(下班及节假日);邮箱:522365610@qq.com、540005982@qq.com。

四、严格执行突发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场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乡、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动态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和报告处置结果。

(二)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各镇乡、各重点部门要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日14时40分前向县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发生该上报的突发事件而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瞒报。

(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纳入对各镇乡、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凡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质量差的,要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损失、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问责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行政处 3

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不断拓宽突发信息来源渠道

各镇乡要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网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和新闻媒体报道,多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加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等各类应急力量的直接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事件处置的相关动态信息,要逐步开通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六、切实加强突发信息报送工作领导

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工作,要落实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完善工作机制。要整合应急管理机构和值班室,把值班室建设成为突发事件信息综合接报平台,确保应急值守、信息汇总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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